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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N 56 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345—201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现场检测仪器 On-site testing instrument for indoor environment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2011-12-07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 行 宁业标准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现场检测仪器 JG/T345—2011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75 字数17千字 2012年5月第一版 2012年5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3332定价16.00元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JG/T345—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新仪仪 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黄河 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省核工业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上海步青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河南豫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云龙、冯勇、刘宏奎、刘付林、刘新生、朱军、于爱民、张子伟、马战旗、王卫纲、 季学林、高德江、陈宇红、王立霞、陈新、涂威、龚书浩、陈天宇、王玮屏、朱鸿飞、曹宇、王延立、荣耀、陈礼群、 李水财、魏香玉、崔慧纯、肖兵、谢义兵、孙银生、王丽莉、贺攀红、张文洁。 I JG/T345—201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现场检测仪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现场检测仪器的术语和定义、概述、仪器结构和原理、一般要求、技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内对室内空气中甲醛或氨浓度进行现场定量检测的检测仪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GB/T11606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15464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8204.25—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GB/T18204.26—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indoorenvironmentofbuildingengineering 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室内空间空气环境的统称。 3. 2 示值误差indicationerror 指现场检测仪器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与GB/T18204.26一2000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或 GB/T18204.25一2000中靛酚蓝分光光度法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的相对误差。 4概述 4.1基本功能单元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甲醛现场检测仪器或氨现场检测仪器应具备样品采集、定量分析、数据处理和结 果报告四个基本功能单元。 4.2 2仪器类别 仪器分为两类: a)以光度法为原理的现场检测仪器,代号为I; b) 以气体传感器为核心的现场检测仪器,代号为Ⅱ。 1 JG/T345—2011 5 仪器结构和原理 5.1I类现场检测仪器 5. 1. 1 基本结构 仪器应包括采样管、抽气泵、显色和比色单元、信号采集和放大单元、数据处理单元、结果报告(显示 或记忆)单元。 5.1.2 原理 被测气体中的甲醛或氨被吸收液吸收富集后,与显色剂发生显色反应,显色后溶液颜色的深浅与被 测气体中的甲醛或氨含量成正比。 5.2Ⅱ类现场检测仪器 5.2.1基本结构 仪器应包括气体过滤器、传感器、抽气泵、信号采集和放大单元、数据处理单元、结果报告(显示或记 忆)单元。 5.2.2原理 当被测气体中的甲醛或氨在电极表面发生反应,产生的电信号强度与被测气体中的甲醛或氮含量 成正比。 6一般要求 6.1适用性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现场检测仪器应携带方便、操作简便、具有独立电源且持续供电不应低于8h、 现场应给出检测数据。 6.2 适用温湿度范围 正常使用温度范围应为5℃~40℃,相对湿度不应高于85%。 6.3数据处理及结果报告 具备数据处理、储存、传输及输出标准状态(0℃,101.325kPa)下检测结果的功能。输出结果应以 mg/m²为单位。 6.4气体传感器使用寿命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年。 6.5校核 具有校核要求的仪器,应在使用前、后进行现场校核和复核,具体要求参见附录A。 2 JG/T345—2011 技术要求 7.1示值误差 7. 1. 1 甲醛现场检测仪器示值误差 甲醛浓度在0.01mg/m²~0.60mg/m范围内,现场检测仪器与GB/T18204.26—2000中酚试剂 法检测结果的示值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1甲醛检测结果示值误差 测量范围(c)/(mg/m) 示值误差(8)限量 0.01<≤0.10 ±20% 0.100.60 ±10% 7.1.2氨现场检测仪器示值误差 1.0mg/m²范围内,现场检测仪器与GB/T18204.252000中靛酚蓝分光 氨浓度在0.1mg/m3~ 光度法检测结果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 20% 7.2重复性 相对标准偏差不应大 7.3抗干扰能力 7.3.1 甲醛现场检测仪器抗干扰能力 在不同的温度、相对湿度条件下,酚、二氧化硫、氨、苯等物质共同存在时,对甲醛检测仪检测结果应 符合表1的规定。检测结果受温湿度干扰时,应进行相应修正。 7.3.2 氨现场检测仪器抗干扰能力 在不同的温度、相对湿度条件下,硫化氢、苯胺、甲醛、苯等物质单独或共同存在时,对氨检测仪检测 结果应符合7.1.2的规定。检测结果受温湿度干扰时,应进行相应修正。 7.4环境性能 除电源电压与频率试验外,其余应符合GB/T11606的规定。 7.5安全 仪器的基本绝缘和使用说明等文件要求应符合GB4793.1的相关规定。 8试验方法 8.1示值误差 8.1.1 甲醛现场检测仪器示值误差 3 JG/T345—2011 范围内应各设定不少于1个浓度点,用酚试剂法和甲醛现场检测仪器同步测定各浓度点的测量值3次, 分别取算术平均值,应按式(1)计算示值误差,气体发生装置参见附录B。 -col×100% ....(1) Co1 式中: 8,一示值误差,%; i一—甲醛现场检测仪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co一—酚试剂法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8.1.2氨现场检测仪器示值误差 气体发生装置中,在氨气体浓度为0.10mg/m²~1.0mg/m²的范围内应设定不少于1个浓度点, 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和氨现场检测仪器同步测定各浓度点的测量值3次,分别取算术平均值,应按 式(2)计算示值误差,气体发生装置参见附录B。 ·(2) Co2 式中: 2——示值误差,%; c2一—氨现场检测仪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Co2——靛酚蓝分光光度法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8.2重复性 气体发生装置中,调节甲醛气体浓度为0.1mg/m²或氨气体浓度为0.2mg/m²,用甲醛或氨现场 检测仪器重复测定6次,应按式(3)和式(4)计算仪器的重复性,气体发生装置参见附录B。 2(2-15) (3) n-l RSD= .(4) 式中: S 标准偏差; 第i次测量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C; 2 一n次测量数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测量次数; n RSD— 相对标准偏差。 8.3抗干扰能力 8.3.1日 甲醛现场检测仪器抗干扰能力 测试时,同时将现场检测仪器的进气口、大型气泡吸收管的进气口与采样口连接,进行采样和检测。 调节甲醛气体的浓度约为0.1mg/m,同时调节酚的浓度为2mg/m²、二氧化硫的浓度为2.5mg/m、 氨的浓度为1mg/m、苯的浓度为0.45mg/m,在温度23℃土2℃和相对湿度为80%土5%的条件 下,对设定的甲醛浓度点进行3次测试,测试结果取平均值。以甲醛现场仪器的检测结果与酚试剂法的 检测结果进行比较,应按式(1)计算示值误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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