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中央定价目录 序号 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输配电 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油气管道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运输价格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企业内部自用管道除外 运输 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普通 定价范围不包括动车组列车、社会 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率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客运专线 铁路 运输 定价范围为整车运输的煤、石油、 3 基础交通 服务 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大宗 粮食、化肥等货物和行李运价率。 运输 货物、行李运价率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货物 运输除外 港口 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定价范围为船舶进出港、靠高泊和 服务 对外开放港口的望断服务收费 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港口安保等服务 序号 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不具备竞争条件的民航国内航线及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头等舱、公务舱除外 民航 国际航线国内段旅客票价率 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m 基础交通 运输 运输 定价范图为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 服务 民航保障服务垒断环节收费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场垦断环节服务收费,民航飞行校 验服务收费,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重大水利 中央直属及跨省(自治区、直 直辖市)水利 4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供需双方自愿协商定价的除外 工程供水 工程供水价格 信函寄递资费 邮政汇兑资费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财政部门、 重要邮政 机要通信资费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服务 国家规定报刊发行资费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寄递资费 国务院财政部门、 竞争性领域(含计泡包裹)除外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1- 序号 项目 定价内客 定价部门 备注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定价范为转账汇款、现金汇款、 重要专业 会同中国人民银行、 票据等商业银行基础服务,银行卡 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服务 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 剧卡服务(收单服务费等竞争性 (具体根据职责分工确定) 环节除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 国务院医疗保障部门 药 特殊药品 品 及血液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 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注: 1.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 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根据 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2.本目录不包括地方定价项目,地方定价权限和适用范围由地方定价目录确 定。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 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3.通过市场交易的电量价格,由市场形成。燃煤发电电价机制以及核电等尚 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暂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视电力市 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 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等优先 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级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4.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 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 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 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 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 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电信网、 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网营业区间结算 标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等文件执行。 5.征信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服务)收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待相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职 能调整到位后,及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国防运输价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 交通法》有关规定执行。 6.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铁路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4】2928号】有关规定执行。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 法管理。 -2- 序号 项目 定价内客 定价部门 备注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定价范为转账汇款、现金汇款、 重要专业 会同中国人民银行、 票据等商业银行基础服务,银行卡 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服务 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 剧卡服务(收单服务费等竞争性 (具体根据职责分工确定) 环节除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 国务院医疗保障部门 药 特殊药品 品 及血液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 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注: 1.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 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根据 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2.本目录不包括地方定价项目,地方定价权限和适用范围由地方定价目录确 定。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 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3.通过市场交易的电量价格,由市场形成。燃煤发电电价机制以及核电等尚 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暂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视电力市 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 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等优先 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级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4.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 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 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 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 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 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电信网、 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网营业区间结算 标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等文件执行。 5.征信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服务)收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待相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职 能调整到位后,及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国防运输价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 交通法》有关规定执行。 6.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铁路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4】2928号】有关规定执行。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 法管理。 -2- 序号 项目 定价内客 定价部门 备注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定价范为转账汇款、现金汇款、 重要专业 会同中国人民银行、 票据等商业银行基础服务,银行卡 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服务 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 剧卡服务(收单服务费等竞争性 (具体根据职责分工确定) 环节除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 国务院医疗保障部门 药 特殊药品 品 及血液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 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注: 1.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 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根据 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2.本目录不包括地方定价项目,地方定价权限和适用范围由地方定价目录确 定。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 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3.通过市场交易的电量价格,由市场形成。燃煤发电电价机制以及核电等尚 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暂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视电力市 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 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等优先 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级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4.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 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 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 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 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 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电信网、 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网营业区间结算 标准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等文件执行。 5.征信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

pdf文档 中央定价目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中央定价目录 第 1 页 中央定价目录 第 2 页 中央定价目录 第 3 页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1 17:30:16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