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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3837.3—2016 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 第3部分:汽车起动机、发电机 products for rebuildingPart 3: Automotive starter and alternator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6-08-23发布 201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3837.3—2016 前 言 SN/T3837《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共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鼓粉盒; 一第2部分:载重汽车轮胎; 第3部分:汽车起动机、发电机。 本部分为SN/T3837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 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颜伟民、钟碧菊、姜克、游聚民、陈丽娜、吴俊民、魏或展、陈靖源、蓝振毅、 朱黄鑫、甘露。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 SN/T 3837.3—2016 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 第3部分:汽车起动机、发电机 1范围 SN/T383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之汽车起动机、发电机的检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再制造用途汽车起动机、发电机的检验。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989—2011汽车回收利用术语 GB/T27611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 GB/T28672—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规范 :交流发电机 GB/T28673—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规范起动机 GB/T 28675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拆解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GB/T28676 分类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GB/T 28677 清洗 GB/T 28678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GB/T28679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装配 QC/T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729 汽车用交流发电机技术条件 QC/T 731 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26989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起动机、发电机再生利用件 remanufacturable starter and alternator 蕴涵使用价值,由于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汽车起动机、发电机,简称再生利 用件。HS编码包括8511409100、8511409900、8511509000(2015版)。 3.2 起动机、发电机再制造成品 remanufactured starter and alternator product 起动机、发电机再生利用件通过一定的工艺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使其成为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汽车 起动机、发电机成品,简称再制造成品。 3.3 数量再制造率 quantityremanufacturingrate 单位再生利用件经过再制造生产加工,所获得的合格再生利用零部件的数量之和占对应再制造成 品零部件总数量的百分比。 1 SN/T 3837.3—2016 4技术要求 4.1再生利用件技术要求 4.1.1再生利用件不得残留污垢和夹带废弃物。 4.1.2再生利用件表面应无不可修复的沟槽、裂纹、刮伤、剥落、折断、缺口、破洞、重大变形、严重磨损、 烧蚀等缺陷,具备再制造价值。 4.2再制造过程技术要求 4.2.1 再生利用件应根据GB/T28675的要求进行拆解。 4.2.2 再生利用件拆解后的零部件应根据GB/T28676的要求进行分类。 4.2.3 再生利用件拆解后的零部件应根据GB/T28677的要求进行清洗。 4.2.4汽车起动机再生利用件拆解后的零部件应根据GB/T28673一2012第5章的要求进行检测。 4.2.5 汽车发电机再生利用件拆解后的零部件应根据GB/T28672一2012第5章的要求进行检测。 4.2.6再制造成品应根据GB/T28679的要求进行装配。 4.2.7 汽车起动机再制造成品应根据QC/T731的要求在壳体上标示型号、电压及功率、生产流水 号等。 4.2.8 再生利用件在拆解中出现泄漏的零部件,应采取措施及时封闭泄漏处和收集泄漏的废油(液), 标准。 4.2.10再生利用件再制造过程中弃用件的处理和存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原则 上交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4.3再制造成品技术要求 4.3.1起动机再制造成品的以下指标应符合QC/T731的要求: a) 出厂性能检验;万 b) 安装尺寸、紧固件扭矩及外观检验。 准信息服 a)安装尺寸、拧紧力矩及外观;V b) 冷态工作性能; c)调节电压值; d)噪声。 4.3.3再制造成品的再制造标识应符合GB/T27611的要求 4.3.4 起动机、发电机数量再制造率应达到90%以上,数量再制造率按式(1)计算: RR.= ×100% ..(1) n.Q 式中: RR. 数量再制造率; qri 第i件再制造成品中的再制造零部件的数量,i=1,2,,n,n为再制造成品的数量; Q 每件再制造成品总的零部件数量。 4.3.5再制造成品出厂验收应符合GB/T28678的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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