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EJ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 EJ/T 941-95 20022818 生产堆退役的去污技术准则 1995-07-05.发布 1995-11-01实施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 生产堆退役的去污技术准则 EJ/T941-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堆退役中去污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主要方法和实施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堆退役中的去污。 2引用标准 GB11850反应堆退役辐射防护规定 GB14588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 EJ747压水堆核电厂一回路系统、设备化学去污导则 3术语 3.1生产堆退役 生产堆服役期满,或因事故而失去恢复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将其永久关闭,为保证工 作人员与公众不受剩余放射性的危害,而有计划地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生产堆永久地退出服 役的过程。 3.2系统去污 装量、系统就地去污。 3.3拆除去污 将装量、系统上的部件拆下来去污 4基本原则和要求 4.1生产堆退役去污的辐射防护应符合GB11850有关的要求。 4.2生产堆退役去污的环境管理应符合GB14588有关的要求。 4.3在选择去污工艺时应考虑的因素; 去污对象的材质、几何形状及操作条件, a. b. 污染核素的种类、污染状况和污染水平; c. 预期的去污系数, d. 去污剂不应含有与去污材料不相容的物质; 所产生二次废物的特性、数量及其处理难度; e. t. 实施去污的难易程度; 去污的技术经济指标; &.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95-07-05批准 1 EJ/T941—95 h。工作人员所受剂量。 4.4生产堆进入1级退役状态之前必须实施系统去污。系统去污包括: 各工艺回路系统, b. 各工艺水池及其附属装置; 受放射性污染的工艺房间。 4.5生产堆退役进入拆除期,必须实施拆除去污。可于拆除现场附近设置简易去污系统,于 专用去污场地设置深去污系统。 4.6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才能实施去污: 对现场放射性核素的性质及总已普查完毕, a. 根据本标准要求和实验研究制定出最佳去污方案和程序; b. 二次废物处理措施已落实, c, d. 去污实施细则、质量保证大纲和安全管理要求等文件编制完毕,并经主管部门批 准; 去污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e. f. 完成去污系统设计、安装及调试。 4.7去污过程中必须记录: 去污对象的材质、数量; a. 去污前后材料表面污染永平 去污前后系统外辐射场强度, c. d. 去污废液的化学成份、放射性浓度、废液量及去向; 去污中产生固体废物的比活度、数量及去向; e. f. 去污用物料的消耗量; 去污过程中,作业人员受辐照的最大剂量、平均剂量和集体剂量; g. h. 去污时间及工艺参数。 4.8去污装量应按本标准和其它有关标准要求,结合现场条件进行设计和建造。 4.9 安全及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障去污期间的辐射安全、作业安全,应制定去污安全管理要求, a. b. 辐射安全包括个人、场所和环境的辐射监督、监测和防护, 去污所产生废物的接受、处理和处量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 d. 去污过程中所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应严格检查并满足质量保证要求。 5去污方法 生产堆退役去污宜采用化学去污、高压水喷射去污、剥离膜去污、电化学去污、熔炼去污 和超声波去污等方法。 5.1化学去污 5.1.1去污剂包括氧化剂、还原剂、络合剂、级蚀剂和表面活性物质.根据不同的去污对象 2 EJ/T941—95 5.1.2 选择去污剂应满足下述条件: 不应含有与去污金属材料不相容的物质(如卤素、硫化物等) a. b. 对去污表面浸润性好, 对腐蚀产物和放射性物质溶解能力强; C. 不造成基体金属材料的显著腐蚀, d. 在去污条件下,不易发生再污染; e. f. 产生的二次废物容易处理和处, 去污废物没有强的毒性; g. 去污系数高; h. 1. 容易获得且价格便宜; J. 操作方便。 5.1.3去污液对基体材料的腐蚀应尽量小。根据E747规定,对直接复用件的去污,一次 去污完成后,最大均勾腐蚀量不得大于10mg.cm-。 5.1.4退役去污可选用工业纯试剂。 5.1.5化学去污工艺应根据去污的要求、污染核素的种类和活度、污染件的材质、几何尺 寸、形状以及复用要求来选择。 5.1.6回路系统去污一般采用低浓化学去污法,拆除去污一般采用高浓化学去污法。 5.1.7个别地方可采用拭法作为一种辅助去污手段。 5.1.8化学去污可根据需要采用一步法或多步法,去污步数要通过实验来确定: 5.1.9 化学去污可采用闭式循环、开式循环、浸泡等方法。 5.1.10 去污装量应具备的条件: 设量流量、压力和温度测点; a. b. 具有加热、搅拌、排气、排污、取样、冲洗功能; C. 移动式去污装量应具备良好的拆卸、组装性能,并容易去污。 5.1.11 去污现场应具备的条件: 去污液的注入和排出方便, a. b. 设量污染件的起吊和运输设施, 设量清洁件的起吊、运输和放射性污染检查设施。 c. d. 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e. 有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5.2高压水喷射去污 5.2.1 在生产堆退役过程中,下述部分可选用高压水喷射去污: 放射性工艺水池表面及其中的设备和设施外表面, 放射性工艺房间及其污染区内的顶面、墙面、地面及其内的设备、系统、设施的外表 面。 5.2.2应根据去污对象的材质和污染水平及预期的去污系数,通过工程试验选定高压水喷 射的压力、出流形式、喷射角度和喷射时间。 3 EJ/T 94195 5.2.3为提高去污效果,可在水中加入去污剂。但应对去污效果和二次废液处理作经济技 术比较,证明合理方可使用。 5.2.4在不破坏去污对象、不增加固体废物产生量、不降低设备和人员安全度的情况下,尽 量选用高档压力,以减少废水产生量,缩短去污时间。 5.2.5高压水喷射去污应尽量选用自动操作,以减少作业人员受照射剂量和机伤害。 5.2.6 去污现场应具备下述条件: a. 有充足的水源和电源, b. 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C 具备废水排出和收集功能: d. 有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5.2.7 高压水喷射去污的原则顺序: a. 厂房::顶棚→墙壁→地板, b. 水池:顶盖→池壁-池底; c. 设备和系统:上层→+中层→下层。 5.3.剃高膜去污 5.3.1°刹离膜去污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毒性、使用安全. b. 具有良好的涂刷性能, c. 成膜后有较高的膜激度,别离时不易断裂, d. 别离性能优良。 5.4电化学去污 5.4.1电化学去污用于去除金属表面的弱固定污染。 5.4.2电化学去污所用的电解液应容易再生处理并满足5.1.2条要求, 5.5熔炼去污 5.5.1熔炼去污适用于金属材料固定污染的去污。 5.5.2根据去污对象的材质,通过实验选定熔炼温度、熔炼时间、助熔剂种类及其加入量。 5.5.3熔炼时尾气排放要经过净化处理,炉渣根据其比活度可作为放射性或非放射性废物 处理和处量。 5.6.超声波去污 5.6.1超声波去污用于退役去污后可直接回用的小阀门、小工具和仪表元件等的表面去 污. 5.6.2超声波去污所采用的去污液应满足5,1.2条要求。 5.6.3根据去污对象的材质、几何形状和尺寸以及污染核素的种类、活度、垢型和结合力等 选择去污设备。 6.文件归档 EJ/T 941-95 去污设计 a. b. 去污实施细则, 去污操作规程; c. d. 去污质量保证大纲和安全管理要求, 去污过程中的纪录; e. 去污总结报告。 f.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燃料局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重光、赵世信。 EJ/T 941-95

.pdf文档 EJ-T 941-1995 生产堆退役的去污技术准则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EJ-T 941-1995 生产堆退役的去污技术准则 第 1 页 EJ-T 941-1995 生产堆退役的去污技术准则 第 2 页 EJ-T 941-1995 生产堆退役的去污技术准则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6-01-24 13:36:32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