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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10 CCS GBC C 84 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 团体标准 T/GBC 52—2025 干粉灭火剂主要组分及添加剂通用 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ain components and additives of dry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s 2025 - 06 - 20发布 2025 - 06 - 20实施 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BC 52 —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恒广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宁胜安消 防设备有限公司、广西消防协会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业涛、潘宇镇、杨自宁、姜恒、周成臣、莫炳均、符显韬、潘善杰、覃梅、 覃定勇、韦宇杰、何文渊、农晓斌、王拓、利才欢、张英宁、姜元忠。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BC 52 —2025 1 干粉灭火剂主要组分及添加剂通用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干粉灭火剂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干粉灭火剂的主要组分及添加剂的含量要求、 主 要组分的检测方法、干粉灭火剂的回收处置利用。 本文件适用于第一主要组分含量不小于 75%的干粉灭火剂制品的生产、检验、回收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4066 干粉灭火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主要组分 major chemical content 构成干粉灭火剂的基本成分。 [来源:GB 4066—2017,有修改 ] 第一主要组分 major chemical content 主要组分中,含量最高的组分。 [来源:GB 4066—2017,有修改 ] 添加剂 additive 用于改善干粉灭火剂储存、防潮、流动性等性能的灭火剂成分。 4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干粉灭火剂的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包装(说明书)等应符合 GB 4066的相关要求。型号不同或 生产工艺不同的干粉灭火剂不应混合使用。 性能要求 干粉灭火剂主要性能应符合 GB 4066的规定。 添加剂 干粉灭火剂不应添加如工业级滑石粉等危害人体健康和影响主要组分性能的添加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BC 52 —2025 2 5 试验方法 主要组分含量及添加剂 5.1.1 碳酸氢钠含量、磷酸二氢钠含量按 GB 406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1.2 硫酸铵含量按附录 A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的准确度不应低于 0.2%绝对偏差),计算数 据保留至 0.1%。 5.1.3 其他主要组分以及添加剂含量应按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试验委托方提供的经相关方认 可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的准确度不应低于 0.2%(绝对偏差),计算数据保留至 0.1%。 其他性能 干粉灭火剂含量以外的性能应按 GB 4066中相应主要性能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 回收处置以及再充装使用 干粉灭火剂的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应按 GB 4066的规定执行。 干粉灭火剂的回收处置应按如下要求进行: a) 从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器内清除的剩余灭火剂应按不同类别的干粉灭火剂分别进行回收储存, 且应防止不同类别的灭火剂混杂后产生污染。喷射使用过的灭火剂不应用于再充装 ; b) 从未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器内清除的灭火剂应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标明的灭火剂成分分别进行 回收。经检验,干粉灭火剂能够符合第 4章中的要求,且无外来杂质,则可用于再充装;检验 记录应保存留底。不符合第 4章中的要求的,按 a)的要求进行回收储存 ; c) 回收储存的不可用于再充装的干粉灭火剂应送有能力处理干粉灭火剂的生产企业用作辅料处 理后再利用,或送有关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在进行干粉灭火剂再充装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操作。 充装于干粉灭火器中的干粉灭火剂从该灭火器出厂日算起, 满 5年后进行第一次回收确认再充装, 以后每满 2年进行1次再充装,每次再充装使用的干粉灭火剂应在其充装的灭火器筒体上 粘贴再充装 次数标识,同一批未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剂最多再充装使用 3次,后应按辅料进行处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BC 52 —2025 3 附录 A (规范性) 硫酸铵含量试验方法 A.1 重量法 A.1.1 方法原理 在酸性溶液中,硫酸根和钡离子生成难溶的硫酸钡沉淀,用重量法测定硫酸铵的含量。 A.1.2 试剂 A.1.2.1 本方法中所用试剂、 水和溶液的配制, 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 均应符合 GB/T 601 、GB/T 602、GB/T 603 的规定。 A.1.2.2 盐酸:分析纯。 A.1.2.3 丙酮:分析纯。 A.1.2.4 盐酸溶液( 1+1) :量取500 mL盐酸(分析纯) ,与 500 mL蒸馏水混合均匀。 A.1.2.5 氯化钡溶液:称取 122 g氯化钡溶于 800 mL水中,稀释至 1 L,混匀。 A.1.2.6 硝酸银溶液:称取 0.5 g硝酸银溶于 100 mL水中,加入 3滴硝酸溶液,混匀,贮存于棕色瓶 中。 A.1.3 仪器 A.1.3.1 常用实验室仪器。 A.1.3.2 恒温水浴锅或具有相同功能的恒温装置。 A.1.3.3 干燥箱:温度能控制在 (180±2)℃。 A.1.3.4 玻璃坩埚式滤器 :4号,容积30 mL。 A.1.4 分析步骤 A.1.4.1 试样的制备 固体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 100 g,将其迅速研磨至能全部通过 0.50 mm孔径筛,混合均匀,置 于洁净、干燥的容器中。 A.1.4.2 测定 A.1.4.2.1 称取试样 0.5 g~1.0 g(精确至0.000 1 g),置于100 mL烧杯中,加入2 mL丙酮混合搅拌, 再加入50 mL蒸馏水,加热至接近沸腾状态。 A.1.4.2.2 过滤取滤液置于 500毫升烧杯中,并用热水洗涤残渣 10~12次调整滤液体积至 200 mL,加 入10 mL盐酸溶液( 1+1) ,盖上表面皿,放在电热板上加热至接近沸腾状态,取下;在搅拌状态下逐滴 加入20 mL氯化钡溶液,继续加热使其慢慢沸腾 3 min~5 min后,盖上表面皿,在水浴( 60 ℃)中保温 1 h,使沉淀陈化,冷却至室温。 A.1.4.2.3 用已在(180±2)℃下干燥至恒重的过滤器过滤沉淀,以倾泻法过滤。然后,用温水洗涤 沉淀至滤液中无 Cl⁻(用硝酸银溶 液检验滤液,不出现浑浊) ,再用温水洗涤沉淀 4次~5次。将沉淀连 同过滤器置于 (180±2)℃干燥箱内,待温度达到 180℃后,干燥 1 h,取出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 温,称量。 A.1.4.3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其他步骤同试样溶液的测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BC 52 —2025 4 A.1.5 结果计算 硫酸铵含量按式 (A.1)计算: ω=(m 2−m 1)×0.566 5 m×100% ································ ························ (A.1) 式中: ω ——硫酸铵含量, 以质量分数 (%)表示; m2 ——测定时沉淀的质量,单位为克( g); m1 ——空白试验中沉淀的质量,单位为克( g); 0.566 5 ——硫酸铵的摩尔质量与硫酸钡的摩尔质量的比值; m ——试料的质量, 单位为克( g);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A.1.6 允许差 A.1.6.1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 0.20%。 A.1.6.2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 0.40%。 A.2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A.2.1 方法原理 试样溶液中的硫在 ICP光源中原子化并激发至高能态,处于高能态的原子跃迁至基态时产生具有特 征波长的电磁辐射,辐射强度与硫原子浓度成正比。 A.2.2 试剂 A.2.2.1 本方法中所用试剂、 水和溶液的配制, 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 均应符合 GB/T 601 、GB/T 602、GB/T 603 的规定。 A.2.2.2 硫标准溶液 :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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