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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220.20 分类号:×38 备案号: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606—XXXX 代替QB/T2606-2003 肠衣盐 Casing processing salt (报批稿) XXXX -XX-XX 发布 XXXX-XX-XX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QB/T2606—XX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2606-2003《肠衣盐》 本标准与QB/T2606-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一增加产品的分类(见第三章); 一修改感官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5.1); 技术指标增加了汞、镉、钡污染物限量指标(见4.2); 调整亚铁氰化钾技术指标(见4.2)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留平、赵建国、李帮柱、赵毅、徐金贵、陈虎、谢兴胜、李伟、姚立勇、任 青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 2606-2003。 I QB/T2606—XXXX 肠衣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肠衣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盐、湖盐或岩盐为原料经精制,用于肠衣加工的盐。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 GB5009.2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T 8618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GB/T13025.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 GB/T 13025.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白度的测定 GB/T13025.3-2012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 GB/T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 GB/T13025.5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 GB/T13025.6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钙和镁的测定 GB/T 13025.8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硫酸根的测定 GB/T13025.9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的测定 GB/T13025.10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亚铁氰根的测定 GB/T13025.1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钡的测定 GB/T13025.1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砷的测定 QB/T4444 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铁的测定 3分类 按其加工用途可分为:猪肠衣盐、羊肠衣盐。 按其等级可分为:I类、II类、IⅡI类、 4要求 4.1感官要求 1 QB/T 2606—XXXX 白色、无异味、结晶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理化指标 4. 2 肠衣盐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猪肠衣盐 羊肠衣盐 1类 IⅡI类 IⅢI类 I类 ⅡI类 IⅢI类 白度,度 80 75 70 80 75 70 物理指标 (0.15mm~0.6mm),g/100g 08 75 70 粒度 (0.3mm~0.85mm), g/100g 80 75 70 氯化钠,g/100g 99. 5 99. 3 99. 1 99. 5 99. 3 99. 1 水分,g/100g 0. 30 0. 50 0. 20 0. 30 0. 20 0. 50 水不溶物,g/100g ≤ 0. 05 化学指标 钙镁离子总量,g/100g ≤ 0. 05 0. 10 0. 20 0. 05 0. 10 0. 20 硫酸根离子,g/100g 0. 20 0. 30 0. 40 0. 20 0. 30 0. 40 铁(以Fe计),mg/kg 5. 0 铅(以Pb计),mg/kg 2. 0 总碑(以As计),mg/kg ≤ 0. 5 污染物 总汞(以Hg计),mg/kg ≤ 0. 1 限量 镉(以Cd计),mg/kg ≤ 0. 5 钡(以Ba计),mg/kg ≤ 15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以[Fe(CN)。]计),mg/kg 10. 0 5 试验方法 5. 1 感官 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浅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 5. 2 粒度 按GB/T13025.1规定执行。 5. 3 白度 按GB/T13025.2规定执行。 5. 4 氯离子 按GB/T13025.5规定执行。 5.5 钙镁离子总量 按GB/T13025.6规定执行。 2 QB/T2606—XXXX 5.6硫酸根离子 按GB/T13025.8规定执行。 5.7氯化钠 按5.4、5.5、5.6给出的各离子的含量,依据表2中给出的离子结合顺序,依次计算硫酸钙、硫酸镁、 硫酸钠、氯化钙、氯化镁和氯化钠的含量。若以顺序号计算时,某种化合物因阴离子或阳离子不存在而 不能形成,即依次以下一顺序号递补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取至第一位。 表2离子结合顺序 阳离子 阴离子 钙离子 镁离子 钠离子 硫酸根 (1)硫酸钙 (2)硫酸镁 (3)硫酸钠 氯离子 (4)氯化钙 (5)氯化镁 (6)氯化钠 5.8水分 按GB/T13025.3-2012中第2章的规定于140℃干燥恒重后,水分含量(质量分数)为干燥失重和各 化合物中残留结晶水之和。 水分含量按式(1)计算: w=w+wz×0.0662+w,×0.1497+w×0.3246+w,×0.3784 (1) 式中: 一试样水分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W- w一一试样140℃的干燥失重,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试样中硫酸钙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试样中硫酸镁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W4 试样中氯化钙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Ws 试样中氯化镁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5.9水不溶物 按GB/T13025.4规定执行。 5.10 数据检验 氯化钠、硫酸钙、硫酸镁、氯化钙、氯化镁、水分、水不溶物之和在99.5g/100g~100.4g/100g之 间时检验数据成立。 5.11铁 按QB/T4444规定执行。 5.12铅 按GB/T13025.9、GB5009.12或附录A规定执行,第一法为仲裁法。 3 QB/T2606—XXXX 5.13总砷 按GB/T13025.13、GB5009.268、GB5009.11或附录A规定执行,第一法为仲裁法。 5.14总汞 按GB5009.17或GB5009.268规定执行,前者为仲裁法。 5.15 按GB5009.268、GB5009.15或附录A规定执行,第一法为仲裁法。 5.16锁 按GB/T13025.12、GB5009.268、GB5009.42或附录A规定执行,第一法为仲裁法。 5.17亚铁氰化钾 按GB/T13025.10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组批 由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等级的,一次交付的产品构成为一批 6.2抽样方法和数量 按GB/T8618规定执行。 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白度、粒度、氯化钠、水分、水不 溶物、钙镁离子总量、硫酸根离子。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6.3.2型式检验 产品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应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 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停产3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4判定 检验结果中所有指标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取该样品的备 用样重新测定不符合项,如检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仲裁 4 QB/T 2606—XXXX 肠衣盐产品质量以产品交付时检验质量为准,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由供需双方共同委 托提交仲裁单位,并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 7. 1包装 肠衣盐包装材料用聚乙烯袋、由聚乙烯内衬或覆膜的编织袋及聚丙烯集装袋等。 7. 2 标志 肠衣盐出厂时应在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加工用途、等级、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标准编号以 及禁止食用字样。 7.3运输 肠衣盐运输应有遮盖物,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防潮、防雨,禁止与能导致盐质污染的货物混装。 7.4贮存 肠衣盐贮存中应妥善保管。存放仓库要通风,防止雨淋,受潮,禁止与能导致盐质污染的货物共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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