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3.040.99
CCSJ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581—2025
代替GB/T23581—2009
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 安全规范
Storageequipmentforloosebulkmaterials—Safetyspecification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通用要求 2 …………………………………………………………………………………………………
5 设计和制造 2 ………………………………………………………………………………………………
6 安装和调试 4 ………………………………………………………………………………………………
7 运行和维护 4 ………………………………………………………………………………………………
8 证实方法 5 …………………………………………………………………………………………………
参考文献 6 ………………………………………………………………………………………………………
ⅠGB/T23581—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3581—2009《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 安全规范》。与GB/T23581—2009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见第3章);
———增加了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时的设计要求(见5.1.5);
———更改了对防护栏杆的要求(见5.1.6,2009年版的4.1.1.3.1);
———增加了贮存设备设计时载荷取值的要求,和设置物料量检测装置并与上游给料设备联锁的要
求(见5.2、5.3);
———增加了制造过程中的要求(见5.6);
———增加了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见5.7);
———增加了对吊耳在使用中的要求(见6.4);
———增加了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见6.6);
———增加了在投入使用前全面检测验收,测试相关参数,检查安全装置的要求(见7.1.1);
———增加了上岗培训要求(见7.1.4、7.2.1);
———增加了有限空间作业的要求(见7.2.4);
———增加了“证实方法”的内容(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焦作鑫恒重工机
械有限公司、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科瑞森重装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湖北天宜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古森雷、邢蕾、夏志新、高勇、季洪博、倪永帅、王艳祎、王传平、曹尚杰、宋志杰、
王学文、向华兴、单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GB/T23581—2009;
———本次为第1次修订。
ⅢGB/T23581—2025
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 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筒仓、料仓和料斗等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的通用要求、设计和制造、安装和调试、运行
和维护以及证实方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安装和调试,运行和维护阶段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893.5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23580 连续搬运设备 安全规范 专用规则
GB/T42598 机械安全 使用说明书 起草通则
GB/T44523 连续搬运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筒仓 silo
用于贮存散状物料的直立仓。
注:一般分为储存仓和接收仓两种类型。
3.2
料仓 storagebinsandbunker
散状物料搬运系统中主要起中间贮存、系统缓冲和均衡作业等作用的仓储设备。
3.3
料斗 hopper
用于收集、缓存储备和输送散状物料的设备。
注:包括固定式料斗和移动式料斗等不同种类。
1GB/T23581—2025
3.4
闸门 bingate
控制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卸料的开闭装置。
3.5
人员 personnel
在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上进行操作,或按规定派驻到该设备周围执行相关工作的人。
4 通用要求
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以下简称“贮存设备”)的建造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a) GB/T23580中规定的安全规则;
b) 不适用于压力容器设备及在火源环境下的规则。
5 设计和制造
5.1 一般要求
5.1.1 贮存设备结构应能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
5.1.2 贮存设备在设计中宜考虑磨损和侵蚀的影响。
5.1.3 筒仓和料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1.4 应按照GB5083中的规定设计必要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5.1.5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时,贮存设备的设计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应按GB50058中的规
定划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并应使用不低于对应保护级别的电气设备。
5.1.6 当重要检修部位布置在楼面或地面1800mm以上时,此检修位置应按GB4053.1、GB4053.2
和GB4053.3的规定设置相应的检修和维护平台。
5.1.7 根据物料的类型,贮存设备在无辅助出料设备时,内部结构的设计以及卸料口位置和尺寸的设
计应能满足物料利用自重顺畅卸料。宜避免使用可能阻碍物料下滑的内部支柱、阶梯和其他内部结构。
5.1.8 贮存的物料如果采用车辆提运时,在贮存设备临近区域应设置划车道线,且贮存设备的支承部
分与设计车型两侧外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对于车辆运行方向有小于300mm的固定孤立障碍物(例如:桩、支柱、建筑物拐角等)时,其最
小距离为500mm;
b) 对于车辆运行方向有大于300mm的固定障碍物(例如:桩、支柱、墙、构筑物等)时,其最小距
离为700mm。
5.1.9 由于物料的置换或运动而产生静电,导致有特殊危险性时,应采取可靠的静电消除措施。
5.1.10 对于物料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的情况,料斗、筒仓和料仓应设置防止粉尘外溢的措施,排放
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法规确定的排放条件。
5.1.11 贮存设备的各类人孔、检查孔的位置低于其设计的最高料位时,孔门的设计不应用手能直接
打开。
5.1.12 检修人孔的设计宜参照HG/T21515中的规定。
5.1.13 采用自动加料的料斗、筒仓和料仓,应设置料位检测装置,当达到设计最高料位时,应能自动停
止加料。
5.1.14 贮存有可能发热引发危险的物料筒仓内应设置温度检测装置。
2GB/T23581—2025
GB-T 23581-2025 散状物料用贮存设备 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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