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79.040 B 68 备案号:36034-2013 吉 林 DB 22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743—2012 原条检验 Inspection for tree stem 2012 - 12 - 21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1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1743—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延边林业集团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兆凤、苏安祥、黄春辉、于长永、王永范、别影波、潘孝义、刘兰华、王成、 李胤、李文革、江桂清。 I DB22/T 1743—2012 原条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条的要求、材积计算、检验工具及标志、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原木用的原条或半原条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293-1999 原条材积表 GB/T 15787 原木检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8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树种 针、阔叶树种。 4.2 尺寸检量 4.2.1 检尺长的检量 4.2.1.1 原条检尺长自 2m 起,以 1m 为一个增进单位,实际尺寸不足 1m 时由梢部舍去,长度单位用米 表示。 4.2.1.2 从根端锯口(斧口)上楂口至梢部短径 6cm(去皮后的实足尺寸)处,直线检量原条的长度, 经进舍后为检尺长。 4.2.1.3 原条根端劈裂,其劈裂部分未脱落的不予计算;已脱落的根端断面所余部分的短径(按复原 后的径级扣除单面树皮的尺寸),经进舍后不小于检尺径的,不予让尺,原条长度从根端量起;小于检 尺径的让去小于检尺径部分的长度,让尺后的原条,应在短径不小于检尺径的部位重新确定检尺长,检 尺径部位不变。 4.2.1.4 原条梢端劈裂,未脱落的不予计算;已脱落的长度检量至梢端短径 6cm(按复原后的径级扣 除单面树皮后的实足尺寸)处。 4.2.1.5 摔断的原条,应分段检量。 4.2.2 检尺径的检量 1 DB22/T 1743—2012 4.2.2.1 原条的检尺径以 2cm 为一个增进单位,实际尺寸不足 2cm 时,足 1cm 增进,不足 1cm 舍去。 4.2.2.2 原条的直径量至厘米,不足厘米者舍去。 4.2.2.3 原条的检尺径在检尺长二分之一处检量,长短径之差与短径比自 20%以上时,以其长短径垂 直检量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不足 20%时,以短径经进舍后为检尺径。 4.2.2.4 检量检尺径如遇有树瘤、树包、树干肥大等树干不正常者,以其上、下正常部位检量的平均 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 4.2.2.5 检量原条检尺径带皮者应扣除树皮(不规则的原条,长短径需平均时,应平均后再扣除树皮 厚度),经进舍后为检尺径。各树种扣除树皮厚度见表 1。 表1 各树种扣除树皮厚度 单位为厘米 扣除树皮厚度 树种 直径 直径 直径 直径 自 20 以下 21~40 41~60 自 61 以上 1 2 3 4 鱼鳞松、红皮臭、臭松、榆木、椴木、水曲柳、白桦、白杨及其他 1 3 4 6 沙松、柞木、青杨、枫桦、黄菠罗、核桃楸 2 4 6 8 红松、落叶松、樟子松、色木、白牛槭、拧筋槭 5 材积计算 材积计算按LY/T 1293—1999的规定执行。 6 检量工具及标志 6.1 检量工具 6.1.1 原条长度检量应使用国家标准的皮尺、钢卷尺、米绳等。 6.1.2 检尺径检量应使用国家标准的卡尺。 6.2 标志 6.2.1 原条检验后,应用墨笔、腊笔或钢印,将检尺长、检尺径标志在根端断面上。 6.2.2 标志用分数式表示,分母为检尺长,分子为检尺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pdf文档 DB22-T 1743-2012 原条检验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2-T 1743-2012 原条检验 吉林省 第 1 页 DB22-T 1743-2012 原条检验 吉林省 第 2 页 DB22-T 1743-2012 原条检验 吉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6 06:27:1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