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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犛 犖/犜4 6 2 3—2 0 1 6 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取样操作规程 犚 狌 犾 犲 狊狅 犳狊 犪 犿 狆犾 犻 狀犵犳 狅 狉 犻 犿狆狅 狉 狋犿 犻 犮 狉 狅 犫 犻 犪 犾犫 犾 犲 狀 犱 狊 犻 狀狋 犺 犲犲 狀 狏 犻 狉 狅 狀 犿 犲 狀 狋 犪 犾 狆狉 狅 狋 犲 犮 狋 犻 狅 狀 2 0 1 60 82 3发布 2 0 1 70 30 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布 rHgCb@g · ykbûR60u5[PO –0SÑU.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 B/T1 . 1—2 0 0 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芳、孟祥勇、裴程程、陈兆君。 Ⅰ犛 犖/犜4 6 2 3—2 0 1 6 rHgCb@g · ykbûR60u5[PO –0SÑU.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取样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取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测及卫生学检查的取样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 2 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单位产品  犻 狋 犲 犿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对产品划分的基本单位 。 3.2抽样批、批 犾 狅 狋一次提交 、发运或接收的 、成分和产地等均相同的一系列单位产品 。 3.3份样 犻 狀 犮 狉 犲 犿 犲 狀 狋从单个取样点一次抽取的少量样品 。 3.4原始样品  犫 狌 犾 犽狊 犪 犿 狆犾 犲取自同一批的份样 ,经过混合而得到的一定数量样品 。 4 抽样要求 4.1 抽样工具 4.1.1 总体要求 用于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抽取的工具 ,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 、包装、灭菌,使用过程中做到每抽取一个份样使用一个工具 ,无法做到每个份样使用一个工具时 ,使用过的工具应在火焰上充分灼烧 ,方可继续使用 。 4.1.2 样品盛装和抽取工具 广口瓶、三角烧瓶 、玻璃吸管 、不锈钢刮板 、不锈钢长柄勺 、铲子、剪子、镊子等应易于清洗和灭菌 。 1犛 犖/犜4 6 2 3—2 0 1 6 rHgCb@g · ykbûR60u5[PO –0SÑU.4.2 样品的采集 4.2.1 抽样数量 按照报验的进口微生物菌剂的种类 、批号,确立抽样批 。批确立后 ,按照式(1)计算抽样数量 ,当单 位产品数量 犖≤5时,抽样数量等于单位产品数量 。 狀=槡犖 …………………………( 1)   式中: 狀— — —抽样数量 ; 犖— — —单位产品的数量 。 4.2.2 抽样场地 为防止污染微生物菌剂同时防止微生物菌剂污染环境 ,抽取微生物菌剂样品时 ,应在无菌室的生物 安全柜中进行 。但有的货物包装庞大 ,无法进入无菌室 ,抽样场地应选择宽敞 、无尘、人员来往少的生产车间或仓库 。 4.2.3 抽样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整个抽样过程 ,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打开产品包装时 ,首先对要打开的取样 口灭菌消毒 ,再取样。取样后,灭菌消毒取样口 ,再重新包扎封口 。灭菌消毒的方法可采用火焰灼烧或 者酒精擦拭等方法 。取样后,取样工具应妥善收纳 ,最好放回取样之前的包装 ,并且在取样全部结束后 ,将取样工具包装严密 ,带回实验室灭菌后洗刷 。 4.2.4 不同包装样品的要求 4.2.4.1 小包装液体产品 抽样前充分摇匀 ,使用移液管从摇匀的液体中抽取不少于 5 0g的份样,并确保原始样品不少于 2 5 0g。 4.2.4.2 小包装粉状固体产品 抽样前使用无菌勺 (铲)将粉末充分搅匀 ,从搅匀的粉末中使用勺 (铲)抽取不少于 5 0g的份样,并 确保原始样品不少于 2 5 0g。 4.2.4.3 大包装液体产品 抽样前无法充分摇匀 ,抽样时使用移液管 ,将样品包装从上到下平均分为三个层面 ,每个层面按照 四角加中心共五点 ,共计十五个点的取样点抽取不少于 5 0g的份样,并确保原始样品不少于 2 5 0g。取样时,除尽量避免人员走动外 ,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在未打开取样口时 ,除灭菌消毒取样口外 ,应在取样口边点燃酒精喷灯或其他火焰 ,使取样口位于火焰形成的无菌区内 。 4.2.4.4 大包装固体产品 抽样前无法充分搅匀 ,抽样时使用无菌勺 (铲) ,将样品包装从上到下平均分为三个层面 ,每个层面 按照四角加中心共五点 ,共计十五个点的取样点抽取不少于 5 0g的份样,并确保原始样品不少于 2 5 0g取样时,除尽量避免人员走动外 ,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在未打开取样口时 ,除灭菌消毒取样口外 ,应在取样口边点燃酒精喷灯或其他火焰 ,使取样口位于火焰形成的无菌区内 。 2犛 犖/犜4 6 2 3—2 0 1 6 rHgCb@g · ykbûR60u5[PO –0SÑU.5 样品的标记 抽样后立即加贴样品标签 ,标签包括品名 (拉丁名) 、批号、数量、抽样地点 、抽样人员及抽样时间等 ,并填写《环保用微生物菌剂送样单 》 (见附录A) 。 6 样品的运输 样品抽取结束后 ,将样品放入带有生物冰的保温盒中由取样人员尽快送往实验室 ,并详细填写检测申请单,以供检测人员参考 。不能由取样人员亲自送往实验室的 ,应对样品的包装加贴封识 ,封识的方法由取样人员和送往的实验室共同确定 。对需要由铁路 、公路、航空等方式长途运输的样品 ,应参照国家病原微生物菌种的管理规定中有关运输的条款进行 。 7 人员防护 取样人员在对微生物菌剂的取样过程中 ,参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做好个人防护。犛 犖/犜4 6 2 3—2 0 1 6 rHgCb@g · ykbûR60u5[PO –0SÑU.书书书犛 犖/犜4 6 2 3—2 0 1 6 附 录 犃(规范性附录 )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送样单 送样单位 (口岸局) :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到港日期 取样日期 生产厂商 (国别) 取样地点 (场所) 批号 报检号 样品数/重量 取样人 项目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限定指标 备注 符合性检验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志贺氏菌 溶血性链球菌 其他 备注: 送样人 送样日期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6 1 0 2—3 2 6 4犜/犖 犛 书号:1 5 5 0 6 6·2  3 2 2 0 0 定价:  1 4.0 0元 rHgCb@g · ykbûR60u5[PO –0SÑ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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