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2020年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推动本市体育赛事有序开展,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 事之都,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全面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 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赛事及 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对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三条 ((赛事举办) 本市鼓励各类组织、个人依法举办体育赛事,鼓励各类 组织、个人以投资、捐赠等方式支持举办体育赛事。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币、区人民政府应当为体育赛事举办创造条件,支持引 进重大体育赛事,加强对重大体育赛事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 -1- 障,促进体育赛事发展。 第五条 部门职责) 市、区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 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应急 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医疗、卫生保障 工作。 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市场监管、城 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 与服务保障工作。 第六条 (管理原则) 本市对体育赛事的管理遵循促进发展、规范有序、服务 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七条 (体育社会团体责任) 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团体(以下简 称体育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 行业惩戒规范,对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个人以及相关从业 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为体育赛事举办提供指导和服务。 -2 - 第二章‧促进发展 第八条 (规划布局) 市体育部门应当按照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体育改革发 展规划要求,统筹规划本市各类体育赛事,引进国际性、全 国性体育赛事,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推动群众性赛事,满足 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第九条(国际性、全国性赛事)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引导举办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相适应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提升体育赛事品质。 第十条 (自主品牌赛事)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发展具有国内外影响力、 市场活跃度高、溢出效应显著的自主品牌赛事,培育体育赛 事品牌,弘扬城市文化。 第十一条 (群众性赛事)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支持举办 各类群众基础好、社会参与度高的群众性体育赛事。 第十二条(产业融合发展)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体育赛事对本市 文化、旅游、商贸、会展等行业的拉动作用,促进产业融合 发展。 第十三条(平台服务) 市体育部门应当通过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各类 -3 - 体育赛事的举办条件、规范要求和赛事基本信息,为举办体 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办赛提供信息服务和审请政府补助 项目等便利,为参赛者、观赛者等提供信息服务。 市体育部门应当依托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有关部 门共享赛事基本信息,加强业务协同,优化政务服务。 第十四条 (赛事评估) 本市建立体育赛事评估制度。 币体育部门应当创建和完善体育赛事品质指标体系,对 体育赛事的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等开展评估,定期发布 体育赛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确定和调整本币体育赛事规 划布局的重要依据。 市体育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款规定的评估 工作。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 本市对体育赛事相关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以及体育赛事的名称、徽记、旗帜、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保护。 本市鼓励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主动办理相关 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及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参赛者权利保护) 参赛者在符合体育赛事规定的条件下参加比赛,享有公 平竞赛、获得赛事信息和比赛成绩、对比赛成绩审诉等权利。 - 4 - 第十七条 (政府扶持)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体育部门可以采取安排专项资金、政 府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资源等方式,鼓励、支持举办各类体 育赛事。 第十八条 (区域合作发展)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以及国内其他城 市有关部门的协作交流,通过联合审办或者举办体育赛事等 方式,推动体育赛事人才、场地、资金、信息以及项目等资 源的整合与共享。 第三章赛事规范 第十九条(赛事主办) 发起组织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称主办方)应 当建立组织机制,明确举办体育赛事相关事宜以及责任分工, 组织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相关预案,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第二十条 (赛事承办) 具体承担筹备、实施体育赛事工作的组织或者个人(以 下称承办方)应当做好下列赛事保障工作: 一)落实保障体育赛事正常举办所需的资金 (二)落实与体育赛事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 员; (三)落实符合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5 - (四)落实相关医疗、卫生和安全保卫措施;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教育 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主办方直接承办体育赛事的,应当履行前款规定的承办 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赛事协办) 为体育赛事提供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 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称协办方)应当对其向体 育赛事提供的产品、服务、场地设施和设备等的质量和安全 负责。 第二十二条(合同约定)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应当通过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 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权益保障) 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可以通过出让冠名权、出售门票、接 受赞助和收取报名费等方式获取体育赛事收益。 未经主办方、承办方或者相关权利人同意,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在体育赛事举办场所内开展商业活动、发布或者 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第二十四条(名称规范) 体育赛事的名称应当与举办区域、参与人群、活动规模、 - 6 - 赛事内容等相符,不得含有欺骗或者可能造成误解的文学, 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赛事审批) 对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体育赛事,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 当按照规定向体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体育赛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一)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 (二)需要占用道路、空域、水域或者使用无线电频率 等公共资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赛事基本信息填报) 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在体育赛事开赛的30日前,登 录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报体育赛事的名称、时间、地 点、主办方、承办方、参赛条件、人数、竞赛规程以及奖惩 办法等基本信息。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体育赛事基本信息或者取消体育 赛事的,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在体育赛事开赛前,通过本 币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报体育赛事变更或者取消信息。 第二十七条 (保险措施) 本市鼓励体育赛事主办方或者承办方投保公众责任保 险,为参赛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 -7 - 第二十八条(票务管理措施) 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加强体育赛事的票务管理,不得 有捂票、参与炒作票价等行为。 鼓励体育赛事门票销售、查验实行实名制管理。 鼓励主办方或者承办方根据体育赛事的实际情况向社 会提供公益票。 第二十九条(裁判员确定规范) 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裁判员管 理规定以及体育赛事的专业性要求,按照公开、公正、择优、 中立的原则确定裁判员。 第三十条(参赛者行为规范) 参赛者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参赛的义务,遵守赛 事规则、竞赛规程、赛场行为规范以及体育赛事主办方或者 承办方的其他规定,不得有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以及冒名 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 体育赛事有关项目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承 办方对参赛者身体条件进行核查时,参赛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一条(观赛者行为规范) 观赛者应当遵守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秩序,自觉接受安 全检查,服从现场管理,爱护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不 得扰乱和破坏体育赛事的秩序和社会治安。 - 8 - 第四章保障与监管 第三十二条(综合服务机制)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应急管理、交通、卫生 健康、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市场监管、 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体育赛事综合服务机制,通报赛事举办 情况,协调赛事重大事项,保障赛事有序运作。 第三十三条 (重大体育赛事清单) 市体育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布拟在本市举办 的国际性、全国性以及全市性的重大体育赛事清单,清单内 容包括体育赛事的名称、日期、地点、人数等。 第三十四条(安保标准与应急值守) 市公安部门应当会同市体育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体育 场馆安保等级评价相关标准,明确本市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 安保人员装备的配备要求。 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体育部门指导重大体育赛 事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信息 报告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体育社会团体服务) 市级体育社会团体可以制定公布体育赛事办赛指南、参 赛指引等规范要求,提高体育赛事的规范化水平。 鼓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向体育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提 供技术、规则、器材、人员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9 -

pdf文档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 1 页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 2 页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7 17:30:31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