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50
CCS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525.1—2026
代替GB/T18525.1—2001
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部分:豆类及其制品
Irradiationprocessingpracticeforagriculturalproduct—
Part1:Beansandtheirproducts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18525《农产品辐照工艺》的第1部分。GB/T1852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豆类及其制品;
———第2部分:谷物及其制品;
———第3部分:干果;
———第4部分:莲子;
———干香菇辐照杀虫防霉工艺(GB/T18525.5);
———第6部分:脱水蔬菜;
———第7部分:香料和调味品;
———第8部分:熟肉制品;
———第9部分:冷却肉;
———第10部分:大蒜;
———第11部分:桂圆干;
———第12部分:花粉。
本文件代替GB/T18525.1—2001《豆类辐照杀虫工艺》,与GB/T18525.1—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工艺剂量”“剂量不均匀度”“剂量分布测试”的术语和定义(见3.4~3.6);更改了“豆类
及其制品”“最低有效剂量”“最高耐受剂量”的术语和定义(见3.1~3.3,2001年版的3.1~3.3);
c) 更改了“辐照装置”的要求(见第4章,2001年版的5.1);
d) 更改了“包装储存”(见5.1,2001年版的第4章),更改了“工艺确定”(见5.2,2001年版的5.2);
e) 增加了“辐照运行”“剂量监测”“中断评估”(见6.1~6.3),更改了“重复辐照”(见6.4,2001年
版的第9章);
f) 更改了辐照后管理中“储存”的要求(见7.1,2001年版的第6章),增加了“放行”的要求(见
7.2);
g) 删除了“辐照后产品质量”“标志”(见2001年版的第7章和第8章);
h) 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管理”的要求(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研究所、中广核华瑞科技有限公司、中金辐照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
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核农业与中药材研究所、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美须、邰博文、张丽静、郭丽莉、刘晓剑、刘江平、赵延军、闫慧丽、靳婧、刘良、
邢福国、王娴、欧阳正松、张琪玲、崔龙、李文革、柳玲、徐远芳、肖欢、郭维、黄亚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1年首次发布为GB/T18525.1—200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ⅠGB/T18525.1—2026引 言
目前辐照农产品已与人民生活密不可分,并在保障农产品储藏质量安全和产后减损上发挥着重要
作用。GB/T18525《农产品辐照工艺》旨在建立系列农产品的辐照加工工艺规程,规定农产品辐照前准
备、辐照加工过程监控、辐照后处理、记录和文件等全过程要求和管理,拟由15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豆类及其制品。目的在于制定豆类及其制品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2部分:谷物及其制品。目的在于制定谷物及其制品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3部分:干果。目的在于制定干果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4部分:莲子。目的在于制定莲子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工艺规程。
———第5部分:干香菇。目的在于制定干香菇的辐照杀虫防霉工艺规程。
———第6部分:脱水蔬菜。目的在于制定脱水蔬菜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7部分:香料和调味品。目的在于制定香料和调味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8部分:熟肉制品。目的在于制定熟肉制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9部分:冷却肉。目的在于制定冷却肉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0部分:大蒜。目的在于制定大蒜的辐照抑制发芽工艺规程。
———第11部分:桂圆干。目的在于制定桂圆干的辐照杀菌杀虫工艺规程。
———第12部分:花粉。目的在于制定花粉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3部分:速溶茶。目的在于制定速溶茶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4部分:冷冻水产品。目的在于制定冷冻水产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第15部分:熟制水产品。目的在于制定熟制水产品的辐照杀菌工艺规程。
ⅡGB/T18525.1—2026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部分:豆类及其制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豆类及其制品辐照杀虫和杀菌的辐照装置、辐照前要求、辐照过程、辐照后处理以及
记录和文件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豆类以及以豆类为原料经过初加工或深加工制作而成食品的辐照杀虫和杀菌处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产芽菜的豆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6640 辐射加工剂量测量系统的选择和校准导则
GB/T17568 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
GB/T25306 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豆类及其制品 beansandtheirproducts
豆类、以及以豆类为原料经过初加工或深加工制作而成的食品。
3.2
最低有效剂量 minimumeffectivedose
达到农产品辐照目的所需的最低吸收剂量。
3.3
最高耐受剂量 maximumtolerancedose
不会对农产品的品质和功能特性产生显著不良影响的最大吸收剂量。
3.4
工艺剂量 processingdose
为达到农产品辐照目的所设定的吸收剂量范围,其下限值不低于最低有效剂量,上限值不高于最高
耐受剂量。
3.5
剂量不均匀度 doseuniformityratio
加工负荷内最大吸收剂量和最小吸收剂量之比。
1GB/T18525.1—20263.6
剂量分布测试 dosemapping
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被辐照物质剂量分布与变化特性的测量。
4 辐照装置
4.1 辐照装置应符合GB/T17568和GB/T25306等相关规定。
4.2 辐照装置应为60Co或137Cs放射性核素产生的γ射线装置、电子束能量不高于10MeV的加速器
装置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X射线装置。
5 辐照前要求
5.1 包装储存
5.1.1 包装规格应满足辐照加工的要求,包装材料辐照后不会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
5.1.2 应储存在符合产品要求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
5.1.3 辐照应在豆类及其制品筛选、包装后尽早进行,以防微生物污染、害虫的发育和繁殖。
5.2 工艺确定
5.2.1 应根据豆类及其制品种类、包装、用途等特性开展剂量分布测试,确定监测剂量计位置。
5.2.2 杀虫的最低有效剂量范围为0.3kGy~0.4kGy,产品最高耐受剂量为2.5kGy。杀菌工艺剂量
宜在2.0kGy~10.0kGy之间,具体可根据实际辐照目的和质量确定。
5.2.3 应根据辐照豆类及其制品的包装规格、辐照装置和辐照容器的形式确定装载模式,且该装载模
式下的产品剂量不均匀度应满足辐照工艺剂量要求。
5.2.4 应根据工艺剂量和装载模式设定设备运行参数。
5.2.5 应制定辐照工艺文件,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剂量、装载模式、设备运行参数、剂量测量系
统和监测剂量计的位置。
6 辐照过程
6.1 辐照运行
根据辐照工艺文件要求设定设备运行参数、装载模式组织辐照,并对辐照装置、相关参数和在线产
品流转过程实施监视和记录。
6.2 剂量监测
根据辐照工艺文件要求布放监测剂量计进行测量和记录,剂量测量系统按GB/T16640的规定选
择,并定期溯源至国家吸收剂量标准。
6.3 中断评估
辐照过程若出现中断,应评估对产品吸收剂量造成的影响,并对后续处理过程进行记录。
6.4 重复辐照
低含水量的豆类为了控制虫害感染,可进行重复辐照,但累计剂量不应超过豆类的耐受剂量(见
5.2.2)。
2GB/T18525.1—20267 辐照后管理
7.1 储存
已辐照加工产品和未辐照加工产品应分区存放。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要求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7.2 放行
7.2.1 在确认辐照产品的吸收剂量满足工艺剂量要求且辐照过程无其他异常后方可放行。
7.2.2 当出现不符合工艺剂量要求或其他不合格情形时,应依据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要求,进行原因调
查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定期检查跟踪等,并形成文件化记录。
8 记录和文件管理
所有记录文件应妥善保管,有保质期的产品应保留至保质期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产品至少
保留2年。
3GB/T18525.1—2026
GB-T 18525.1-2026 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部分 豆类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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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6-07-04 11:54:4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