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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5 备案号:36339-2013 吉 林 DB22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190—2011 天然次生杨桦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natural secondary poplar-birch forest 2011 - 06 - 30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 - 06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1190—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长白山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长白山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先、黄祥童、赵伟、金慧、邵天玉、黄利亚、张睿、尹航、秦立武、赵莹、 崔凯峰、李晓杰、牛丽君、肖影。 I DB22/T 1190—2011 天然次生杨桦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白山区天然次生杨桦林生态恢复的术语和定义、恢复目标、树种选择、生态恢复措 施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长白山次生杨桦林分布区生态恢复与重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 主要植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然次生杨桦林 natural secondary poplar-birch forest 原始红松阔叶混交林由于长期干扰,遭受严重破坏,发生以白桦、山杨为主的树种更替形成的次生 森林群落。 3.2 生态恢复 ecological restoration 对经过自然和反复人为干扰的退化次生森林群落,通过人为定向培育,恢复成为具有地带性顶级植 被生态功能的过程。 3.3 演替初期 early succession 3 2 郁闭度小于 0.3,安全蓄积量小于 100 m /hm ,树种组成一般在 3 种以下,乔木树种胸径小于 4 cm, 树高在 3 m 以下。 3.4 演替中期 middle succession 3 2 3 2 郁闭度介于 0.4~0.6,安全蓄积量介于 100 m /hm ~150 m /hm ,树种组成一般为 8 种~15 种,乔 木树种胸径 4 cm~18 cm,树高 3 m~15 m。 3.5 演替后期 later succession 3 2 郁闭度大于 0.7,安全蓄积量大于 150 m /hm , 树种组成一般在 15 种以上, 乔木树种胸径大于 18 cm, 树高大于 15 m。 3.6 主林层 upper overstory 当森林演替到一定阶段时,处于最上部的层次群体称为主林层。 3.7 1 DB22/T 1190—2011 亚主林层 subdom inant overstory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平均高度低于主林层 15%~20%的层次群体。 3.8 演替层 succession layer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高度≥1.5 cm,低于亚主林层的层次群体。 3.9 更新层 regeneration layer 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演替层下高度<1.5 m 的幼苗或幼树群体。 3.10 霸王树 wolf tree 居上层林冠,冠形庞大,树干分叉多节,既无培育前途又影响相邻木生长的林木。 3.11 平茬复壮 even stubble rejuvenation 对萌蘖能力强的灌木、乔木树种,采取平茬措施,扩大繁殖速度。 3.12 生产力等级 poductive force rank 根据天然次生杨桦林种群立地条件中的土层厚度划分生产力等级。其中,土壤厚度>60 cm 为一级; 土壤厚度 30 cm~60 cm 为二级;土壤厚度≤30 cm 为三级。 4 恢复目标 恢复相应立地条件下的原生林型。生态恢复指标体系符合附录表 A.5。 5 恢复树种选择 5.1 坚持恢复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 5.2 根据恢复目的选择树种(含品种,下同)。 5.3 因地制宜地确定针叶树和阔叶树种、乔木和灌木的合理搭配,选择多树种恢复。 6 生态恢复措施 6.1 演替初期更新 6.1.1 播种 6.1.1.1 种子 主要选择优良种源或母树林、种子园的种子,质量符合 GB 7908 规定。 6.1.1.2 播种方法 a) 带状直播 带宽 1 m,隔离带宽 10 m; b) 穴状点播 每穴可播种 3 粒~4 粒。为使播后 20 天~30 天内出齐苗,林冠下播种时地表土温 高于 5℃。播种后必须采用防鼠罩进行防鼠,当年秋季将防鼠罩摘除,以利于种子出苗; c) 覆土厚度 穴播、条播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直径的 3 倍~5 倍,土壤粘重的适当薄些,沙性 土壤适当厚些。 6.1.1.3 播种量 2 DB22/T 1190—2011 根据立地条件和植苗密度确定。 6.1.2 植苗 6.1.2.1 苗木种类和质量 红松 Pinus koraiensis、紫椴 Tilia amurensis、水曲柳 Fraxinus mandshurica、黄檗 Phellodendron amurense、胡桃楸 Juglans mandshurica 等。苗木质量符合 GB 6000 规定。 6.1.2.2 苗木处理 植苗前根据树种、苗木特点和土壤墒情,对苗木进行剪梢、截干、修根、修枝、剪叶、摘芽、苗根 浸水、蘸泥浆等处理;也可采用促根剂、蒸腾抑制剂和菌根制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木。 6.1.2.3 植苗方式 6.1.2.3.1 林冠下植苗 对于郁闭度在 0.3 以下,缺乏针叶树—红松的次生杨桦林,采取“栽针保阔”的指导方针,林冠 下人为栽植耐荫针叶树种。栽植前首先在林下进行清理,保留有价值目的树种,穴状栽植,穴深 25 cm~ 30 cm,穴径 60 cm~80 cm,株行距为 1.5 m×1.5 m、1.5 m×2.0 m 或 2.0 m×2.0 m。 6.1.2.3.2 林隙(林窗)植苗 在林隙(林窗)处以植生组形式植苗,清除灌丛,穴状栽植,穴深 25 cm~30 cm,穴径为 50 cm~ 60 cm,每 3 株为一组,三角形栽植,每穴 2 株红松,1 株阔叶树,组内株行距 0.5 m×0.5 m。 6.1.2.4 植苗要点 a) 挖穴栽植 穴的大小和深度略大于苗木根系。苗干竖直,根系舒展,深浅适当,填土一半后提 苗踩实,再填土踩实,最后覆上虚土; b) 开缝栽植 针叶类小苗植苗,在整好的植苗地上用锄或锹开缝,放入苗木,深浅适当,不窝根, 拔出工具,踏实土壤; c) 开沟栽植 地势较平坦的植苗地,用机械或人工开沟,苗木植于沟内,填土踏实。 6.1.2.5 栽植密度 2 2 a) 林冠下植苗密度为 1500 株/hm ~3500 株/hm ; 2 2 b) 林隙(林窗)植苗密度为 1500 株/hm ~2500 株/hm 。 6.1.2.6 植苗季节 a) 春季植苗 根据树种的物候期和土壤解冻情况适时安排植苗,一般在树木发芽前完成; b) 秋季植苗 无冻拔危害地区,可在秋末冬初植苗。秋季适宜阔叶树植苗; c) 容器苗和带土坨苗木可不受季节限制,适时植苗。天气干旱、土壤含水率过低、无灌溉条件的, 可延期植苗。 6.1.3 管护 6.1.3.1 松土除草 3 DB22/T 1190—2011 植苗后及时进行松土除草,与扶苗、除蔓等结合进行,做到除早、除小、除了,对穴外影响幼树生 长的高密杂草及时割除。连续进行 3 年~5 年,每年 1 次~3 次。有冻拔害的地区,第一年以除草为主, 减少松土次数。松土除草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 5 cm~10 cm,干旱地区深些, 丘陵山区可结合抚育进行扩穴。 6.1.3.2 补植、补播 植苗成活率符合 GB/T 15776—2006 规定,对成活率不合格的植苗地及时进行补植,补植苗木选用 同龄大苗。 6.2 演替中期抚育 6.2.1 透光抚育 6.2.1.1 间伐对象 主要伐除抑制目的树种生长的藤本植物、灌木和非目的树种,对不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混交树种适 当保留,使之成为混交林。 6.2.1.2 透光伐时间 目的树种生长受压,及时间伐。间隔期长短视目的树种受压情况而定,一般 5 年~6 年。 6.2.1.3 间伐强度 白桦、山杨等阔叶树抑制红松等针叶树的生长时及时抚育。其强度按生态恢复林分生长量(附录表 3 2 A.1)和林分密度表(附录表 A.2、表 A.3、表 A.4)控制,透光抚育后的林分蓄积量要求不低于 60 m /hm 。 6.2.1.4 透光伐方法 a) 带状透光伐。在郁闭度>0.5 的次生杨桦林内,以 5 m 的带宽,伐除天然白桦、山杨及杂木, 保留行间阔叶树种,在带间人工栽植红松,使红松和阔叶树形成带状混交; b) 块状、团状透光伐。在随机群团分布的杨桦林中,伐除团、块状分布且抑制红松生长的白桦、 山杨、其它杂木和霸王树,适当保留乡土阔叶树种,形成块状镶嵌的针阔树种混交林; c) 人工模拟林隙(林窗)更新伐。对分布均匀又无演替目的树种的郁闭杨桦林,进行人工模拟天 2 2 然杨桦林的林隙(林窗)模式采伐。其中,林隙(林窗)数量为 10 个/hm ~30 个/hm ,林隙 2 2 (林窗)大小为 25m ~30m ,采伐对象同上,采伐株数视冠幅大小而定。 2 以上透光采伐后,如果更新频度小于 60%,更新密度小于 3000 株/ hm ,必须按林冠下植苗和林隙 (林窗)植苗方式补植苗木,已达标准。 6.2.2 生长抚育 6.2.2.1 林木分级 按林木在林分中生长状态、竞争地位、形态特点、作用、培育前途,将林木划分为三级。即: A 级木 : 优良木,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树干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均匀,生长旺盛, 形体好的林木; B 级木 : 辅助木,有利于促进优良木天然整枝和良好干形以及对林地起良好作用的林木; C 级木 : 枯立木、病虫害木、弯曲木、多头木以及有碍优良木生长的林木; 按小群体相对分级法进行分级。即: A 级木 : 在小群体中最高最粗、长势良好、在林分中起主导作用,属于第一林冠; 4 DB22/T 1190—2011 B C D E 级木 级木 级木 级木 : : : : 高度和 A 级木相同、径生长稍细、树冠底部受 A 级木压抑。同属第一层林冠; 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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