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7.120.99 XB H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 XB/T219—2015 代替XB/T219—2007 硝酸铈 Ceriumnitrate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XB/T219—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XB/T219—2007《硝酸铈》。 本标准与XB/T219一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Ce(NO)35N牌号; 取消了023037牌号(纯度为99.0%); 增加了非稀土杂质Al2O、NazO、NiO、BaO、MnO和浊度的要求; 修改了Ce(NO):4N(023039A)、Ce(NO)3N5(023039B)、Ce(NO)3N(023039C)、 一 Ce(NOs).2N5(023039D)牌号中稀土杂质及非稀土杂质含量要求; 增加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巧、郭剑啸、李宇宁、李崇山、黄仲汉、陈月华、许鸽鸣、周晓东、张彦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XB/T219—2007、XB/T219-2001; -GB/T4151—1996。 I XB/T219—2015 硝 酸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硝酸铺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产品质量证 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以化学法制得的,用于发光材料、催化剂、光学玻璃、尾气净化、化工等工业的硝酸 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9化学试剂总氮量测定通用方法 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12690(所有部分)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16484.12氯化稀土、碳酸轻稀土化学分析方法第12部分:硫酸根量的测定方法 GB/T16484.14氯化稀土、碳酸轻稀土化学分析方法第14部分:磷酸根量的测定锑磷钼蓝 分光光度法 GB/T16484.16 氯化稀土、碳酸轻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氯化稀土中水不溶物量的测 定重量法 GB/T18115.2 2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中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铺中镧、错、钕、、铕、、、 镝、钦、、、镱、和量的测定 ISO7027水质浊度的测定(Waterquality一Determinationofturbidity) 3要求 3.1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如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3.2外观 3.2.1产品为无色颗粒状晶体。 3.2.2产品必须洁净,无肉眼可见的夹杂物。 1 XB/T219—2015 表 1 产品牌号 Ce(NO.),5N Ce(NO,),4N Ce(NOs),3N5 Ce(NO,),3N Ce(NO,),2N5 数字牌号 023050 023039A 023039B 023039C 023038 REO,不小于 39 39 39 39 38 CeOz,不小于 38.99 38.99 38.98 38.96 37.81 CeO,/REO,不小于 66666 99.99 99.95 6°66 99.5 Laz O, 0.000 1 0.001 0.01 0.03 Pr.On 0.000 2 0.002 0.01 0.02 Nd, O, 0.000 1 0.001 0.005 0.02 Sm:0; 0.000 1 0.001 0.005 0.01 Eu,O, 0.000 05 0.000 5 Gd,O, 0.000 05 0.000 5 稀土 Tb, O, 0.000 5 杂质/ 0.00005 合量0.5 REO Dy:O, 0.00005 0.000 5 不大于 Ho,O3 0.000 05 0.000 5 合量0.02 合量0.02 Er, O, 0.000 05 0.000 5 化学成分 Tm2O; 0.000 05 0.000 5 (质量 Yb,O, 0.00005 0.000 5 分数)/ Luz Os 0.000 05 0.000 5 % Y,O; 0.00005 0.0005 Fe, O, 0.000 3 0.000 5 0.001 0.001 0.003 Cao 0.000 5 0.001 5 0.002 0.005 0.005 Na,O 0.0005 100'0 0.002 0.003 0.005 SiO, 0.001 0.002 0.005 0.005 0.01 Al,O; 0.001 0.01 0.01 0.01 0.01 非稀土 Pbo 0.000 1 0.000 5 0.000 5 0.001 0.005 杂质 Nio 0.000 1 0.0005 0.001 一 不大于 BaO 0.001 一 一 一 一 MnO; 0.001 一 一 一 一 PO 0.001 0.005 0.005 0.005 0.005 SO 0.005 0.01 0.01 0.01 0.03 CI- 0.001 0.002 0.002 0.002 0.005 NO,,不小于 42.7 42.7 42.5 42.5 42.5 总比放活度/(Bg/g),不大于 1 1 1 1 1 水不溶物,不大于 0.01 0.01 0.01 0.01 0.01 浊度/NTU,不大于 10 10 10 10 10 2 XB/T219—2015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4.1.1j 产品中稀土氧化物总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 4.1.2 产品中稀土杂质的方法按GB/T18115.2的规定进行。 4.1.3w(CeOz/REO)=100%一w(其他稀土杂质含量)。 4.1.4 w(CeO,)=w(CeO2/REO)Xw(REO)。 4.1.5 产品中非稀土杂质(除PO-、SO?-)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的规定进行。 4.1.6 磷酸根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6484.14的规定进行。 4.1.7 硫酸根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6484.12的规定进行。 4.1.8 硝酸根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GB/T609的规定进行。 4.2 总比放射性活度 总比放活度测量方法按GB/T5750.13的规定进行。 4.3 水不溶物 水不溶物的分析方法参照GB/T16484.16的规定进行。 4.4浊度 浊度的分析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4.5 外观质量 用目视检查。 4.6 数值修约 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 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 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3
XB-T 219-2015 硝酸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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