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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120 G 95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555—2012 EPS 包装制品成型机 2012 - 07 - 03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7 - 15 实施 发 布 DB13/T 1555—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雪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河北省机械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亚宁、崔月珍 、丁进学、王立亚、赵赛、张俊荣、颜清林。 I DB13/T 1555—2012 EPS 包装制品成型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EPS包装制品成型机(以下简称“成型机”)的术语及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可发性聚苯乙烯(EPS)包装制品成型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66—2001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06—2011 标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G/T 3120-1998(2009) 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HG/T 3228—2001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5—1991 工程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EPS 包装制品成型机 本机采用液压油缸、推动模框做往复运动,使专用包装模具完成合模、开模的动作,并配有进排汽 装置,由电器及气动元件的组合,控制蒸汽、冷却水和压缩空气对模腔进行加热、成型、冷却、脱模等 过程,使整机按工艺流程完成EPS包装制品的生产机械。 3.2 固模 用于安装模具的固定模的模框。 3.3 移模 1 DB13/T 1555—2012 用于安装模具的移动模的模框。 4 产品分类 4.1 产品型号 4.1.1 型号表示方法 成型机型号按模具尺寸和自动化程度不同,分为不同的型号规格,表示如下: □□—□□□—□□□□ 产品规格:(模具宽度,mm) 产品代号:(QZC 全自动;BZC 半自动) 生产企业代号:(名称拼音字头) 4.1.2 型号示例 河北雪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模具宽度为1400 mm的全自动EPS包装制品成型机,标记为:XL —QZC—1400。 4.2 基本参数 4.2.1 可安装的最大模具尺寸(宽×高) 1200mm×1000mm、1250mm×1400mm、1400mm×1250mm、1700mm×1450mm、1850mm×1550mm。 4.2.2 移模行程 1000 mm~1750mm。 4.2.3 移模运行速度 快速≥110mm/s,慢速≤70mm/s。 4.2.4 压力 压力参数见表1。 表1 压力参数 液压最大工作压力 ≤12 液压系统最高 压力 >13 单位: MPa 蒸汽压力 压缩空气压力 0.3~0.7 0.6~0.8 冷却水压力 0.3~0.6 4.2.5 生产效率 成型周期60s~180s。 4.2.6 配套电机总功率 11 KW~18KW。 5 技术要求 2 DB13/T 1555—2012 5.1 一般要求 5.1.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制造厂的合格证。自制零部件应按图样及技 术文件进行加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5.1.3 成型机应有可靠的机、电保护装置。 5.1.4 连接件、紧固件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5.1.5 气路系统管路、电气系统元件、线路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与运动部件不得有磨擦干涉现 象。 5.1.6 移模移动灵活平稳、无爬行、抖动及卡死现象。 5.1.7 整机装配应符合 JB/T 5945—1991 中 3.2 的规定。 5.1.8 结构件焊缝应均匀、平直,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和焊穿等缺陷。焊接质 量应符合 JB/T 5943—1991 中 3.4、3.5 的规定。 5.1.9 整机外观质量应符合 HG/T3120—1998(2009)中 4.2.1 的规定。外表面无凹凸不平和损伤, 零部件的连接处和焊接处无明显的错位。 5.1.10 所有黑色金属结构件的表面均应作除锈、防锈处理,油漆涂层附着牢固,漆膜光滑平整、无 流痕、鼓泡、皱皮,并应符合 HG/T3228—2001 中 3.1、3.4.1、3.4.6.2 的规定。 5.1.11 危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警示色或警示标志。 5.1.12 移模、固模模框采用钢材,钢号不应低于 Q235 并应经过时效处理。 5.1.13 移模导杆间的平行度误差≤0.5mm。 5.1.14 移模行程误差≤10mm。 5.1.15 固模与移模的平行度误差≤2mm。 5.2 液压系统要求 5.2.1 液压系统应符合 GB/T3766—2001 的规定。 5.2.2 液压系统管件应能承受最大工作压力 1.5 倍的压力,不得有零件损坏、变形,液压油无泄漏 现象。 5.2.3 液压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应不大于 12MPa。 5.3 电控系统要求 5.3.1 电控系统应符合 GB 5226.1-2008 的规定。 5.3.2 电控系统应设置紧急停车装置。 5.3.3 电控箱(柜)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5.3.4 操作箱应有清晰的标牌和文字标示。 3 DB13/T 1555—2012 5.3.5 电控箱(柜)应采取一定的密封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防尘、防潮能力。 5.4 管路系统要求 5.4.1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应能承受 1.15 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无损坏、变形和漏气现象。 5.4.2 气、液压系统中的软管、硬管及管路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管路布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管 路的安装位置应使其不会受到电动机或其他高温部件的影响。 5.4.3 气体过滤装置可靠,能够起到过滤、分离水分和油脂的作用。 5.4.4 蒸汽管路系统应能承受 1.15 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无损坏变形和漏气现象。 5.4.5 蒸汽管路装卡牢固,装卸及运输不得造成松动。 5.4.6 使用的气线、气线接头连接应牢固可靠,拐弯处不得有死弯及堵塞。 5.4.7 管路系统阀件动作应准确无误,灵活可靠。 5.4.8 所有管路均应装卡牢固,装卸及运输中不得造成松动。 5.4.9 蒸汽和气压管路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 5.5 生产能力要求 a) 移模运行速度符合4.2.3的规定; b) 移模行程 1000 mm~1750mm; c) 成型密度18g/l、厚度30mm的制品制造循环周期≤180s。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产品外观质量。 6.2 装配质量检查 装配符合图纸要求,外观整齐,无卡滞。 6.3 油漆涂层的检查 按HG/T 3228—2001中4.5.1的规定进行。 6.4 电控系统检查 按GB 5226.1—2008的规定进行。 6.5 空气和蒸汽管路系统检查 6.5.1 给管路系统加入最大工作压力 1.15 倍的压缩空气,保持 5min,压力表针应无明显回落, 管 路不得有损坏、变形、漏气。 6.5.2 系统加入相当于工作压力的压缩空气,检查各受控部位的工作状态,阀件运动应灵活,控制 准确可靠。 4 DB13/T 1555—2012 6.5.3 在额定压力范围内压力安全装置不得误动作。 6.6 液压系统检查 将液压系统压力逐渐调至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液压油无渗漏现象。 6.7 移模系统检查 6.7.1 移模导杆间的平行度用千分表测量,精度 0.01mm。 6.7.2 移模行程用钢卷尺测量,精度 1mm。 6.7.3 移模运行速度用秒表测量,精度 0.1 秒。 6.7.4 固模与移模的平行度用千分表测量,精度 0.01mm。 6.8 将成型机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空载运行 2h,压力表显示正常,移模运行平稳、无卡死、抖动现象, 设备运转正常、无故障。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装配完毕的成型机必须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全部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 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a) 外观质量检查; b) 管路系统检查; c) 空载试运行检查。 7.3 型式检验 7.3.1 成型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b) c) d) e) f)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产品的结构有重大改变时; 主要零部件、材料、加工工艺有重大改变,有可能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时; 产品批量生产后,每两年应周期性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停产两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的全部内容。 7.3.3 样本抽取 5 DB13/T 1555—2012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 7.3.4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返修后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检验, 直到检验合格为止。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每台成型机均应在其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2011的要求,标牌包括以下 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工作电压及频率; d) 外型尺寸、重量; e) 制造厂名称、地址、商标; f) 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g) 执行标准编号。 8.2 包装、运输 8.2.1 产品包装形式可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充分考虑运输、装卸时的振动、冲击产生的影响,并保 证在搬运过程中不得窜动、损坏、变形及面漆划伤,电气箱(柜)用塑料薄膜包扎防护。 8.2.2 用户对产品包装无特殊要求时,应按 GB/T 13384—2008 的规定进行包装。 8.2.3 电气箱用塑料薄膜包扎防护。 8.2.4 产品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规定。 8.2.5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固定牢固,不能剧烈颠簸。 8.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室内,注意防水、防尘、防潮。 8.4 随机文件 产品出厂应附有下列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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