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020
CCSG01
团 体 标 准
T/CCASC0064—2025
废盐为原料离子膜法烧碱利用指南
Guidetotheutilizationofwastesaltasrawmaterialforion-exchange
membranecausticsoda
2025-12-31发布 2026-03-31实施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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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于1981年成立,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工业协会之一。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团体标准按《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和管理。
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作。
本文件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以
便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86号天津电子科技中心1105室;邮编:300192;电话:022-27428255。
本标准版权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所有,除了用于国家法律或事先得到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的许
可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手段复制、再版或使用本标准及其章节,包括电子版、影印件,或发布
在互联网及内部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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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废盐来源和分类 1 …………………………………………………………………………………………
5 总体要求 2 …………………………………………………………………………………………………
6 技术要求 2 …………………………………………………………………………………………………
附录A(资料性) 处理后废盐检测项目和方法 4 …………………………………………………………
参考文献 5 ………………………………………………………………………………………………………
ⅠT/CCASC006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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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环洋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中国
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蓝星(北京)化工机械
有限公司、重庆市嘉利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奥思德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岩山、廖桂蓉、袁建华、伍华胜、孔凡锦、汪海位、陈紫平、倪啸、何玫莹、
王国栋、张广果、司继松、潘航、孙明刚、丁会军、杨玉淮、王亮、刘成森、林新伟、翁秋明、黎凡、陈玉林、
高应德、张方英、李明红、杨朝检、王凯悦、王许飞、刘荣泉、潘虎、李国骁、邹建生、张红柳、赵少欣、
陈明川、刘俊芳、卢晟、张军胜、杨忠、苏建祝、陈桂鑫、孔祥明、潘浩、赵艳辉、马骏、邓勇新、李志娜、
李兰芳、龙伟、张志敏、娜仁花、马海永、曾明星、吴佳峻、齐伟。
本文件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负责管理和解释。
ⅢT/CCASC006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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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盐为原料离子膜法烧碱利用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离子膜法烧碱生产企业所用废盐的来源与分类、总体要求和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废盐为原料的离子膜法烧碱的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5085(所有部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103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125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废物 hazardouswaste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
固体废物。
[来源:GB18597—2023,3.1]
3.2
工业废盐 industrialwastesalt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废弃物,及其经过处置加工后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
副产盐,包括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水洗盐。
[来源:T/CCASC0038—2024,3.2]
4 废盐来源和分类
4.1 按来源分类,可以分为单一来源废盐和混合来源废盐。
4.2 按性质分类,可以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4.3 按形态分类,可以分为含盐废水和固体废盐。其中,固体废盐大部分由含盐废水经蒸发浓缩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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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体要求
5.1 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盐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属于固体废物且不确定
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应执行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GB5085和HJ298、
GB34330等标准规范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5.2 工业废盐收集、贮存、转移、预处理、利用和处置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5.3 废盐处理装置的建设和运营,除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健
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5.4 应按照HJ1033和HJ1259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5 烧碱生产企业应根据工业废盐来源、处理技术、规模,兼顾效率和效益,明确工业废盐接收标准。
5.6 烧碱生产企业应防止工业废盐中的有毒有害和重金属物质进入烧碱生产系统,可在前端采取相关
技术进行处理,有效去除污染物。
5.7 工业废盐经处理后应达到离子膜法烧碱装置对原盐的指标要求。废盐处理装置可建设在废盐产
生单位或废盐综合利用单位(如烧碱生产企业)。
5.8 新建(含改建、扩建)的氯碱项目(搬迁企业除外),工业废盐的掺用比例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的最新要求,废盐掺用比例核算参照T/CCASC0038执行。
6 技术要求
6.1 检测与监测要求
6.1.1 工业废盐进入烧碱生产企业时应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和指标可根据废盐来源及产废环
节,由产废企业或第三方处理企业与烧碱生产企业协商确定。
6.1.2 工业废盐作为原料进入烧碱生产系统前,应对其关键指标[如氯化钠、重金属、总有机碳(TOC)、
总铵、碘、氟、溴、硅、磷酸根、硫酸根等成分含量及pH值等]进行监测,按需制定检测项目、指标及频次。
6.1.3 烧碱生产企业根据工业废盐中主要杂质成分可选用在线分析、化学检验分析等单一或组合检测
方式。
6.2 处理技术要求
6.2.1 通则
6.2.1.1 工业废盐处理应根据废盐形态(液体或固体)、所含杂质(有机杂质、无机杂质)、离子膜烧碱装
置对盐水的指标要求等实施分质分类收集和管理,选择适宜的处理技术或相应技术组合。
6.2.1.2 工业废盐处理宜采取先除有机杂质、后除无机杂质的原则。
6.2.2 处理技术
6.2.2.1 物理处理技术
6.2.2.1.1 物理处理技术包括破碎、分选、混合、干燥、配料、蒸发浓缩、萃取吸附、膜分离、重结晶等,相
关技术要求应符合HJ1091的规定。
6.2.2.1.2 蒸发浓缩宜考虑热敏性、有毒有害有机物的脱除。
6.2.2.1.3 萃取吸附应根据高含盐废液中有毒有害有机物的理化性质选取适宜萃取剂。萃取剂应易于
再生、重复利用,可根据具体工业废盐形态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
2T/CCASC006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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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SC 0064-2025 废盐为原料离子膜法烧碱利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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