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湛江市公园条例 (2018年10月31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 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 设、管理和服务。 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 地公园等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 -1- 具有良好的园林景观和比较完善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 化环境、游览休憩、防灾避险和科普萱传等功能,向公众开 放的公益性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 园等。 公园实行名录管理。公园名录的确定和调整,由园林行 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提出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 算。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第五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公园 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园管 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公安、 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 园的白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公园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 度,加强行业培训和交流,协助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 - 2 - 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公园环境的行 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志愿服务 等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自然资 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符 合总体规划。 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布局、功能形态、 周边景观风貌控制等内容。 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 关应当依法将专项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 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 于三十日。 经过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公 益性质和使用属性。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项目确需改变公园用地使用性质的, -3 - 应当按照就近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用地的原则,编制公园 用地调整方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后,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 权限进行规划调整。 第十条新建、改建、护建公园应当符合公园建设与保 护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公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拟新建、改 建、扩建公园的功能、特性、规模和发展方向,综合考虑防 灾避险、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传统文化特色、生 态环境、文物保护、健身运动等多种功能的需要,组织编制 公园的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公园内的各类设施应当按照《公园设计规范》 等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并与公园功能相适应。 公园出入口、主要园路、建(构)筑物出入口以及公共 厕所等场所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 第十二条公园内设置水、电、燃气、通信等管线和其 他市政设施,应当符合公园景观和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不得 危及游客安全,不得影响植物生长。 第十三条公园内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构) 筑物。 公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不得损害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绿地,因 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公园绿地,须经园林行政主 - 4 - 管部门同意,并接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已占用的 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公园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公园地下空间开发。确需开发的, 应当征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 开发地下空间,不得妨碍公园植物的生长,不得破坏公 园景观,不得影响公园的使用功能。 第十六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 申请办理公园的不动产登记。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 第十七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制度: (二)建立公园档案并妥善保存: (三)保持绿化景观和园容园貌良好,维护正常游览秩 序; (四)做好公园内蚊、蝇、鼠、蟑螂、白蚁等有害生物 的防治; (五)保持公共设施的数量和种类,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六)制止破坏公园设施、景观的行为; (七)保护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 5 - 故好防风、防雷、防火、防涝、防震等工作,并符合下列要 求: (一)各类设施、设备应当采用合格产品,安全提示标 志明显清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和安全检验,定期 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安全、有效;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 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危险地带应当设置警示标牌、救生设施,非游泳 区、防火区、禁烟区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三)公园建(构)筑物、大型游乐设施、制高点等应 当依法安装防雷装置: (四)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 畅通; (五)公园内已建成的水、电、燃气、通信等管线存在 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管线产权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遇有察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采取临时关闭公园、景区、展馆,疏散游客等措施,并及时 向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公园内设置有动物园的,动物园的设置及动 物饲养,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动物园动物 管理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园内水域生态环 - 6 - 境,保持公园景观水体清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具有防洪 排涝功能的湖泊或者景观水体进行防汛调度和污水处理。 沿海公园滩涂和红树林内的垃圾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清理。 第二十二条公园管理用房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 得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公园内不得设置影响公园景观的牌匾、横 幅等广告。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和破 坏公园内的树木。确需迁移或者砍伐公园内树木的,实施单 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依法 进行。 第二十五条利用公园场地或者设施临时举办展览、宣 传、演出、募捐、体育比赛、影视剧拍摄等活动的,活动主 办方应当与公园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在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 进行,不得损毁公园设施和景观。 在公园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大型群众性活 动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显著位置提前公示举办活 动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禁止车辆进入公园内停车场以外的区域, 但下列车辆除外: -7 - (一)老、幼、病、残者专用车; (二)公园内专用观光车辆; (三)公园内施工、养护等工作车辆: (四)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车辆。 设有绿道的公园,未安装动力装置的自行军可以进入。 第二十七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空间、设施条 件和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结合公园主要功 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 确定其环境噪声限值及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并在公园 内的显著位置和健身娱乐活动区域设置告示牌,向社会公布。 公园内各区域的各类活动均不能超过相应的噪声限值。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园内的健身娱乐活动产生的噪 声值进行监测。 公园内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二十八条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征求公 众意见等方式确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园名单,并向社会 公布。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园,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各 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性标志和文学说明。 除携带绳毒犬、搜救犬、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外,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设有禁止性标志的公园。 未设有禁止性标志的公园,游人携带犬只进入的,应当 -8 - 由成年人采用锁链、绳索或者其他措施对犬只进行直接有效 的束缚,并对所携带犬只的排泄物即时清理。 第二十九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规范服务行为,为游人 提供方便、舒适的游园服务: (一)在公园主要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园简介、游 园示意图、游园须知、公园管理机构名称和投诉、举报电话, 在主要路口设置指示标牌; (二)各类标志标牌设置应当符合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 的要求,文学和图形符合标准,内容明确清晰,对有历史意 义和文化内涵的建(构)筑物和园林景观设置景物介绍牌; (三)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服务标志,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四)设置橱窗、展牌、标牌等设施,宣传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法律法规,普及科学知识等; (五)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提供方便服务,保持无 障碍设施完好; (六)保持厕所、座椅、园灯、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清 洁卫生。 第三十条除公园管理机构外,公园内不得新增驻园单 位和住户。现有驻园单位和住户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应当遵守 公园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9 -

pdf文档 湛江市公园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湛江市公园条例 第 1 页 湛江市公园条例 第 2 页 湛江市公园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3:15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