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 1 - 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020年8月27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运营主体管理 第三章 运输作业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应急救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 ,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 2 -品道路运输、装卸和相关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 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全过程。 本条例所称专用车辆,是指符合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确定 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物品。 法律、法规对剧毒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 ,应当坚持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便利运输的原则 ,大力推广现代信息 科技管理手段,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有序、安全。 第四条 市、区(县级市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化学 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建立由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 、卫生健康 、市场监管 、 城管执法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组成的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急救援工作。 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根据授权或者委托 ,依法做好危险 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 、公安、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 、- 3 -卫生健康 、市场监管 、城管执法等部门 ,依法在各自职责范 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市、区(县级市 )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化学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信 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交通运输 、应急管理 、公安、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住 房城乡建设 、卫生健康 、市场监管 、城管执法等部门和消防 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依法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共 享应用等工作。 第八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或者单位是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 业或者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应当依照 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会员提供安全知识培训、 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 ,协助做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运营主体管理 第十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或者单位应 当具备法律 、法规等规定的条件 ,并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许可。 - 4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 相应类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 车辆管理及车辆动态监控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 预案制度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聘用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 、装卸管理人员 、押运 人员等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 专用车辆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 以及本企业或者单位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紧密相关 的其他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 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相关人员离职 后十二个月 ;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 。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机 构开展教育培训 。鼓励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 ,开展多种方式 的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使 用按国家标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确保使- 5 -用的专用车辆及设备与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 、重量相匹 配。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维护和管理专用车辆 ,确保专用车辆技术条件符合国 家标准的要求。 使用罐式专用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或 者单位应当保持罐体完好,不得非法更换、改装或者加装, 并按规定做好罐体的定期检验。 常压罐式专用车辆罐体存在严重缺陷或者事故损坏需 维修的,应由具备资格的企业按国家标准及技术条件进行维 修并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 专用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等动 态监控装置 。鼓励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为专用车辆安装防碰撞 装置及其他先进的车辆安全运行监控技术装备。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确保卫星定位 装置等动态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并按照国家规定妥善保存动 态监控数据。 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配 备专职动态监控人员 。动态监控人员在工作期间 ,应当严格 遵守动态监控制度 ,实时分析 、处理专用车辆行驶动态信息 , 及时提醒纠正违法驾驶行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6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专用 车辆应当每年审验合格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 、可移动罐柜 、 罐式集装箱 ,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 和核定容积检验。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专用 停车场应当设置相应的消防 、安全防护设施 ,实行封闭管理 , 分类、分区停放 ,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不得妨碍居民生 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 ,组织建设专 用车辆公共停车场,提供停车、清洗、物流等服务。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到 具有污染物处理能力的机构对常压罐体进行清洗 (置换)作 业。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当集中收集 ,消除污染 ,不得超 标排放,污染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建设 具有污染物处理能力的罐体清洗场所,并对社会开放。 第三章  运输作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级市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确定 本辖区专用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路段和时间 ,设置明显标 志,并于实施前十五日予以公布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 ,专用 车辆不得进入限制通行的区域。 - 7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不得超速 驾驶、疲劳驾驶。 驾驶人员应当确保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可移动罐柜 、罐 式集装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关闭状态。 押运人员应当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全程处于其监 控之下。 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应当保证运输全程通讯畅通 ,保证 车辆卫星定位等动态监控装置正常运行。 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不得非法卸载 、分装或者并车装载 所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 化工产业园区设置专用车辆临时停放点。 等待装卸的专用车辆应当停放在专用车辆公共停车场, 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临时停放点,不得占路停放。 第二十四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或者单 位应当建立充装 、装卸的查验 、记录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严格落实充装 、装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不得超限超载充装 。 负责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或者单位可以采取预 约等方式 ,合理安排专用车辆分批次进行装卸作业 ,减少专 用车辆等候装卸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或者单 位应当在装卸前核验专用车辆资质 、安全标识标志及定期检- 8 -验证明是否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核验专用车辆及罐体与行 驶证照片是否一致 ,核验装运介质和核定载质量是否与设计 一致,核验专用车辆驾驶人员 、装卸管理人员 、押运人员是 否具备法律 、法规规定的相应从业资格 。不符合规定的 ,不 得装卸。 移动式压力容器 、气瓶充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 ,驾驶人员应当依法停放专用 车辆。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 车的,应当在专用车辆公共停车场停放 ,或者远离学校 、居 民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停放,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 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  运输过程中因发生自然灾害 、车辆故障以 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专用车辆处于危险状态的,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 运输企业报告 。公安机关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 或者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危险状态。 第二十八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装卸的企业或 者单位应当配合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茂名市危险

pdf文档 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 1 页 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 2 页 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10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