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50
CCS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525.10—2026
代替GB/T18527.2—2001
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0部分:大蒜
Irradiationprocessingpracticeforagriculturalproduct—
Part10:Garlic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18525《农产品辐照工艺》的第10部分。GB/T1852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豆类及其制品;
———第2部分:谷物及其制品;
———第3部分:干果;
———第4部分:莲子;
———干香菇辐照杀虫防霉工艺(GB/T18525.5);
———第6部分:脱水蔬菜;
———第7部分:香料和调味品;
———第8部分:熟肉制品;
———第9部分:冷却肉;
———第10部分:大蒜;
———第11部分:桂圆干;
———第12部分:花粉。
本文件代替GB/T18527.2—2001《大蒜辐照抑制发芽工艺》,与GB/T18527.2—2001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1年版的第3章);
c) 更改了“辐照装置”(见第4章,2001年版的5.1);
d) 更改了“辐照前要求”的“包装储存”“辐照时期”和“工艺确定”(见第5章,2001年版的第4章、
5.2);
e) 增加了“辐照过程”(见第6章);
f) 更改了“工艺剂量参数”(见5.3.2,2001年版的5.3);
g) 更改了“辐照后管理”(见第7章,2001年版的第6章);
h) 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管理”(见第8章);
i) 删除了“辐照后的质量”(见2001年版的第7章);
j) 删除了“标识”(见2001年版的第8章);
k) 删除了“重复照射”(见2001年版的第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帕谛克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
原子能研究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
河南省科学院核科学与技术研究所、郑州轻工业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龙、高鹏、刘鹏、范家霖、路风银、廖涛、张华、张栋、陈浩、闫慧丽、王娴、陈亚斐、
陈思思、黄敏、相启森、陆艳婷、李莉、陈晓杰、张福彦、杨明成、张殿鹤、张猛超、白婵、魏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1年首次发布为GB/T18527.2—200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标准编号调整为GB/T18525.10—2026。
ⅠGB/T18525.10—2026引 言
目前辐照农产品已与人民生活密不可分,并在保障农产品储藏质量安全和产后减损上发挥着重要
作用。GB/T18525《农产品辐照工艺》旨在建立系列农产品的辐照加工工艺规程,规定农产品辐照前准
备、辐照加工过程监控、辐照后处理、记录和文件等全过程要求和管理,拟由15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豆类及其制品。目的在于制定豆类及其制品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2部分:谷物及其制品。目的在于制定谷物及其制品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3部分:干果。目的在于制定干果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4部分:莲子。目的在于制定莲子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5部分:干香菇。目的在于制定干香菇的辐照杀虫防霉工艺规程。
———第6部分:脱水蔬菜。目的在于制定脱水蔬菜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7部分:香料和调味品。目的在于制定香料和调味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8部分:熟肉制品。目的在于制定熟肉制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9部分:冷却肉。目的在于制定冷却肉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0部分:大蒜。目的在于制定大蒜的辐照抑制发芽工艺规程。
———第11部分:桂圆干。目的在于制定桂圆干的辐照杀菌杀虫工艺规程。
———第12部分:花粉。目的在于制定花粉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3部分:速溶茶。目的在于制定速溶茶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4部分:冷冻水产品。目的在于制定冷冻水产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5部分:熟制水产品。目的在于制定熟制水产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ⅡGB/T18525.10—2026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0部分:大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蒜辐照抑制发芽的辐照装置、辐照前、辐照过程、辐照后、记录和文件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表皮干燥的大蒜(包括白皮蒜、紫皮蒜等)辐照抑制发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6640 辐射加工剂量测量系统的选择和校准导则
GB/T17568 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
GB/T25306 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
GB/T34343 农产品物流包装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40590 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装置运行维护管理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蒜 garlic
百合科葱属植物短缩茎盘上侧芽叶鞘膨大而成的蒜瓣所组成的近球形鳞茎。
注:本文件指成熟且干燥的大蒜。
3.2
最低有效剂量 minimumeffectivedose
达到农产品辐照目的所需的最低吸收剂量。
3.3
最高耐受剂量 maximumtolerancedose
不会对农产品的品质和功能特性产生显著不良影响的最大吸收剂量。
3.4
工艺剂量 processingdose
为达到农产品辐照目的所设定的吸收剂量范围。
注:工艺剂量下限值不低于最低有效剂量,上限值不高于最高耐受剂量。
3.5
剂量不均匀度 doseuniformityratio
加工负荷内最大吸收剂量和最小吸收剂量之比。
1GB/T18525.10—20263.6
剂量分布测试 dosemapping
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被辐照物质剂量分布与变化特性的测量。
4 辐照装置
4.1 辐照装置应符合GB/T17568、GB/T25306和GB/T40590中的相关规定。
4.2 辐照装置应为60Co或137Cs放射性核素产生的γ射线装置、电子束能量不高于10MeV的电子加
速器装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X射线装置。
5 辐照前要求
5.1 包装储存
5.1.1 包装材料与规格应满足辐照加工的要求,还应符合GB/T34343中的规定。
5.1.2 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要求的温、湿度和通风等条件。
5.2 辐照时期
应在幼芽萌动之前辐照。常温贮藏大蒜宜在收获干燥后2个月~3个月的休眠期内辐照;冷藏(如
2.5℃±0.5℃)大蒜出库后应及时辐照。
5.3 工艺确定
5.3.1 应根据大蒜包装开展剂量分布测试,确定监测剂量计位置。
5.3.2 最低有效剂量为50Gy,最高耐受剂量为1000Gy。工艺剂量应在最低有效剂量和最高耐受剂
量之间。
5.3.3 应根据大蒜的包装形式及规格、辐照装置和辐照容器的型式确定装载模式,且装载模式下的产
品剂量不均匀度应满足辐照工艺剂量要求。
5.3.4 应根据工艺剂量和装载模式等设定设备运行参数。
5.3.5 应制定辐照工艺文件,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剂量、装载模式、设备运行参数、剂量测量系
统、监测剂量计的位置。
6 辐照过程
6.1 辐照运行
根据辐照工艺文件要求组织辐照加工,加工过程包括设定参数、产品装卸、辐照实施、剂量监测等。
并对辐照装置、相关参数和在线产品流转过程实施监视和记录。
6.2 剂量监测
根据辐照工艺文件要求布放监测剂量计进行测量和记录,剂量测量系统按GB/T16640的规定选
择,并定期溯源至国家吸收剂量标准。
6.3 中断评估
辐照过程若出现中断,应评估对产品吸收剂量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处理并记录。
2GB/T18525.10—20267 辐照后管理
7.1 储存
已辐照加工和未辐照加工大蒜应分区暂存,其他储存要求同辐照前。
7.2 产品放行
7.2.1 在确认辐照加工产品的吸收剂量满足工艺剂量要求,且加工过程无其他异常后方可放行。
7.2.2 当出现不符合工艺剂量要求或其他不合格情形时,应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8 记录和文件管理
所有记录文件应妥善保管,应至少保存1年。
3GB/T18525.10—2026
GB-T 18525.10-2026 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0部分 大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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