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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40 CCSB01T/ZNZ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 T/ZNZ444—2026 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sforrapiddetectionofpesticideresiduesin agriculturalproductionbase 2026-01-23发布 2026-02-23实施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444—2026 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浙江 省农产品绿色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冰、倪娟慧、金雅慧、虞益江、张小琴、寿月仙、王昱恺、秦丽、蓝丽燕。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444—2026 1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的术语和定义、检测环境、检测设备、检测试剂 与耗材、人员、采样与制样、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和结果判定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其他单位或部门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 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7404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 NY/T3304农产品检测样品管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检测环境 4.1基础环境条件 应确保快速检测工作环境满足检测要求。实验场地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 准的要求。 4.2区域隔离与防护 4.3 应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当发现环境条件不满足检测要求时,应立即停止相关检测活动。实验废 弃物的处置应符合GB/T27404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相互有影响、可能干扰检测结果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干扰。 »·¾³¼à¿ØÓë·ÏÆúÎï´¦Öà 。 5检测设备 5.1设备配置 应配备与农药残留快检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工作所要求的抽样、制样、储 存、检测、记录的仪器设备和器具。 5.2性能与标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444—2026 2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配置应与所用快检方法匹配,能达到快速检测所需要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标识、状态标识,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 5.3维护与管理 快速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宜由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的人员进行操作,定期对仪器设备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6检测试剂与耗材 6.1采购与验收 应采购经过第三方机构验证评价合格的快速检测试剂。应建立快速检测试剂、耗材验收制度,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储存与领用 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并做好领用登记。 6.3使用与标识 快速检测配制的溶液应粘贴标签进行明确标识,标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溶液名称、浓度、配制人、 配制日期及有效期等。 7人员 7.1岗位与资质 宜配备检测人员和结果审核人员。开展新方法时,应接受针对性的培训,并熟悉设备操作及故障 处理。操作人员宜持“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上岗。 7.2行为规范 检测人员应对其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负责,确保检测结果判定的独立性与真实性。 8采样与制样 8.1采样要求 采样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遵循随机性原则,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采样数量应满足 快速检测项目和备样要求。 8.2样品制备 制备前应确认其状态符合检测要求,并在独立区域进行制备,防止交叉污染。制备后应及时清洁 操作区域、设备及器具,防止残留物污染。留样应符合相关规定。 9检测过程 9.1方法依据 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或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9.2记录与更正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444—2026 3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见 附录A)并签名。若发现有误,应及时改正。 9.3数据保存 应对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包括手持设备、仪、箱、APP等)生成的检测结果及时保存并上传至 相关系统,检测结果的记录存档时间应不少于24个月。 10质量控制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及作业指导书,明确质量控制的频次、内容和要求。制定检测工作流程上墙, 包括样品采集、样品登记、样品处理、样品检测、结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全过程。应按计划开展质量 控制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盲样考核、人员比对、方法比对、留样再测等。 11结果判定 11.1合格判定 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测定值未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时,判定样品合格。 11.2不合格处置 检测结果为阳性或测定值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时,判定样品不合格,应立即对该批次样品暂停上 市、对已采摘样品进行封存,必要时,可将阳性样品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定量确认。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NZ444—2026 4附录A (规范性) 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 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见表A.1。 表A.1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 序号样品 名称样品批次(地块号、 棚号等)样品 编号检测 项目检测 方法检测 结果判定 结果检测人员(签字)检测 时间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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