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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50 CCS B 50 团 体 标 准 T/SCSF0025 —2025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 or the tailwater treatment of land-based round tank recirculating aquaculture 2025 -02-27发布 202 5-02-27实施 中国水产学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CSF 0025—2025 中国水产学会(CSF )是组织开展渔业行业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国水 产学会标准,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推动渔业行业标准化工,是中国水产学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 国水产学会及相关单位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水产学会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作。 中国水产学会标准按《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和管理。 中国水产学会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会议的 3/4以上的专家、成员的投 票赞同,方可作为中国水产学会标准予以发布。 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中国水产学会,以便 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版权为中国水产学会所有。除了用于国家法律或事先得到中国水产学会文字上的许可外, 不 得以营利为目的复制、传播、印制和发行本标准的任何部分。 中国水产学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 18号楼 邮政编码: 100125 电话: 010-59195143 传真:010- 59195143 网址:www.csfish.org.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CSF 0025—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水产学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 总站、武汉华丰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五七东方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大鹏、胡振、夏芸、汤蓉、张龙、张婉婷、刘沫洋、陈思琪、 窦亚琪、刘骏恂、田子楷、蒋佳辉。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CSF 0025—2025 1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处理流程、主要设备设施与 设置、尾水处理管理、尾水水质监测和处理 水质要求 ,描述了记录与档案等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48 0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93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陆基循环水养殖 圆池 land-based round aquaculture tank with recirculating water 在地面上建造的 具有圆锥形底部的圆 形水产养殖池,圆池配有增氧、投喂和 循环水利用系统。 3.2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系统 tailwater treatment system of land-based round tank recirculating aquaculture 与陆基循环水养殖圆池 相耦联但分开设置的、专门对养殖圆池排放 出的尾水进行净化处理的系 统。 3.3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 land-based round tank recirculating aquaculture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CSF 0025—2025 2 在陆基循环水养殖 圆池内进行鱼类高密度养殖 ,进排水循环流动, 通过耦联养殖尾水处理系统, 将净化后尾水引入圆池循环利用, 进行集约化循环水养殖 。 4 主要设施设备 4.1 微滤机 微滤机系一种转鼓式筛网过滤设备,可截留尾水中细小悬浮物,适用于尾水固液分离。运行时,转 鼓2/5左右直径部分露出水面,采用15 μm~60 μm孔隙18600~ 46495 目/m2,以 300967 目/m2为主的微 孔筛网过滤,过滤速度可采用30 m/h~120 m/h ,冲洗水压力0.5 kg/cm2~1.5 kg/cm2。 4.2 过滤坝 溢流过滤坝长度不小于 5.0 m,宽度不小于 1.5 m;潜流过滤坝长度不小于 5.0 m,宽度不小于 0.8 m。 外部结构可用空心砖搭建, 滤料采用陶粒、 火山石等多孔吸附介质, 宜灌装在网袋内便于移出清洗。 4.3 沉淀池 沉淀池即用于沉淀养殖尾水中固形物的水池设施,沉淀池面积宜占尾水处理系统面积的 10 %~ 15 %,池深 2.0 m。 4.4 曝气池 曝气池面积约占尾水 处理系统面积的 20 %,池深 1.5 m~2.0 m,每平方米设置生物刷 7个~ 9个, 池底铺设曝气盘每公顷配置 450个~ 750个。 4.5 生态沟渠 生态沟渠上宽不小于 1.5 m,底宽约 0.5 m,深约 1.2 m,占尾水 处理系统 面积的 10 %~15 %。渠坡 不硬化,种植黑麦草等植物护坡。水生植物面积宜占沟渠面积 50 %左右,常见种植植物种类有黄菖蒲、 苦草、狐尾藻、茭白和野生水芹等。 4.6 生态净化池 生态净化池占尾水 处理系统面积的 40 %~50 %,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占生态净化池 15 %~30 %。每 公顷净化池放养规格不小于 100 g/尾的鲢 1500尾~3000 尾、鳙 150尾~ 450尾,可适量放养螺、蚌、 青虾等。尾水净化过程中,每 667 m2配置功率 0.5 kw的增氧设备保证溶氧大于 5.0 mg/L。 4.7 生态浮床 生态浮床一般由床体和床架组成,床体用来栽培植物,床架用来固定床体,采用管材或板材制作框 架,与网片或其他材质装配成生态浮床,上面种植水蕹菜、千屈菜、水芹菜、铜钱草、菖蒲、凤眼莲、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CSF 0025—2025 3 水生鸢尾、 再力花、 水生美人蕉、 常绿鸢尾、 旱伞草等具有净化能力的 水生植物, 按照水体面积的 15 %~ 30 %设置生物浮床。 5 工艺流程 陆基循环水养殖圆池 排放出来的 养殖尾水 ,进 入微滤机过滤后, 过滤分离出的固形物 进行沉淀收集, 过滤后的水体部分经过滤坝 进入生态沟渠和生态净化池尾水 进行处理,水质达标后进行循环利用或排 放。养殖尾水处理工艺流程见 图1。 图1 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流程 6. 尾水处理方法 6.1 尾水处理系统 面积 陆基圆池 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系统 面积按照陆基圆池面积的 3~4倍进行设置。 6.2 尾水收集 根据不同养殖品种的特点,合理安排尾水排入尾水处理设施,日排入量不应超过净化设施的处理能 力。 6.3 过滤 采用微滤机与过滤坝组合方式过滤。 6.4 沉淀 经微滤机过滤后的养殖尾水进入沉淀池,在池中缓流过程中使水体中残存的固体颗粒物沉降池底,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CSF 0025—2025 4 沉淀池后端过滤坝进一步过滤水中的悬浮固形物。 6.5 曝气 曝气池内的曝气装置每天开启,保证曝气池水体溶氧含量不低于 4 mg/L。 6.6 生态沟渠净化 过滤沉淀后的尾水进入生态沟渠,保持水体自然流动状态,通过 沟渠内植物、微生物等进行 生物净 化处理。 6.7 生态净化池净化 前置处理过的尾水进入生态净化池,利用池内的各种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吸收水体氮磷等营养盐, 尾水在池中 净化处理后,其排放标准应符合 地方相关排放标 准的要求 。 7 尾水处理管理 7.1 设备运转 养殖期间尾水从陆基圆池持续排放,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和投喂强度,定期检查微滤机运转情况,确 保运转正常。 7.2 生态浮床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及时刈割或采摘,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吸收更多氮磷等营养盐。 7.3 尾水处理时间 以养殖尾水进入 尾水处理系统至经处理监测符合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可外排至自然水域的时间。 7.4 过滤坝 每月对坝体及填料进行冲洗,保证过滤效果。 7.5 淤泥清理 根据沉淀池、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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