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13.020 CCS Z 01 团 体 标 准 T/CQSES 24—2025 2025‑02‑15发布 2025‑02‑15实施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发 布 出 版重庆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规范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waste lead‑acid battery in chongqing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ⅠT/CQSES 24—2025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和定义 ………………………………………………………………………………………………… 1 4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要求 ……………………………………………………………………… 2 5废铅蓄电池运输过程环境管理要求 ……………………………………………………………………… 2 6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单位环境管理要求 …………………………………………………………… 3 7废铅蓄电池利用单位环境管理要求 ……………………………………………………………………… 4 8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 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 。 本文件由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重庆大学 、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神驰 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曼丽、蔡洪英、涂玖林、周怡然、王娟、王小铭、张益鑫、冷鑫、黎正春、王静、 高美娟。 ⅢT/CQSES 24—202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1T/CQSES 24—2025 重庆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废铅蓄电池产生 、收集、运输、贮存和利用等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 、收集单位和利用单位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31574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40662 废铅蓄电池再生处理技术规范 HJ519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1259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76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863.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 再生金属 JT/T61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告 2015年第36号)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 (试行)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1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环办固体 〔2019〕5号) 重庆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渝环〔2019〕75号) 3术语和定义 HJ51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 producers of waste lead‑acid battery 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企业 、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 、铅蓄电池 经销单位 (含销售网点 ) ,以及移动通信 、银行服务行业等产生废铅蓄电池的单位 。 3.2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单位 centralized collection storage enterprises of waste lead‑acid battery 持有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贮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2T/CQSES 24—2025 3.3 废铅蓄电池利用单位 utilization enterprises of waste lead‑acid battery 以废铅蓄电池为原料从事再生铅冶炼 ,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 4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对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进行规范管理 。建立健 全涵盖废铅蓄电池产生 、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明确负责人及责任要 求,各环节责任人应熟知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相关法规 、制度、标准、规范。 4.1.2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应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 ,在企业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 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注明废铅蓄电池产生环节 、危害特性 、去向及责任人 。 4.2贮存要求 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应按照 GB18597执行。容器和包装物应根据 HJ1276设置正确的识别标志 。 废铅蓄电池贮存时电极应同向有序堆放 ,有破损或电解质渗漏的 ,应将废铅蓄电池及其渗漏液贮存于耐 酸容器中 。 4.3利用要求 鼓励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自行利用废铅蓄电池 。不能自行利用的废铅蓄 电池应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收集贮存单位或利用单位进行贮存或利用 ,签订委托合同前 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禁止将废铅蓄电池交由无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的单位 。 4.4管理制度执行要求 4.4.1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应按照 HJ1259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如实记录废铅 蓄电池产生时间 、环节、种类、数量、质量、去向等信息 。依托国家及本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固体废物管 理信息系统定期申报备案 。 4.4.2废铅蓄电池转移过程中 ,产生单位应当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写 、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 联单。因特殊原因无法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废铅蓄电池跨 省转移时 ,产生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制度 ,禁止在未取得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批复前 转移废铅蓄电池 。 5废铅蓄电池运输过程环境管理要求 5.1运输车辆要求 5.1.1通过道路运输废铅蓄电池 ,应当遵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和JT/T617的规定,或按要 求委托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应资质的企业运输 。 5.1.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豁免管理清单 ,运输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时 ,运输工具满足防雨 、防渗 漏、防遗撒要求 ,可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进行运输时 ,运输人员应对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进行检查 ,确保 废铅蓄电池的类型和装载量符合 JT/T617中予以豁免的要求 。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pdf文档 T-CQSES 24-2025 重庆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规范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T-CQSES 24-2025 重庆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规范 第 1 页 T-CQSES 24-2025 重庆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规范 第 2 页 T-CQSES 24-2025 重庆市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规范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9-01 01:09:48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