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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80.01 CCS B 13 东 北 三 省 一区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DB21/T 20003—2024 DB22/T 20003—2024 DB23/T 20003—2024 DB15/T 20003—2024 旱田作物秸秆粉碎集条机械翻埋还田 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burial and returning farmland of straw crushing and collecting machinery for dryland crops 2024 - 11 - 26发布 2025 - 02 - 26实施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理局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 20003 —2024;DB22/T 20003 —2024;DB23/T 20003 —2024;DB15/T 20003 —2024 I 前言 为推进东北三省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黑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区域标准, 在东北三省一区内适用。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提出。 本文件由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 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环境资源研究所、 黑龙江德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王秋菊,刘鑫,迟凤琴,刘凯,宫秀杰,李婧阳,曹旭,杨华,冯艳辉。 DB21/T 20003 —2024;DB22/T 20003 —2024;DB23/T 20003 —2024;DB15/T 20003 —2024 1 旱田作物秸秆粉碎集条机械翻埋还田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旱田作物秸秆粉碎集条机械翻埋还田技术标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方法、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旱田秸秆还田的土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 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6393 -2018/ISO 10381 -4:2003 土壤质量、自然、近自然及耕作土壤调查程序指南 NY/T 500 -2002 秸秆还田作业质量 NY/T 1701 -2009 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秸秆粉碎集条机械翻埋 秸秆粉碎集条机械翻埋还田是一种通过机械手段将一定垄宽的秸秆粉碎集中落到一个犁沟中,然 后通过深翻犁将秸秆翻埋到 20 cm~30 cm 土层,由此在耕层下形成了宽 45 cm、深25 cm~30 cm、间 距180 cm的秸秆深埋沟。 4 作业条件 4.1 土壤条件 需要秸秆粉碎还田和根茬粉碎还田的地块其土壤相对含水量应小于田间持水量的 80%(参照GB/T 36393-2018/ISO 10381 -4:2003 土壤质量、自然、近自然及耕作土壤调查程序指南执行 )。 4.2秸秆粉碎条件 玉米、小麦、大豆秸秆含水量小于 30%(参照NY/T 1701-2009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 执 行)。 5 秸秆粉碎集条翻埋技术要点 5.1 土壤调查 DB21/T 20003 —2024;DB22/T 20003 —2024;DB23/T 20003 —2024;DB15/T 20003 —2024 2 通过取样或现场调查土壤含水量和秸秆含水量,确定最适机械作业期。 5.2开沟 秋季作物收获后,首先应用五铧犁 (或深翻犁)开出一条深堑沟,深度 30 cm 左右。 5.3粉碎集条深施 秸秆粉碎采用自走式青贮粉碎机将一定垄宽( 2或3垄,宽度 130 cm 或190 cm)的地表或站立秸秆粉 碎,抛撒到邻近开出的堑沟中,粉碎长度 5cm 左右,留茬高度小于 5cm,田面没有残留秸秆及堆积秸秆 (秸 秆还田作业质量参照 NY/T 500-2002执行)。堑沟中秸秆量是正常秸秆还田量的 2倍或 3倍,使土壤形成 虚 实并存的状态。 5.4秸秆翻埋 用五铧犁(或深翻犁)深翻,第 1犁耕的土将秸秆有效的埋到 25 cm~30 cm 土层,其它犁铧正常翻耕 土 壤,最后一个犁铧再次开出一个深堑沟;用自走式青贮粉碎机将一定垄宽的地表或站立秸秆粉碎,抛 撒到 邻近开出的新堑沟中,如此反复完成集条机械深埋作业,土壤中形成间隔埋藏秸秆的状态。 5.5机械整地 秸秆翻埋后进行耙地,达到地表平整,机械起垄,达到待播种状态。 5.6秸秆翻埋连续作业要求 第 2 年作物收获后,按照第 1 年秸秆粉碎机械翻埋作业要求开沟 ——-粉碎集条深施 ——秸秆翻埋— —机械整地;第 2 年进行机械错位开沟,在第 1 年堑沟一侧,用五铧犁(或深翻犁)开出一条深堑沟,深 度 30 cm 左右,然后进行与第 1 年一致的机械作业模式。 第 3 年秋季仍进行机械错位耕作,在第 2 年堑沟一侧,应用五铧犁(或深翻犁)开出一条深堑沟,深 度 30 cm 左右,然后进行与第 1 年一致的机械作业模式;这样连续 3~4 年全田土壤下层均有秸秆分布。 之后再从第 1 年的作业位置开始新一轮的秸秆粉碎集条翻埋技术,经历 6~9 年可使全田土壤肥力提 高,耕层增厚,养分库容增加,起到利用秸秆培肥、改良土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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