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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_65.020 LY B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2356—2014 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Regulations for re-vegetation technology in mining wasteland 2014-12-01实施 2014-08-21发布 国家林业局 发布 LY/T2356—2014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废弃地整理措施 6 废弃地整理 1 植被恢复 未成林抚育管护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常用边坡加固方法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技术措施表 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矿山植被恢复模式类型 16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矿山植被恢复区域适宜树(草)种 18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污染矿类植被恢复适宜树(草)种 22 2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矿山植被恢复适宜初始密度 附录G(资料性附录) 挖损地复绿技术的适用条件与选择 25 附录H(资料性附录) 挖损地裁植技术 26 参考文献 31 LY/T2356—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管理司、河北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 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北林业实验中心、唐山首钢马兰庄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玉灵、许中旗、徐学华、翁国庆、李继泉、孔庆云、郭江、杨静杰、崔明、魏远、 李廷忠、刘朝霞、黄秋娴、王俊刚、赵刚、王鹤智。 I LY/T2356—2014 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矿山废弃地进行土地整理、森林或林草植被恢复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矿山废弃地的(森林)植被恢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6453.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16453.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8337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GB/T18337.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0240—2004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山废弃地 miningwasteland 采矿活动所破坏的,非经治理而无法使用的土地。不包括矿藏开发将使用的土地。废弃地类型包 括挖损地、占压地和塌陷地。 3.2 塌陷地 subsidenceland 地下采矿引起的块状、带状的塌陷地面,其地表多破碎、起伏不平。包括积水和无积水塌陷地。 3.3 挖损地 excavatedland 露天开采矿藏后形成的迹地。包括积水迹地、无积水迹地和采石场。 3.4 占压地 tyingup site 露天开采外排的土石堆和选矿残渣堆积地。包括排土场(排渣场)、尾矿池(库、坝、堆)、矿场。 1 LY/T2356—2014 3.5 土地整理landconsolidation 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矿山废弃地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土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 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3.6 土地复垦 landreclamation 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 复森林植被的活动或过程。 3.7 植被恢复 vegetationrestoration 在经土地整理的矿山废弃地上,进行人工裁(种)植、培育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植物群落的过程。 3.8 尾矿库tailingspond 由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3.9 排土场 wastedump 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排弃物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混合岩土,以及可回 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3.10 研石山refuseheap 集中排放和处置研石形成的堆积物。 3.11 坡率sloperatio 坡面水平方向的投影长度与它在垂直方向的投影长度的比值。 3.12 攀缘植物climbingplants 不能自由直立、通过主茎缠绕或攀缘器官攀缘它物升高的植物总称。包括木质藤本和草质藤本。 3.13 边坡加固 为保证边坡及其环境的安全,对边坡采取的支挡、加固与防护措施。 3.14 锚杆(索) 将拉力传至稳定岩土层的构件。当采用钢绞线或高强度钢丝束作杆体材料时,也可称为锚索。 3.15 锚杆挡墙支护 由锚杆(索)、立柱和面板组成的支护。 3.16 锚喷支护 应用锚杆与喷射混凝土形成复合体以加固围岩的措施。 3.17 重力式挡墙 依靠墙体本身重量抵抗土压力的挡墙。 LY/T2356—2014 3.18 扶壁式挡墙 断面呈倒T型或L型,墙背面纵向按一定间距设置支垛的挡墙。 3.19 抗滑桩 用于抵抗边坡或斜坡岩土体滑动而设置的横向受力桩。 4总则 4.1生态优先原则 依照现代生态学的理论指导,采用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以恢复和营造良好的生 态环境和取得最佳的生态效益为目的,并采用恰当的养护措施,保护目标植物和目标群落,并逐步向自 然群落过渡,最终形成一个可自我更新,健康、稳定、高效的生物群落。 4.2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原则 矿山植被恢复应针对不同矿山破坏类型及其程度,因地制宜地选用一种或多种植被恢复方式,统筹 兼顾矿山与周边社区生产和生活,全面协调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发展。以求达到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 效益。 4.3注重景观原则 考虑植被恢复本身的景观效果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以便设计和营造一个赏心悦目和美观得体 的景观环境。 4.4经济效益兼顾原则 在确保矿山废弃地生态系统功能健康的前提下,大力营造生态经济林,发挥经济效益。 5 废弃地整理措施 5.1地表处理 5.1.1 研石灭火 采用表面封闭法(湿土覆盖)、喷(灌、深部注)浆法、推平压实法、控制燃烧法(高压喷水灭火或挖掘 熄灭)、石灰乳中和法等进行研石灭火直至稳定不再自燃。 5.1.2截排水 5.1.2.1地表截排水 地表截排水包括: a)为减少地表水渗人边坡坡体内,应在边坡潜在塌滑区边界5m以外的稳定斜坡面上设置截水 排水沟,边坡表面应设地表排水系统。 b)排水沟断面形状宜为矩形和梯形。截水沟的间距宜20m~30m,在坡面上部或外侧沿等高线 方向修筑截水沟;在截水沟两侧沿等高线垂直方向布设排水沟;蓄水池布设于坡脚或坡面局部 低洼处,与截排水沟相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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