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1-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2010年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4日广西 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 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章开放开发 第四章改革创新 第五章北海、钦州、防城港一体化发展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保障和促进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 称北部湾经济区),范围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2-市所辖行政区域,以及根据北部湾经济区发展需要纳入《广 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玉林、崇左等市所辖行政区域。 第三条北部湾经济区立足北部湾,面向东南亚,服务 西南、华南和中南,以构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示范区、广西 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枢纽和 “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为目标, 建设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 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第四条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 展,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市场导向、有序开发,科学布局、 优势互补,陆海统筹、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北部湾经济区开展行政体制、投资、贸易、金 融等领域的改革创新,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 环境。 第六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实行严格的资源环境生态 红线管控,合理开发和节约资源,加强对水源林、防护林、 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 生态良好、居住适宜的区域。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北部湾经济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分级 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3-第八条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 统筹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以及 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 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北海、钦州、防城港一 体化建设,组织协调北部湾经济区内跨地区、跨部门、跨行 业以及需要自治区层面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北部 湾经济区各设区的市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符 合性审查,协调指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北部湾经济 区各设区的市以及北部湾经济区内特殊功能区域管理机构 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自治区北 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职责,确定本级设立的北部 湾经济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 第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 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 职责共同做好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的推进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起草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涉及北部湾经济 区的规章、规划、政策以及办理重大事项等,应当会同自治 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联合上报。 第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北部湾经济区县级以上人民-4-政府应当向园区管理机构下放园区履行职能所需的自治区、 设区的市和县级管理权限。对下放的权限,自治区、设区的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对属于自治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委托行使的以外,自治区、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园区管理机构行使。 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提出行使自治区级、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管理权限的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有权机 关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开放开发 第十一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 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平台,按照构建“南向、 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深度融入“一 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 放试验区、中国-东盟信息港和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 区建设发展,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 合作战略。 第十二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扩大国际国内区域合作, 拓展开放领域,利用国际友好城市、国际机构、外国政府领 事机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等资源,推动与“一带一路”-5-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 北部湾经济区应当优化开放结构,创新合作机制,提升 合作层次,打造国际合作平台,扩大平台辐射能力。 第十三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培育发展新动 能。 北部湾经济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招商引 资项目代办服务、投诉举报等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 咨询、手续办理和纠纷投诉服务。 第十四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建立完善区域协同发展 机制,打破行政壁垒,避免同质化竞争,按照区域功能组团, 实施强首府战略,推进北海、钦州、防城港一体化发展,强 化玉林、崇左等联动发展。 第十五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依据区域总体功能定位 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开发重点。 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利用沿海、沿边优势,发展壮大临港、 沿边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金属新材料、 食品、造纸、旅游、跨国物流、金融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产业、清洁能源、生 物医药和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第十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北部湾经济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推动经济(技术)-6-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产业合作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防城港国 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北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国际国内合 作平台建设。 第十七条北部湾经济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国内 外企业以北部湾经济区为主要基地,以中国和东盟为主要市 场,建设区域性国际加工制造基地。 加快构建跨境金融、跨境物流、数字经济、机械电子、 汽车、纺织和农产品食品加工等跨境产业链,支持发展高质 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 链布局产业链,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第十八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北部湾经济区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应当出台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和 区域经济合作,鼓励并支持外国资本、港澳台地区资本、国 内民间资本以及国内外各类企业以全额投资、控股、参股、 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 第四章改革创新 第十九条北部湾经济区应当统筹推进土地利用、公共 服务、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开发、卫生健康、教育、社会保-7-障等综合配套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内经济社 会协调发展。 第二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北部湾经济 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法 规的原则下,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加快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 因改革创新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依照法定程序争取国 家支持先行先试。 因改革创新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自治区、设区 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 提请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决 定。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自治区、设区的市制定的 规章的,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有关决定。 第二十一条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行政管理、市场准入、 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投融资、涉外经济、人事人才管理、 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 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与海关、海事、税务、邮政、金融监 管等中央驻桂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研究提出推进投资 开放、贸易便利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措施,争取国-8-家有关部门支持在北部湾经济区先行先试。 北部湾经济区应当为中央驻桂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国 家支持先行先试政策提供便利和协助,并创造条件使北部湾 经济区成为中央驻桂单位推进改革试验的重要平台。 第二十二条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创新创业特区,聚 集高水平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体系,推动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立北部湾经济区与国家、自治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联 动机制,利用国家、自治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政策,聚 集高端科技要素,探索区域科技合作新模式,建设具有创新 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 第二十三条北部湾经济区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 和激励政策,开展人才引进、人才管理和人才福利制度改革 创新,实施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等多渠道人才交流模式和机制,对境外人才在北部湾经 济区内出入境、工作学习、创新创业、停留居留等方面提供 便利。 第二十四条北部湾经济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 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 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不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实行信息报告制度。 第二十五条北部湾经济区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除-9-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实 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建立企业名称 申请查询比对系统。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查询比对系统,确 认其拟使用的名称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则,即可自主申报, 并对申报的名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反企业名

pdf文档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第 1 页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第 2 页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59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