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831-93 电测量仪表用碳素纤维指针 1993-0709发布 199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测量仪表用碳素纤维指针 JB/T6831-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测量仪表用碳素纤维指针的型式、基本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 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测量仪表用的聚丙晴碳化纤维制成的指针。 本标准也适用其他仪器仪表。 2引用标准 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2828逐批检查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周期检查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3型式及基本尺寸 3.1型式 碳素纤维指针的型式为直杆式,见图1。 L 图1 3.2规格及尺寸 碳素纤维指针的规格及尺寸见表1。 表1 mm 直径 d 长 度 每米最大电阻 圆 度 规格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L 公 差 0.10 Φ0.10 0 0.15 Φ0.15 - 0.02 20,25,30, 2500 0.20 0.20 0. 33.5,37.5,40, 0.25 Q0.25 0.04 42.5,45,47.5, 2000 0.40 Φ0.40 50,53,56,60 1000 0.025 0 0.50 Φ0.50 67,71,75,80 450 - 0.06 0.60 Φ0.60 85,90,95* 380 0.70 Φ0.70 0 280 0.80 Φ0.80 0.10 220 机械工业部1993—07-09 1994-01-01 1 JB/T6831-93 注:*其他长度规格允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3标记示例 直径d为@0.25mm,长度L为60mm的碳素纤维指针标记为: 碳素纤维指针0.25×60'JB/T6831-93 4·技术要求 4.1基本尺寸和极限偏差 4.1.1指针直径d的基本尺寸和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指针长度L的基本尺寸按表1的规定,其极限偏差按GB1804中规定的IT15级。 4.2形状公差 4.2.1.碳素纤维指针的圆度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2碳素纤维指针素线的直线度公差为指针长度的5%。 4.3导电性能 碳素纤维指针的电阻不大于表1中的规定值。 4.4抗冲击性能 碳素纤维指针应能承受被试表10倍的短时过负载冲击试验。试验后指针不应有纤维折断、裂纹现 象,素线直线度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4.5表面质量 碳素纤维指针表面颜色应为黑色,颜色均匀一致。指针表面不应有挑刺、开裂现象,表面结瘤不高于 0.02mm. 5试验方法 5.1基本尺寸和极限偏差 5.1.1碳素纤维指针直径d在100倍的投影仪上用玻璃直尺检测。在指针长度范围内至少检测三个截 面,每一截面间隔45检测四点。 5.1.2指针长度L用游标卡尺检测。 5.2形状公差 5.2.1碳素纤维指针的圆度误差在100倍的投影仪上用玻璃直尺检测。在指针的长度范围内至少检测 三个截面。每一截面上测出直径的最大值d和最小值d2,则该截面的圆度误差为: =d=d2 2 5.2.2碳素纤维指针的素线直线度在5倍投影仪上用玻璃平尺检测。要求至少检测间隔为120°的三条 素线。 5.3导电性能 碳素纤维指针的电阻用万用表检测。测量电流不大于1mA。 5.4抗冲击性能 5.4.1试验装置采用试验表,并按表2规定进行试验。 5.4.2将被测碳素纤维指针安装于试验用万用表上,按本标准4.4条规定施加过载电压。 5.4.3进行过载冲击试验之后,立即按本标准4.2.2、4.5条规定检测指针素线直线度和表面质量。 55表面质量 碳素纤维指针的表面质量用目测和手感方法进行检测,必要时用5-10倍放大镜复检。 JB/T6831-93 表 2 规 格 过载次数 每次过载持续时间S 相继过载间的间隔时间S 0.10、0.25 0.15、0.20 0. 40 0.50 9 0.5 60 0.60 0.70 0.80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碳素纤维指针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应对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 6.2.2出厂检验项目为: a.直径d; b.长度L; c.素线直线度; d.表面质量。 6.2.3出厂检验抽样按GB2828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AQL=4.0、IL=II。 6.2.4不合格的判定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项目缺陷的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 6.3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6.3.2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在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d.正式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e.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3型式检验抽样从经逐批检查合格的出厂产品中按GB2829中规定的RQL=20、DL=I的一次抽 样方案。 6.3.4不合格的判定 a.主要检验项目(直径、圆度、直线度、表面质量)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缺陷的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 b.次要检验项目(长度、抗冲击性能、导电性)中有二项或二项以上缺陷的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 7标志、包装和贮存 7.1标志 7.1.1每一包装袋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标志: a.制造厂名称; 3 JB / T 6831-93 b.商标; c.产品标记; d.数量; e.检验员代号 f.生产日期或批号。 7.1.2每一包装盒上应标志: a.制造厂名称; b.商标; c.产品名称; d.产品标记; e.数量; f. 重量; g.包装日期。 7.2包装 碳素纤维指针按同 规格包装。包装方式和数量由制造广自行规定。包括应考虑使用方便、保证贮存 和防止运输损坏。 7.3贮存 碳素纤维指针应在包装条件下贮存。贴存的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且空气中 不应含有足以引起腐蚀的气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和昆山市仪器仪表元器件研究所实验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江洪、孙义和、庄尧永等。 JB / T 683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电测量仪表用碳素纤维指针 JB/T6831-93 机械工业部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出版 北京机械企协印刷服务部印刷 机械工业部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发行 * 1995年3月第一版 1995年3月第一次印刷 工本费:6.00元 JB / T 683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电测量仪表用碳素纤维指针 JB/T6831-93 机械工业部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出版 北京机械企协印刷服务部印刷 机械工业部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发行 * 1995年3月第一版 1995年3月第一次印刷 工本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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