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3701-2017 长波辐射表.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波辐射表的分级与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校准周期、标识、包装、运

输、贮存和随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波长测量范围为4.5μm~50μm 的长波辐射表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12
h+12h 循

环)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
和导则:振动(正弦)

GB/T 2423.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M: 低气压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11463—19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8268.1—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1163—2014 太阳能资源术语

JJG 002—2015 自动气象站铂电阻温度传感器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163—2014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31163—2014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长波辐射 long-wave radiation

波长介于3μm~100μm 的电磁辐射。

[GB/T 31163—2014,定义5.10]

GB/T 33701—2017

4 分级与组成

4.1 分级

按照测量性能的不同,将长波辐射表分为一级长波辐射表和二级长波辐射表。
一级长波辐射表应

能接收2π球面度立体角范围内的长波辐射。

4.2 组成

由入射窗口、感应器件、感应腔体测温元件、信号输出端口及结构部件等组成。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和结构

5.1.1 产品表面应色泽均匀,无划痕、污渍等缺陷。

5.1.2 入射窗口应均匀平滑,无划痕、斑迹等瑕疵。

5.1.3 产品铭牌和标志应字迹清晰、完整、醒目。

5.1.4 水平调节装置应转动灵活,方便操作;水准器中气泡应便于观察。

5.2 测量性能

测量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1 长波辐射表测量性能要求

序号

测量性能

要求

一级长波辐射表

二级长波辐射表

1

响应时间(95%响应)

<15 s

<30 s

2

非线性

±2%

±4%

3

温度响应(-10℃~40℃)

±2%

±4%

4

倾斜响应(0°~90°)

±1%

±2%

5

年稳定性

±1%

±2%

6

感应腔体温度测量误差

±0.1℃

±0.2℃

7

灵敏度

≥4μV ·W-1 ·m²

5.3 绝缘电阻

外壳与信号线的绝缘电阻应大于或等于10 MQ。

5.4 外壳防护等级

不应低于GB/T 4208—2008 规定的 IP67。

5.5 环境适应性

应规定产品的环境适应性指标,环境适应性指标应从附录 A
中选取,至少选取下列指标项目:

GB/T 33701—2017

——气候条件中的温度、湿度;

——机械条件中的正弦稳态振动、冲击、自由跌落。

5.6 电磁兼容性

电磁兼容性指标应从附录B
的电磁兼容性要求中选取,至少应选取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5.7 可靠性

以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来规定可靠性指标,其最低可接收值(θ)应不低于10000 h。

可靠性指标值的确立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a) 用户对实际使用要求的期望值下限;

b) 目前产品可能达到的质量水平;

c) 产品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条件,维护保养条件差的场合宜选取较高的
MTBF 值 ;

d)
兼顾产品生产使用成本与可靠性的关系,要求低成本的长波辐射表可选取低的
MTBF 值。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环境条件

室内测试应具备下列环境条件:

a)
室内测试设备应安装在暗室中,并用黑色幕布遮挡,或在密闭的暗箱中进行;

b) 测试工作人员应穿深色工作服;

c) 室温应在18℃~22℃之间,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

6.2 试验仪器与设备

包括:

a) 0.05级、分辨力为1μV 的数字多用表;

b) 数字式示波器;

c) 长波辐射表性能测试装置,性能指标要求见附录C 中的 C.1;

d) 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性能指标要求见C.2;

e) 标准长波辐射表,性能指标要求见C.3;

f) 标准铂电阻测温仪,最大允许误差±0.03℃;

g) 绝缘电阻测试仪。

6.3 结构和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产品表面、入射窗口、标志及水平调节装置。

6.4 测量性能测试

6.4.1 响应时间

6.4.1.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将长波辐射表置于净辐射为(100±5)W ·m⁻²
的长波辐射源下,并与数字示波器连接,静置不 小于30 min;

style="width:3.89998in;height:0.6666in" />GB/T 33701—2017

b) 按0 . 10 s
的采样周期读取被测长波辐射表的测量值,读数稳定后,记录此时的测量值为
E;

c) 用隔热板遮挡辐射源,待测量值稳定后,记录此时的零位测量值 E。;

d) 移开隔热板,待测量值达到 P 时,统计从 E 。到 P 的测量值个数为 N。

6.4.1.2 数据处理

按式(1)计算95%测点值 P:

P=0.95×(E-E 。)+E。

按式(2)计算响应时间t:

t=N× △t

式 中 :

(1)

(2)

t ——被测长波表95%的响应时间,单位为秒(s);

N - 从 E。 到 P 的测量值个数;

△t — 采样周期,取值为0.10 s。

按照上述方法重复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响应时间。

6.4.2 非 线 性

6.4.2.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在室温稳定的环境下,将标准长波辐射表和被测长波辐射表放置在室内不小于2
h。

b)
使用长波辐射专用黑体测试设备,根据标准长波辐射表测量值计算当前室温条件下,净辐射
为 - 2 0 0 W ·m-²,- 100W ·m-²,0W ·m⁻²,100W ·m² 和 2 0 0 W ·m²
五个对应的温 度点。

c)
调节长波辐射专用黑体温度达到对应的五个温度点,在每个温度点测取长波辐射表测量值。

6.4.2.2 数据处理

按式(3)计算非线性误差 :

式 中 :

Es.

E-100

Es.- 100

… ………… … (3)

第 i 个测试点下被测长波辐射表的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2);

— 第 i 个测试点标准长波辐照表长波辐照度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100W ·m² 测试点被测长波辐射表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100W ·m² 测试点标准长波辐照表辐照度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10, \|最大的δ,记为长波辐射表的非线性误差。

6.4.3 温度响应

6.4.3.1 测试方法

将被测长波辐射表与黑体辐射源按所需的测试位置同时放入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内。使用标准

长波辐射表在各个温度点控制净辐射为(100±5)W ·m² 的辐照条件下进行检测。

温度测试范围为- 10℃~40℃,每隔10℃ 一 个测试点,在每个测试点,温度保持1 h
后读取长波

辐射表测量值。

GB/T 33701—2017

6.4.3.2 数据处理

按式(4)计算各测试点相对于20℃的温度响应误差δ:

style="width:2.77992in;height:0.6534in" /> …………………… (4)

式 中 :

E, — 各不同温度点上的被测长波辐射表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²0— 20℃ 时被测长波辐射表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0, \|最大的0,记为长波辐射表的温度响应误差。

6.4.4 倾斜响应

6.4.4.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将长波辐射表固定在工作台上,调整水平。黑体辐射源与长波辐射表感应面垂直时的辐照度
为100 W ·m² 以上,预热30 min,
稳定后读取0°倾斜(水平位置)的长波辐射表测量值E。

b)
使长波辐射表倾斜θ角度,依次分别为30°、60°与90°,并保持黑体辐射源与感应面垂直,照射

5 min 后,读取长波辐射表测量值 E。。

c) 长波辐射表返回初始水平位置,照射5 min 后,读取长波辐射表测量值
E²。

6.4.4.2 数据处理

按式(5)计算0°倾斜时的测量平均值:

style="width:1.69338in;height:0.61314in" />

……………………

(5)

式 中 :

Eo— 0°倾斜时的测量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₁—0° 倾斜时的长波辐射初测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₂— 0°倾斜时的长波辐射复测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按式(6)计算倾斜角度为θ时的误差δ:

style="width:2.73335in;height:0.63998in" /> …………………… (6)

式 中 :

Eo— 倾斜角为θ时的长波辐射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 。—— 倾斜角为0°时的长波辐射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0 \|最大的δ。记为长波辐射表的倾斜响应误差。

6.4.5 年稳定性

6.4.5.1 测试条件

将被测长波辐射表安装在室外环境中正常运行,室外环境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在室内测试环境

下,间隔一年采用相同的条件和方法对被测长波辐射表进行两次测试。

6.4.5.2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GB/T 33701—2017

a)
在长波辐射表专用测试设备上,同时接入标准长波辐射表和被测长波辐射表,调整标准长波辐
射表和被测长波辐射表窗口高度并使其 一致,调节黑体温度为60℃,预热1 h。

b)
读取标准长波辐射表测量值,比对其与溯源数据的差异,微调黑体与窗口的距离使标准长波
辐射表的测量值与设备溯源数据一致。

c) 通过数字多用表,以2 s
的间隔连续读取并记录两表的测量值,试验持续时间为4 min, 分别计
算两表各自的平均值,记录测试数据。测试期间,两只表的温度差不应超过0.
1℃。

d) 两次测试的长波辐射表温度差不应超过0 . 1℃。

6.4.5.3 数据处理

年稳定性δ按式(7)计算:

style="width:3.28669in;height:0.65318in" />

……………………

(7)

式 中 :

E₁ — 第一次长波辐照度测量值的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² — 第二次长波辐照度测量值的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s. 1—— 第一次标准长波辐射表辐照度测量的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s.2—— 第二次标准长波辐射表辐照度测量的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6.4.6 感应腔体温度测量误差

按 照JJG 002—2015 中7 . 3 .2及7 .4的规定操作。

6.4.7 灵敏度

6.4.7.1 概 述

长波辐射表灵敏度的校准通常以黑体辐射源标定的室内测试为主,也可在室外条件下进行测试。

6.4.7.2 室内测试

6.4.7.2.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在长波辐射表专用测试设备上,同时接入标准长波辐射表和被测长波辐射表,调整标准长波表

和被测长波辐射表窗口高度 一致,调节黑体温度为60℃,预热1 h。

b)
读取标准长波辐射表测量值,比对其与溯源数据的差异,微调黑体与窗口的距离使标准长波
辐射表的测量值与设备溯源数据一致。

c) 通过数字多用表,以2 s
的间隔连续读取并记录标准长波辐射表辐照度测量值、被测长波辐射
表输出值,试验持续时间为5 min, 分别计算两表各自的平均值,记为第 一
次测试数据。测试 期间,两只表的温度差不应超过1℃。

d) 将标准长波辐射表和被测长波辐射表放置位置互换,静置不小于0.5 h。

e) 通过数字多用表,以2 s
的间隔连续读取并记录标准长波辐射表辐照度测量值、被测长波辐射
表输出值,试验持续时间为5 min,
分别计算两表各自的平均值,记为第二次测试数据。测试
期间,两只表的温度差不应超过1℃。

6.4.7.2.2 数据处理

按式(8)对第一 次测试数据计算被测长波辐射表的灵敏度 K:

GB/T 33701—2017

style="width:1.19998in;height:0.6666in" /> …………………… (8)

式中:

U₁ — 被测长波辐射表输出信号平均值,单位为微伏(μV);

Eo. 1- 标准长波辐射表净辐照度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按式(9)对第二次测试数据计算被测长波辐射表的灵敏度 K₂:

style="width:1.20659in;height:0.65318in" /> (9)

式中:

U₂— 被测长波辐射表输出信号平均值,单位为微伏(μV);

Eo.2— 标准长波辐射表净辐照度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按式(10)计算被测长波辐射表的灵敏度 K:

style="width:1.6734in;height:0.61996in" />

……………………

(10)

6.4.7.3 室外测试

6.4.7.3.1 室外测试环境条件

应满足下列条件:

a) 四周空旷,长波辐射表感应面以上没有任何障碍物;

b) 气温应在5℃~35℃之间,风速小于或等于5 m/s, 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

6.4.7.3.2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选择晴朗无云的夜晚,以23:00~3:00时间段为宜。将标准长波辐射表、被测长波辐射表清洁

后放在室外平台上,信号输出端口朝北,调节水平,并分别与数字多用表连接。

b) 两表预热15 min 以上后,同时开始进行长波辐射辐照度测量。

c) 通过数字多用表,以不大于3 min
的间隔连续读取并记录标准长波辐射表辐照度测量值、被测
长波辐射表输出值。

d) 测试时间持续3 h~4h,
测试期间,应保持测试区域不受人或物的影响。期间,两表的温度差
不应超过1℃。

e) 选择中低云布满天空的夜晚,以23:00~3:00时间段为宜。重复 a)~d)
的测试过程。

6.4.7.3.3 数据处理

以 1 h 的测量数据为一组,按式(11)计算被测长波辐射表每次测量的灵敏度值
K(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后三位):

style="width:4.23337in;height:0.70004in" />

… ………………

(11)

式中:

V(j) — 被测长波辐射表的第j 组 第i 个电压输出值,单位为微伏(μV);

Eo(j)- 标准长波辐射表的第j 组 第i 个净辐照度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σ -—斯忒藩-玻尔兹曼常数,取值为5.67×10-⁸ W ·m² ·K-;

To(j)— 标准长波辐射表的第j 组 第i 个温度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T(.j)-- 被测长波辐射表的第j 组 第i 个温度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GB/T 33701—2017

按式(12)计算每组灵敏度值的平均值 K;:

style="width:2.04675in;height:0.69322in" />

式 中 :

n—— 组中的测量次数。

按式(13)计算每组测量的标准偏差 S:

……………………

(12)

style="width:3.77332in;height:0.74008in" /> …………………… (13)

式 中 :

如果 Kqj) 与 K, 之 差 大 于 3 S 时,应将该数据删除。删除后应重新计算
K,。

对于具有m 组的测量系列,按式(14)计算被测长波辐射表灵敏度值 K:

style="width:1.64665in;height:0.70664in" /> (14)

6.5 绝缘电阻测试

被测长波辐射表外壳接地,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被测长波辐射表一个信号输出端与地之间的绝

缘电阻。

6.6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应按GB/T 4208—2008 规定的方法进行。

6.7 环境适应性试验

应按附录 D 的试验方法对环境适应性指标进行试验。

6.8 电磁兼容性试验

应按附录 B 的试验方法对电磁兼容性指标进行试验。

6.9 可靠性试验

按 GB/T11463— 1989 定时定数截尾试验方案1- 2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一般规定

7.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

a) 鉴定检验;

b) 质量 一 致性检验。

注1:鉴定检验的目的是确定承制方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产品。

注2:质量一致性检验是对成批生产的产品进行的一系列试验,以判定所提交的检验批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7.1.2 检验设备

所使用的检验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GB/T 33701—2017

7.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2 检验项目

项 目

序号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技术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A组

B组

C组

D组

1

结构和外观

——

——

5.1

6.3

2

3

4

5

6

7

测量性能:

响应时间

非线性

温度响应

倾斜响应

年稳定性

感应腔体温度测量误差

5.2

5.2

5.2

5.2

5.2

5.2

6.4.1

6.4.2

6.4.3

6.4.4

6.4.5

6.4.6

8

灵敏度

5.2

6.4.7

9

绝缘电阻

——

——

——

5.3

6.5

10

外壳防护等级

5.4

6.6

11

环境适应性

——

5.5

6.7

12

电磁兼容性

5.6

6.8

13

可靠性

5.7

6.9

注:●——应进行检验的项目。

〇— 需要时进行检验的项目。

———不进行检验的项目。

7.3 缺陷的判定

7.3.1 致命缺陷

对人身安全构成危险或严重损坏产品基本功能的缺陷应判为致命缺陷。

7.3.2 重缺陷

下列性质的缺陷应判为重缺陷:

a) 检测的测量性能的误差超过规定的范围;

b) 突然的电气失效或结构失效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

7.3.3 轻缺陷

发生故障时,无需更换元器件、零部件,仅作简单处理即能恢复产品正常工作,这类故障判为轻

缺陷。

7.4 鉴定检验

7.4.1 检验条件

鉴定检验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GB/T 33701—2017

a) 新产品定型时;

b) 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元器件有重大变更时;

c) 停产两年以上再生产时。

7.4.2 检验项目

7.2中全部项目。

7.4.3 抽样方案

在表2鉴定检验项目栏中,应按下列台数抽取试验样本:

a)
项目1,随机抽取5台样本进行。样本的抽取:小于10台的产品全部完成后抽取,大于10台
的产品完成10 台后抽取;

b) 项目2~项目9,由 a) 中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

c) 项目10、项目11,由 a) 中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1 台进行;

d) 项目12,由a) 中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1 台进行;

e) 项目13,按 GB/T 11463—1989 进行抽样。

7.4.4 鉴定检验合格判据

表2中的项目1~项目11的检验过程中,允许出现1~2次缺陷(但不允许出现致命缺陷),超过则

判为不合格。

项目12、项目13也应符合要求,才能判定鉴定检验合格。

7.5 质量一致性检验

7.5.1 A 组检验

7.5.1.1 A 组检验应按表2中规定的检验项目逐台进行。

7.5.1.2 A 组检验中不允许出现致命缺陷,若出现则判
A 组检验不合格。

7.5.1.3
对照检验项目规定的要求,分别累计缺陷数和不合格品数,并计算每百单位产品缺陷数和不合
格品数,缺陷数应不大于20,并且,不合格品数应不大于5,判断该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5.1.4
判为合格批,剔除批中出现的不合格,修复成合格品,整批接收;判为不合格批,整批拒收,须经
修复合格后重新交验。

7.5.2 B 组检验

7.5.2.1 B 组检验是抽样检验。

7.5.2.2A 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 2828.
1—2012 检验水平 S-3 确 定B 组检验的样本数。当 C、D、E组检验同时进行时,B
组样本大小应增加,以提供 C、D、E组检验所需的样本。

7.5.2.3
对照检验项目规定的要求检验样本,按重缺陷数的 AQL 不大于6 .
5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

合格。

7.5.2.4
判为合格的批,剔除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修复成为合格品,整批接收;判为不合格的批,则逐
台检验,查明原因,将不合格品修复成合格品,按 GB/T 2828.1—2012
的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再交 验。若仍不合格,则查明原因,全部返工,重新从
A 组开始检验。

7.5.3 C 组检验

7.5.3.1 改变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时应进行C
组检验。

GB/T 33701—2017

7.5.3.2 在 A 组 和B 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 GB/T
2828. 1—2012 检验水平 S-3 确 定 C 组检验的样 本数。

7.5.3.3
试验过程中出现故障允许修复,在不超过规定缺陷数的情况下,若修复故障时进行了重新调
整,则应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7.5.3.4
对照检验项目规定的要求检验样本,按重缺陷数的 AQL 不大于6 .
5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合 格。若不合格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进行 C
组检验。

7.5.3.5 C
组检验的结果所作的判定对该周期内所生产的产品有效。

7.5.4 D 组检验

7.5.4.1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 D
组检验;生产间断时间大于六个月时,每批都应进行 D 组
检验;改变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时应进行 D 组检验。

7.5.4.2
样本抽取应在完成生产计划(大于50台)的25%后进行。在 A 组 和 B
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

按 GB/T 2828.1—2012 的检验水平 S-1 确定样本数。

7.5.4.3
试验过程中出现故障允许修复,在不超过规定缺陷数的情况下,按下述要求继续进行试验:气
候类环境试验,由发生故障的前一个测试阶梯继续进行试验;若修复故障时进行了重新调整,则应重新
进行该项试验。

7.5.4.4 对照检验要求检验样本,按缺陷数的 AQL
不大于25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合格。若不合格应
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进行D 组检验。

7.5.4.5 D
组检验的结果所作的判定对该周期内所生产的产品有效。

7.5.5 合格判定

各组检验全部合格的产品批才能判定为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中任一组检验不合格时,应中止检验,查明原因,整批采取改正措施。

再次抽样进行该组试验时仍不合格的仪器,则应停止检验。

7.5.6 被测样本的处置

7.5.6.1 经 A 、B
组非破坏试验检验判为合格的检验批中发现的有缺陷的单位产品经返修和校正,并经
再次检验合格后可以交付。

7.5.6.2 经 C 组环境试验的样本不应作为合格品交付。

7.5.6.3 经 D
组可靠性试验的样本对其寿命终了和接近终了的元器件给予更换,并经 A、B、C
组检验 合格后可以交付。

8 校准/测试周期

校准/测试周期为2年。

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识

9.1.1 产品标识

产品应包含下列标识:

a) 制造厂名;

GB/T 33701—2017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出厂编号;

d) 出厂日期;

e) 出厂灵敏度。

9.1.2 包装标识

产品包装应包含下列标识:

a) 产品名称型号和数量;

b) 制造厂名;

c) 包装箱编号;

d) 外形尺寸;

e) 毛重;

f) "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堆码"等符合 GB/T 191—2008 规定的标志。

9.2 包装

9.2.1 包装箱应牢固,内有防潮湿、震动、碰撞等措施。

9.2.2 每个包装箱内都有装箱单。

9.3 运输

9.3.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侵蚀。

9.3.2 搬运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严禁滚动和抛掷。

9.4 贮存

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小于80%的室内,且周围无腐蚀性挥

发物。

10 随行文件

产品的随行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使用说明书;

b) 校准/测试证书;

c) 合格证;

d) 保修单;

e) 装箱清单。

GB/T 33701—2017

A

(规范性附录)

长波辐射表环境条件分类

A.1 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分类及其试验参数见表A.1。

A.1 气候条件分类及试验参数

序号

气候条件

单位

指标值

1

最低温度

-40

2

最高温度

60

3

最低相对湿度

%

5

4

最高相对湿度

100

5

大气压力

hPa

700~1060(拔海高度<3050 m)

450~700(拔海高度≥3050 m)

A.2 机械条件

应符合以下正弦稳态振动的要求:

a) 位移:1.5 mm;

b) 加速度:5 m/s;

c) 频率范围:2 Hz~9 Hz,9 Hz~200 Hz。

GB/T 33701—2017

B

(规范性附录)

长波辐射表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B.1 电磁兼容性要求

B.1.1 静电放电抗扰度

信号端口、外壳端口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接触放电:GB/T 17626.21级,2 kV;

- — 空气放电:GB/T 17626.22级,4 kV;

——性能判据:符合GB/T 18268.1—2010,性能判据 B。

B.1.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信号端口:GB/T 17626.4I/O端口2级,0.5 kV(5/50 ns,5kHz);

——性能判据:符合GB/T 18268.1—2010,性能判据B。

B.1.3 浪涌(冲击)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应达到下列要求:

GB/T17626.51 级,0.5 kV (线对地,1.2/50 μs、8/20 μs组 合 波 )

——性能判据:符合GB/T 18268.1—2010,性能判据 B。

B.2 电磁兼容性试验

B.2.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2 的试验方法,对信号端口实施接触放电2 kV、 空气放电4 kV
的静电放电。

B.2.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4 的试验方法,对信号端口实施0.5 kV(5/50ns,5kHz)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B.2.3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按 GB/T17626.5 的试验方法,对信号端口施加0.5 kV
浪涌冲击,试验位置为线对地,试验波形为

1.2/50 μs、8/20 μs组合波。

GB/T 33701—2017

C

(规范性附录)

长波辐射表专用测试装置性能指标要求

C.1 低温黑体炉性能指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温度: -50℃~80℃;

b) 净辐射调节范围: -250 W ·m⁻²~250W ·m⁻² (室温10℃~30℃);

c) 腔口直径:>40 mm;

d) 腔口发射率:≥0.995;

e) 温度稳定度:\<0.1℃/min。

C.2 面源黑体性能指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效辐照面直径:≥120 mm;

b) 净辐射调节范围:0 W ·m⁻²~250 W ·m-²(室温10℃~30℃);

c) 辐照度不稳定度:±0.5%/h;

d) 发射率:>0.99;

e) 可调距行程:>100 mm;

f) 角度转动误差:±1°。

C.3 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性能指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温度范围: -40℃~60℃;

b) 温度波动度:±0.5℃;

c) 温度场均匀度:±0.5℃。

C.4 标准长波辐射表性能指标要求

要求见表C.1。

C.1 标准长波辐射表性能参数

序号

测量性能

指标

1

测量范围

-250 W ·m⁻²~250 W ·m⁻²

2

响应时间(95%)

<15 s

3

非线性(-250 W · m-²~250 W · m⁻²)

±1%

GB/T 33701—2017

C.1 ( 续 )

序号

测量性能

指标

4

温度响应(-20℃~50℃)

±1%

5

倾斜响应(90°)

±1%

6

年稳定性

±1%

7

热敏电阻测温精度(-40℃~60℃)

0.1℃

GB/T 33701—2017

D

(规范性附录)

长波辐射表环境试验方法

D.1 温度试验

D.1.1 试验条件

在产品的使用温度范围进行试验,试验时产品应处于非包装状态。

D.1.2 试验方法

D.1.2.1 总则

试验按 GB/T 2423.1 和 GB/T 2423.2 的有关规定进行。

温度循环试验宜按图 D.1
时序进行,先常温、后低温、再高温,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低温曲线时段

做起。

style="width:8.08001in;height:5.63332in" />时间

D.1 温度试验时序图

D.1.2.2 常温试验

在常温条件下进行功能性测试。

D.1.2.3 低温/高温试验

降升温速率:应为0.7℃/min~1.0℃/min, 最大不超过1 . 0℃/min。

恒温区允许温差:±2℃。

GB/T 33701—2017

D.2 交变湿热试验

D.2.1 试验条件

根据规定的产品使用温湿度范围进行试验,试验时产品应处于非包装状态。

试验时,高温温度取环境温度上限加10℃,试验周期为2 d。
降温阶段,相对湿度的下限为85%。

D.2.2 试验方法

试验按GB/T 2423.4 的有关规定进行。

D.2.3 试验过程中的控制

D.2.3.1 初始检测

试验前按产品详细标准的规定进行外观、性能和电气安全性检查。

D.2.3.2 中间测量

进行电气性能检测,检测次数和检测的阶段由产品详细标准规定,但不应少于3次。

D.2.3.3 恢复

试验结束后,先停止加湿,然后取出被测样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24 h。

D.2.3.4 最后检测

试验结束并恢复后应对被测样品进行最后检测:

a)
目测检查外观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文字标识应清晰;电气接点无锈蚀。

b) 性能测试结果应符合产品详细标准之规定。

c) 绝缘电阻、绝缘强度等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产品详细标准之规定。

D.3 低气压试验

D.3.1 试验条件

低气压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2423.21 的有关规定。

D.3.2 试验方法

按 GB/T 2423.21进行,试验等级为450 hPa, 试验持续时间4 h。

D.3.3 试验过程中的控制

D.3.3.1 初始测量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按产品详细标准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检测,受试样品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3.3.2 最后检测

受试样品在试验过程中和结束后应一直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各种性能参数应在正常范围内。

GB/T 33701—2017

D.4 正弦稳态振动试验

D.4.1 试验条件

根据产品详细标准规定的振动严酷等级进行试验,试验在包装状态下进行。

D.4.2 试验方法

试验按 GB/T 2423.10 的有关条件进行。

被测样品应经受三个轴向上的振动试验。若因振动设备限制,不能实现三个轴向的振动试验时,对
于允许改变正常放置位置的产品,可借助于改变放置位置予以实现;对于不允许改变正常放置位置的产

品,则延长一倍振动时间。

检查固定支架自身应无共振,然后固定被测样品,应模拟产品正常工作时的位置并紧固在振动台

上,被测样品的重心应位于振动台面的中心区域。

应避免紧固被测样品的装置(螺栓、压板、压条等)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身共振。

GB/T 337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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