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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9.080.40 QB 分类号:Y47 备案号:67512-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354-2018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的测定 Testmethodofartificialleatherandsyntheticleather-determinationof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 2018-12-21发布 201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535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成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苏州艾驰博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 德心贸易有限公司、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 无锡有限公司、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禾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伦皮塑(苏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建明、丁菊芳、王长进、王维新、殷瑛、张凤、高朝乾、周伟、朱智华、 朱建琴、郑同贵、徐一、金梅、范学富、龚旭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B/T5354-2018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革和合成革及其制成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革和合成革及其制成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83一2016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26792-2011 高效液相色谱仪 3实验室气相色谱仪 GB/T30431-2013 GB/T33864—2017 质谱仪通用规范 HJ/T400一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HJ732一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3试验原理 将一定尺寸试样放在采样袋中加热一定时间后,用采样管采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的苯烃类物质和 醛类物质,分别用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检测。 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下面要求: ——满足GB/T30431一2013和GB/T33864一2017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置EI离子源; 满足GB/T26792一2011的高效液相色谱仪:配置紫外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其他满足 要求的检测器; 一恒温烘箱:烘箱内的温度应能够维持恒定和均匀,温度范围:室温至150℃,均匀度控制在 ±2℃内; 采样仓:仓内的温度应能够维持恒定和均匀,温度均匀度控制在土2℃内,仓内环境本底浓度 应小于方法检出限要求; 采样袋:材质是惰性的聚四氟乙烯,体积为10L 高纯氮气:纯度≥99.999%; -高纯氨气:纯度≥99.999%; _气体流量计:用于校准采样泵的流量,量程≤6L/min; 隔膜真空泵:真空度≤0.2个标准大气压; 恒流空气采样泵:采样前用气体流量计校准,采样泵所在环境应保持(23土5)℃; 采样管A:应满足HJ/T400一2007附录B的技术要求; 采样管B:应满足HJ/T400一2007附录C的技术要求; 采样导管:特氟龙管,使用前应在90℃洁净空气内加热8h; 采样连接管:硅胶管,用于连接采样导管和采样泵。使用前应在90℃洁净空气内加热8h。 进行气密性检查,不得漏气。 1 QB/T5354-2018 5试样制备 参照附录A的要求进行试样制备。 6试验步骤 6.1 采样袋空白清洗 采样袋空白清洗步骤如下 a)恒温烘箱温度保持在(85±2) b)将待清洗的采样袋内面朝外 放入恒温烘箱中保持(16土1)h; c)取出采样袋,将内面翻回, 将气体采样袋封闭; d)利用隔膜真空泵将采样袋内气体抽空,观察其气密性; e)使用高纯氮气对采样袋进行冲洗,充入(5.00土0.25)L高纯氮气,再将气体抽出,重复操作3 次; f)再向采样袋中充入 (5.00±0.25)L的高纯氮气,在温度为(65土2) )℃的采样仓中加热2h,用 采样管A采集苯烃物质,用采样管B采集醛类物质,见图1 g)要求空白采样袋8种单项物质均小于方法检出限; h)若不能满足g), 则重复a)~g)步骤,直至满足。 6.2试样处理 试样处理步骤如下 a)将空白试验合格的采样袋打开,放入待测试样,并密封 b)利用隔膜真空泵将采样袋内气体抽空,观察其气密性; c)使用高纯氮气对采样袋进行清洗,充入(5.00±0.25)L高纯氮气,再将气体抽出,重复操作3 次; d)再向采样袋中充入(5.00土0.25)L高纯氮气 e)另取一空白采样袋,不放样品,执行a)~d)的步骤,作为空白对比; f)将两个采样袋在温度为(65土2)℃的采样仓中加热2h,确保受热均匀; g)用采样管A采集苯烃物质,用采样管B采集醛类物质 6.3采集气体 按照图1的连接方式进行气体采集,在采集气体之前,先轻拍几下采样袋使气体分布均匀,然后按 表1的采集条件分别采集。已采集完的采集管应立即进行分析测试,否则应用铝箔包好后装入聚乙烯袋, 在4℃以下避光保存,并在7天内完成分析测试。若出现疑义时,请立即进行分析测试 表1 气体采集条件 项目 苯烃类 醛类 采集管 采样管A 采样管B 抽气速率/(mL/min) 100 200 采集时间/min 10 10 采样体积/L 1 2 2 QB/T5354—2018 说明: -采样管A: 1- 采样管B; 2- 3- 一采样袋; 图1气体采集装置示意图 7分析方法 7.1制作标准曲线 用与试样分析相同的仪器分析条件来绘制相应的标准工作曲线。用标准物质的含量为横坐标,峰面 积为纵坐标作线性回归方程,并计算相关系数,要求线性相关系数不应小于0.995。 7.2仪器分析 7.2.1苯类物质分析 按照HJ/T400一2007中5.1的规定,单个物质检出限10μg/m²。 7.2.2醛类物质分析 按照HJ/T400一2007中5.2的规定,单个物质检出限25ug/m3。 7.2.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析 按照GB/T18883-2016中附录C的规定,检出限10μg/m²。 8结果计算 苯类物质和醛类物质分别按照HJ/T400一2007中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按照 GB/T18883一2016中附录C的规定。 9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本标准编号; b)试样的信息; c)分析条件; d)计算结果; e)分析谱图; f)其他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及试验中的异常现象。 QB/T5354201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试样制备技术要求 A.1F 时限要求 样件应在最后生产环节结束后的7天(168h)内送达检测实验室。 A.2 包装要求 样件须用无破损食品级铝箔包装后再用聚乙烯袋或薄膜密封,确保密封状态不被破坏。 A.3平衡条件 样件送达检测实验室后,连同包装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5)%的条件下平衡处理至 少24h,最长不超过168h。 A.4 制样要求 A.4.1样件平衡处理结束后,打开包装制备试样。 A.4.2试样尺寸:(100±1)mm×(100±1)mm。 A.4.3记录信息: a)样件名称; b)样件尺寸和质量; c)生产日期; d)收样日期; e)制样日期; f)试验日期; g)平衡处理环境状态; h)其他信息。 QB/T 5354-2018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QB/T5354-2018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85119832/38 网址:http://www.chlip.com.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 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6号院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68049923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5294 印数:1-200册 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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