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 1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 (2020年9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批准2020年12月18日公布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章 园林绿化管理 第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 第五章 其他城市管理事项 第六章 执法与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 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城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自 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 2 -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市管理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与 城市管理相关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违法建设治理 、环境保 护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第三条 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 、依法治理 、权责一致 、 协调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管理经费 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 第五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领 导,制定城市管理目标 ,理顺城市管理事权 ,建立统筹协调 、 考核评价 、经费保障 、责任追究等机制 ,研究解决城市管理 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城 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 制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在本条例规定的城市管理具体实施 范围内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 、生态环 境、市场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 、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相- 3 -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邮政、通信、有线 电视、公共交通等服务单位应当保证经营服务范围内设备和 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整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对所辖住宅小区 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劝阻无效的,应 当及时报告并协助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方 式,建立高效监督的协调指挥机制 ,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 准体系,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 ,逐步实现城市 精细化管理全覆盖。 第八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 ,引导和 规范公共文明行为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提升市民文 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维护城市 管理秩序 ,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 ,对城市管理工作提 出批评、建议,通过多种方式举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违法线索经城市管理部 门或者相关部门核查属实的 ,应当予以奖励 ,奖励办法由县 (市)人民政府制定。 - 4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设定责任区 、责任人及责任要求 , 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应当予以劝告和制止,并报请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条 临街建筑物的产权人应当确保建 (构)筑物外 立面整洁,外墙面及附属设施牢固安全,出现破损、脱落、 污秽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进行整修、清洗、更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 (构)筑物违法搭建附属设施 。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 、牌匾设施 (含电子屏 )应当符合 城市市容专业规划 ;尚未制定规划的,应当符合当地城市管 理部门规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 ,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 、牌匾设施应当按照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 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规定,使用规范的朝鲜语言文字和国家 通用语言文字。 户外广告 、牌匾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维护 ,对破损、脱 色、字体残缺等影响市容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广告牌匾 ,及 时维修或者更新;到期、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第十二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 5 -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实现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 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县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 处理相关规定 ,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 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应当单独收集 、处置, 并交由符合要求的垃圾收运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厨余垃圾 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县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相关标准缴纳厨余垃圾处理费。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应当将 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 运输路线 、时段,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处置场所 ,并采取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 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工地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 ,不得擅自占 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公共区域; (二)硬化主要通道 、进出道路 、材料加工区以及办公- 6 -生活区地面,修建洗车平台,清洗驶离工地的车辆; (三)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装卸物料 ,篷盖易产生 扬尘的物料; (四)采取洒水或者喷湿等措施进行拆迁 、爆破等工程 作业。 第十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确定清除冰雪区域责 任人。 责任人应当及时清除责任区的冰雪 ,以无积冰 、无残雪、 露出地面为标准。 第三章  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七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公园 、绿地 建设,保持公园、绿地整洁美观。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地或 者改变国土空间规划用途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 用城镇绿地的 ,须经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并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临时占用结束后,应当在规定期 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  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 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及时修复 、更换损毁的设施 ,保持各项- 7 -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城市道路应当保持路面平坦 、完好,出现坑 凹、碎裂、隆起、溢水、塌方等情况由城市管理部门及时修 复。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 ,根据城 市规划同步下地铺设管线 ,并按照隐蔽方式设置管线附属设 施。 现有架空线缆 、杆架和控制箱柜等应当根据城市规划逐 步下地铺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城市建设施工应当保障各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 第二十二条  停车场的建设 ,应当纳入城市规划 ,并满 足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 、商业街区 、居住区、大 (中)型建筑等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建 、增建停车场 。 配建、增建的停车位 (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 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建设和 管理的组织领导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制定发展 、扶持与鼓 励的相关政策。 第五章  其他城市管理事项 第二十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建设进行有- 8 -效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机制,并对违法建 (构)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依法认定违法建 (构)筑物, 并将认定结果书面通报相关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确认告知的违法建 (构)筑物 不得登记为生产经营性场所。 公安机关应当对在违法建设治理中妨碍执行公务 、扰乱 社会治安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 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禁止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停放废弃机动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废弃机动车: (一)经认定为报废的; (二)经认定为无主的; (三)其他可以认定为废弃机动车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县 (市)人民政府允许 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保障公共安全 、人身和 财产安全,及时清理燃放废弃物。 第二十七条  宾馆、饭店、餐馆、食堂等排放油烟的餐 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或 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 ,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不得将油烟 排入下水管网。 - 9 -第二十八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噪声污染活动 : (一)商业、文化娱乐经营单位产生超过国家规定的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边界噪声; (二)在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小区周边组织娱乐 、集会等 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居民工作生活; (三)使用家电 、乐器或者

pdf文档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 第 1 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 第 2 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13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