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5.060.10 S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2783—2017 代替TB/T2783—2006 牵引动力装置用柴油机排放试验 Exhaustemissiontestsfordieselenginesofmotivepowerunits (UIC6240:2006,Exhaustemissiontestsfordieseltractionengines,MOD) 2017-06-05发布 2018-01-01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 TB/T2783-2017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试验条件 5 申请排放试验 6 试验的实施 . 技术认可…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排放污染物限值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试验报告中需提供的主要文件一览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试验监督员关于柴油机排放试验的结论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测量和计算参数的说明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测量排放污染物的记录 I TB/T2783—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UIC6240:2006《内燃牵引用内燃机的废气排放物测试》(英文 版)。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删除了技术认可的费用(见2006年版的第7章); 一修改了排放污染物限值(见表A.1,2006年版的表A.1); 删除了烟度限值要求(见2006年版表A.1中波许烟度一栏及图A.1、图A.2); 删除了认可机构名单和已经过UIC排放试验的柴油机(见2006年版的附录F和附录G); 修改了认可机构RB名为中国铁路认证机构(见3.3、4.2,2006年版的2.3、3.2、4.2、4.3、4.4、 5.1.3、5.1.4、5.2.1、5.2.2、5.2.4、5.3.1、5.3.2和附录E); 一删除了对ERRI(欧洲铁路研究所)柴油机专家委员会职责的描述,明确负责技术认可的唯一 机构为中国铁路认证机构(见2006年版的5.3.2、5.3.3、6.1.1、6.1.3和附录H)。 本标准与UIC6240:2006的主要编辑性差异如下: 删除了UIC624的“前言”和“参考文献”; 一对UIC624中引用的UIC标准、ISO标准,凡已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用我国标准代替相应的 UIC标准、ISO标准; 对UIC624附录A中“P≤560kW"的编辑性错误更正为"560kW<P≤2000kW"(见表A.1 中第6列)。 本标准由铁道行业内燃机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负责起章,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 司、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友峰、何小华、孟浩、滕超、赵霏霏、刘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TB/T2783—1997、TB/T2783—2006。 II TB/T2783—2017 牵引动力装置用柴油机排放试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牵引用柴油机排放污染物的限值和确定这些排放物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牵引用柴油机、铁路新牵引设备或现有牵引设备重新安装的柴油机,不适用于 特殊用途的机车柴油机(例如炼油厂或矿山机车)和输出功率小于100kW的柴油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72.3-—2008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3部分:试验测量(IS03046-3:2006,IDT) GB/T8190.1—2010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第1部分: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试验台测量 (IS08178-1:2006,IDT) GB/T8190.4—2010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4部分:不同用途发动机的稳态试验循环 (IS081784:2007,IDT) GB/T8190.5—2011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5部分:试验燃料(IS08178-5:2008,IDT) GB/T8190.6—2006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6部分:测量结果和试验报告(IS08178-6: 2000,IDT) TB/T2745 5动力装置用柴油机认证试验(UIC623-2:2008,IDT) 3总则 3.1本试验方法用来核查一台给定的柴油机是否满足UIC(国际铁路联盟)对铁路牵引用柴油机规定 的排放限值,以及柴油机是否因此可以无限制用于新的牵引设备或重新安装柴油机的现有牵引设备。 影响的,绝不应与标准设计有任何不同。 3.3中国铁路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负责试验的组织工作。 4试验条件 4.1排放试验应按GB/T8190.4—2010中的F循环,如果需要,还可以包括C1循环,在柴油机制造厂 的试验台上进行。所有在附录A中指出的排放污染物应测量,每个测点的燃油消耗率也应测定。应按 GB/T8190.5—2011用基准燃油完成试验。 4.2试验应在认证机构的正式监督下进行。 4.3台架试验排放污染物的限值在附录A中规定。 4.4限值应是在签订购买柴油机合同时规定的限值。 4.5柴油机应在其标定功率及标定转速下进行排放试验。 4.6如果是使用降低了标定功率或柴油机转速的原柴油机,在标定功率及标定转速降低不超过10% 时不需进行新的试验。 4.7如果标定功率及标定转速的降低导致柴油机降至不同的功率等级,则应按照新的功率等级验证 排放限值。 1 TB/T2783-2017 5申请排放试验 5.1柴油机制造商应向认证机构提出试验申请。 5.2制造商应向铁路管理部门和认证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份按TB/T2745中规定的柴油机说明书; 所用的试验台全部详细资料。 5.3认证机构应核查已经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和技术说明。 6试验的实施 6.1试验的组织 6.1.1从提出申请时起到实施监督测量进行排放试验,不应超过90d。 6.1.2认证机构和用户应共同与制造商进行讨论以决定试验的具体方案,并由认证机构上报铁路管 理部门,获得批准。 6.1.3在试验台和被试验的柴油机上要做的工作: 一认证机构应确认试验台是符合要求的; -按照TB/T2745中规定的柴油机特性曲线,应在有认证机构代表或铁路管理部门试验监督员 的情况下测定。 6.2试验的监督 6.2.1认证机构的代表,必要时和来自铁路管理部门的试验监督员或其代表,应当在场以便监督,按 GB/T8190.4—2010中的F循环和/或C1循环进行排放测量。 6.2.2制造商只负责试验的进行,认证机构的任务实质上是认证试验项目和获得的结果。 6.2.3当测量结束时,应采取试验用的燃油样品,并送到一个由认证机构认可的独立实验室进行 分析。 6.2.4 依据完成的分析结果,铁路管理部门的试验监督员和认证机构代表应: 搜集试验报告需要的文件(见附录B); 完成并签署结论表格(见附录C)。 6.2.5 需要测量的参数一览表在附录D中给出。 6.3试验报告 6.3.1在完成柴油机排放试验的45d内,认证机构在铁路管理部门的试验监督员和制造商的协助下 依据得到的试验结果起草试验报告。 6.3.2这份报告应由认证机构发送给: 一制造商; 铁路管理部门。 6.3.3试验报告应归制造商所有,未经许可不能向第三方透露,认证机构应保存试验报告的复印件。 7技术认可 认证机构在收到试验报告的30d内,确定该柴油机是否通过排放试验,并将结果通知: 一柴油机制造商; 参加排放试验的试验监督员。 认证机构负责更新通过排放试验的柴油机登记表。 2 TB/T2783-20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排放污染物限值 机车排放污染物限值见表A.1。 表A.1 排放污染物限值 从2003年1月1日 从2006年1月1日 从2009年1月1日起适用的限值 起适用的限值 起适用的限值 g/(kw.h) g/(kw.h) g/(kw.h) UICIIIA UICI UIC IIIA 污染物 (机车) (轨道车) 130kW<P 560kW<P P>2000kW, P≤560kW P>560kW P>130kW ≤560kW ≤2000kW 且气缸排量>5L/缸 2. 5 3 3. 5 3. 5 3. 5 3.5 n>1000t/min 9.5 NO, 6 6.0 7. 4 n≤1000r/min 9.9 NO,+HC NO, +HC 4.0 4.0 HC 0.6 0.8 0.5 0.4 PM 0. 25 0. 25 0. 2 0.2 0. 2 0. 2 测试循环 F F CI F F 机车包括调车机车和干线机车。 3 TB/T2783—2017 附 (规范性附录) 试验报告中需提供的主要文件一览表 在IS08178-6中指出了要编入试验报告的文件,试验报告还应包括表B.1所列文件。 表B.1 试验报告中需提供的主要文件一览表 结论表格 附录C 摘要 需要中国铁路认证机构派员监督的各项试验的说明; a) b) 按TB/T2745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柴油机的详细说明; 要提交的文件 c) 柴油机技术参数,尤其是技术特性的详细说明; d) 柴油机试验台的详细说明; e) 其他适用的参考资料 试验的实施 第6章 试验的结果: 一功率和扭矩曲线 6.1.3和附录D 燃油消耗率曲线 附录E 排放污染物: co NO, HC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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