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晋洱市河道米砂管理条例 (2019年8月26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采砂规划 第三章 采砂许可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则 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强采砂管理,维护 河势稳定,保障河道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 动,应当遵守本条例,但经批准的应急抢险、河道和航道整 -1- 治等采砂活动除外。 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江河、电站库区等) 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的活动。 第三条河道采砂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规范 管理、有序开采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督察、通报、考核、问 责及协调机制。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 砂管理和监督工作。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及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投 诉、举报。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 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等,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线索, 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河砂替代品的 研发、推广和使用。 - 2 - 第二章‧采砂规划 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 照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征求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 相关部门及海事管理机构意见,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 式征求专家、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确需调整或者 修改的,应当依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第八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相适应,服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饮用 水水源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规划,并与河道整治、旅 游发展、水运发展等专业规划相衔接,符合河道防洪、通航、 涉河工程安全以及河势稳定的要求。 第九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采河流、河段现状及保护范围; (二)砂石储量、分布、补给分析; (三)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 (四)禁采期和可采期: (五)年度采砂控制总量; (六)采砂作业方式; - 3 - (七)砂场布局; (八)弃料堆放地点、处理方式和现场清理要求: (九)采砂影响分析; (十)采砂机具控制数量和功率要求: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和航道整治工程、水库枢纽、 水文监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和取水、排水等工程 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二)桥梁、港口、码头、浮桥、渡口、道路、水电站 水工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河电缆、管道、航道、隧道等工程 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河道管理的区域: (四)河道安全事故多发区域;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第十一条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一)水位达到或者超过防洪警戒水位时; (二)影响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时;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第十二条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禁 采区和禁采期向社会公示,并设立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样式的标识。 - 4 - 第十三条因防洪、河势改变、水工程建设、水生态环 境遭受严重改变以及有重大水上活动等,发生不宜采砂的情 形,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临时禁采区 或者规定临时禁采期,经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 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隹后尚社会公告。 因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需要,县(区)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保留区内划定可采区,经市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 公告。 第三章‧采砂许可 第十四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由县 (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 平竞争的方式实施。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砂石市场公平 竞争,防止形成价格垄断。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当地村民因生活自 用少量砂石需到河道采挖的,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供证明 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可以免办河道采砂许可 证,但采挖的砂石不得销售。 第十五条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中 标人或者买受人订立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作出行政许司决 - 5 - 定,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许可内容应当与采砂规划相衔接。 第干六条审领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道采砂许可申请; (二)营业执照; (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四)采砂总量、地点、控制高程和范围(附范围图和 控制点坐标); (五)利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船员的有效证书和证件; (六)采砂污水处理、堆砂场设置、河道修复方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河道采砂许可证由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样式印制, 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砂场名称和编码: (二)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 (三)采砂总量、期限、地点、范围、控制高程; (四)作业方式以及采砂机具名称。 第十八条采砂作业方式、机具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作 出许可决定的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请办理变 更手续。 第十九条河道采砂许可证期限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 达到许可总量时,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 - 6 - 法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县 (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 许可: (一)以非法方式取得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 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二)涂改、伪造、变造河道采砂许可证从事河道采砂 活动; (三)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 许可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采 砂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河道 -7 - 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人民政府水 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 立规范的河道采砂信息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河道采 砂许可情况。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巡 查机制,组织对重要江河、重点河段、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 的河道采砂活动开展专项巡查,并定期通报巡查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 同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 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海事管 理机构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 采取下列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询问; (二)要求提供相关证照、资料; (三)要求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对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 配合,不得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六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 -8 - 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人民政府水 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 立规范的河道采砂信息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河道采 砂许可情况。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巡 查机制,组织对重要江河、重点河段、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 的河道采砂活动开展专项巡查,并定期通报巡查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 同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 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海事管 理机构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 采取下列措施: (一)开展现场检查、询问; (二)要求提供相关证照、资料; (三)要求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对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 配合,不得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六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 -8 -

pdf文档 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 1 页 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 2 页 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2:09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