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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CECC 008—2020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television startup advertisement ICS 33.160 M 74 2020-9-23 发布 2020-9-23 实施 中国电子商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目 次 前言……………………………………………………………………………………………………………I 引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3.1 术语和定义 ……………………………………………………………………………………………1 3.2 缩略语…………………………………………………………………………………………………2 4 技术要求……………………………………………………………………………………………………2 4.1 开机广告时长 …………………………………………………………………………………………2 4.2 关闭广告提示窗 ………………………………………………………………………………………2 4.2.1显示时间…………………………………………………………………………………………2 4.2.2位置和尺寸………………………………………………………………………………………2 4.2.3内容和功能………………………………………………………………………………………3 5 测试 ………………………………………………………………………………………………………3 5.1 测试条件………………………………………………………………………………………………3 5.1.1网络配置…………………………………………………………………………………………3 5.1.2测试环境…………………………………………………………………………………………3 5.2 测试设备………………………………………………………………………………………………3 5.3 测试方法………………………………………………………………………………………………4 5.3.1硬开机状态开机广告时长………………………………………………………………………4 5.3.2软开机状态开机广告时长………………………………………………………………………4 5.3.3硬开机状态关闭广告提示窗……………………………………………………………………5 5.3.4软开机状态关闭广告提示窗……………………………………………………………………5 5.4 测试报告………………………………………………………………………………………………6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C 008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 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电子商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杂志社、江苏省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 公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 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福山、陆惜春、董桂官、张适、蔺枫、杨朝辉、隗朝、吕杰、张涛、吴 家利。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C 008 —2020 II 引 言 根据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应用现状和消费市场争议的现实问题,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制定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 旨在推进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行业的规范统一,而且有效的保护消费者 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管理部门的管理成本,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 整个智能电视行业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C 008 —2020 1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播放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不涉及广告内容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本文件不适用酒店、会议室、体育场馆等商业经营场所专 用的智能电视,以及运营商定制智能电视。(智能电视机顶盒、智能投影仪等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可参考 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J/T 11688-2017 智能电视智能化技术评价方法 SJ/T 11712-2018 智能电视语音识别 测试方法 SJ/T 11713-2018 智能电视语音识别 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SJ/T 11688-2017、SJ/T 11712-2018、SJ/T 11713-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智能电视 smart television 具有操作系统、能安装和卸载应用软件、具备一种或多种人机交互方式,接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并 实现网络服务,可扩展其他应用或业务的电视终端。 3.1.2 开机广告 startup advertisement 智能电视(3.1.1)开机过程中在电视屏幕中播放的广告。 注:开机过程指设备通电后从系统开始启动至出现用户可以实际操作的 UI 界面,且用户不进行操作情况下不再播 放全屏广告的时间段。 3.1.3 硬开机 hard reboot startup 智能电视 (3.1.1) 从电源切断的关机状态中重新开机的过程。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C 008 —2020 2 3.1.4 软开机 soft reboot startup 智能电视 (3.1.1) 从待机状态中重新开机的过程。 3.1.5 关闭广告提示窗 advertisement closeup window 智能电视(3.1.1)在播放开机广告(3.1.2)时提供给用户用以关闭开机广告的提示窗口。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UI 用户交互界面( User Interface ) 4 技术要求 4.1 开机广告时长 在硬开机、软开机状态下,电视开机广告时长均不超过30s。 4.2 关闭广告提示窗 4.2.1显示时间 关闭广告提示窗应在广告播放后1s内显示,直至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或广告播放完毕前,应始 终提供该提示窗。 4.2.2位置和尺寸 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电视画面任一顶角,四个顶角区域横向、纵向限制为显示总尺寸15%,宜置 于右上顶角;关闭广告提示窗窗体尺寸,纵向占据屏幕尺寸比例不低于3%,横向占据屏幕尺寸比例不低 于4%;如图1所示。广告画面要求显示「广告」标识,宜置于左上角。 图1 关闭广告提示窗位置和尺寸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CECC 008 —2020 3 4.2.3内容和功能 4.2.3.1 使用者单次操作关闭广告提示窗完成广告的关闭,仅针对当次开机过程中的广告,关机后重新 开机时可重复上述过程再次关闭广告。 4.2.3.2 关闭广告提示窗至少包含“×”和“关闭广告”信息,其中“×”占据关闭广告提示窗总尺寸 比例不低于10%。文字内容应明确告知用户关闭广告的对应遥控器按键方法。(如图2所示) 4.2.3.3 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广告画面之上,透明度不高于30%;关闭广告提示窗中字符、图片内容、 色彩,应具备良好可辨识度,便于被使用者识别。 图2 关闭广告提示窗内容示例 4.2.3.4 点击关闭广告窗后,应在3s内停止广告播放,并切入电视UI界面。 注:如果用户点击关闭广告后 3s 内,电视仍未完成开机,仍应跳出广告播放,宜提供提示画面告知产品仍处 于开机过程中;直至电视完成开机并切入电视主界面前,不应再播放广告;在此过程中,在保护使用者信息 安全和隐私安全前提下,宜通过提供开机页面自定义方式,优化提示画面内容。 5 测试 5.1 测试条件 5.1.1网络配置 针对不同的网络配置(联网、不联网)应需具备相应的网络条件。并满足如下要求: a) 联网状态:应在测试时保持稳定的网络接通状态;网络条件应满足:带宽不小于2Mbps,上传/ 下载速度不小于100kBps;可根据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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