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28904-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1801-2010 代替QB/T1801-1993 白兰花 (精)油 Oil of Magnolia flower(Michelia alba) (ISO 17382:2007, Oil of Magnolia flower,china type, MOD) 2010-04-22发布 2010-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18012010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B/T1801一1993《白兰花油》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1801一199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附录A典型气相色谱图、附录B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 本标准技术指标修改采用ISO17382:2007《中国白兰花油》,试验方法则采用香料通用试验方法, 该通用试验方法绝大部分修改采用ISO相关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香料研究所、昆明艾谐香料有限公司和福建南平利 宇香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鸣、翁若荣、徐易、林承杰、金其璋、肖瑜。 本标准1993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801一1993《白兰花油》 QB/T1801-2010 白兰花(精)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兰花(精)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白兰花(精)油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538-2006 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 GB/T11540 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香料 GB/T14454.4 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14454.5 香料 旋光度的测定 GB/T14454.6 香料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 GB/T14454.13-2008 香料羰值和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GB/T14455.3 香料 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 GB/T14455.5 香料 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 香料 酯值或含酯量的测定 GB/T14455.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白兰花(精)油 oilofMagnoliaflower 用水蒸汽蒸馏法从生长在中国南方的种植或野生的木兰科白兰(Michelia'albaDC)花中提取的精 油。 4要求 4.1 色状:苍黄色到琥珀色澄清液体。 4.2香气:具有白兰花的特征花香。 4.3相对密度(20/20℃):0.880~0.910。 4.4 折光指数(20℃):1.46501.4900。 4.5 旋光度(20℃):-15°~-5。 4.6 溶混度(20℃):1体积试样混溶于1体积95%(体积分数)乙醇中,呈澄清溶液。 4.7 酸值:≤8.5。 4.8 酯值:20~50。 4.9 蒸发后残留物:≤15%。 4.10 炭值:≤60。 QB/T1801—2010 4.11 芳樟醇含量(GC):≥50.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见GB/T14454.2。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见GB/T11540。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见GB/T14454.4。 5.5旋光度的测定 见GB/T14454.5 5.6溶混度的评估 见GB/T14455.3。 5.7酸值的测定 见GB/T14455.5。 5.8酯值的测定 见GB/T14455.6。 5.9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 见GB/T14454.6。试样量:2.0g,蒸发时间:3h。 5.10羰值的测定 见GB/T14454.13第二部分游离羟胺法。回流时间:1h。 5.11芳樟醇含量的测定 5.11.1仪器 a)色谱仪 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b) 柱 毛细管柱。 c)检测器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11.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方法测定芳樟醇含量。 5.11.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白兰花(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见附录A。 白兰花(精)油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面积归一化法)见附录B。 6检验规则 6.1白兰花(精)油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芳樟醇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 而旋光度、溶混度、蒸发后残留物含量、酸值、酯值、羰值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季度检验一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2 QB/T18012010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20mL5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 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 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 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 证号及标准编号。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白兰花(精)油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铝罐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本产品的闪点约为70℃。 7.4购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1年。逾期重新检验是否 符合本标准要求,合格仍可使用。 QB/T1801-20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白兰花(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 操作条件: 柱:毛细管柱:长30m,内径约0.32mm 固定相:PEG-20M 膜厚:0.50um 色谱炉温度:80℃恒温8min,然后线性程序升温,从80℃~100℃,速率2℃/min;100℃恒温8min, 再从100℃~200℃,速率5℃/min,200℃恒温10min;再从200℃~220℃,速率10℃/min,最后在 220℃恒温8min 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280℃ 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氮气 载气流速:1mL/min 进样量:约0.2μL 分流比:1/80 15 2 1—2-甲基丁酸甲酯;2-1,8-叶素;3—顺式-β-罗勒烯;4—反式-β-罗勒烯;5—α-古巴烯;6—β-毕澄茄烯; 7—芳樟醇;8—β-榄香烯;9—反式-β-石竹烯;10-α-松油醇;11—α-蛇床子烯;12-8-杜松烯;13—橙花醇; 14香叶醇;15—甲基丁香酚;16橙花叔醇;17—甲基异丁香酚18—9,12-十八碳二烯酸甲酯 QB/T1801201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白兰花(精)油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 组分 最低/% 最高/% 2-甲基丁酸甲酯 0.7 6.3 1,8-叶紫 0.3 0.8 顺式-β-罗勒烯 0.9 2.4 反式-β-罗勒烯 1.1 3.4 α-古巴烯 0.1 0.8 芳樟醇 50.0 72.0 β-榄香烯 2.1 10.0 反式-β-石竹烯 1.2 7.0 8-杜松烯 0.5 2.5 橙花醇 微量 0.3 反式甲基丁香酚 1.2 4.0 橙花叔醇 0.2 0.6 反式甲基异丁香酚 0.3 1.6
QB-T 1801-2010 白兰花 精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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