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 7ICS13.310 A92 ICS 13.310 A 92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共安 全行业 标准 GA GA/T XXXX—XXXX 法庭科学 血足迹提取 规程 Forensic science s—Code of practice for lifting blood footprint ×××× -×× -××发布 ××××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 × × ×—× × × ×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痕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 、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军、宋旭、刘晋、班茂森。 GA/T × × × ×—× × × × 1 法庭科学 血足迹提取 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现场血足迹提取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 现场血足迹的提取 。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 2.1 现场血足迹 blood footprint in crime scene 在刑事案件现场或与案件、事件有关的场所遗留的由介质血液形成的加层或减层足迹。 3 器材设备及环境要求 3.1 器材设备 单反照相机 、三脚架,滤色镜、多波段光源、紫外光源、比例尺、棉签、镊子等 。 3.2 环境要求 卫生洁净,通风良好 ,具备暗视场条件 。 4 现场血足迹提取的通用要求 4.1 现场血足迹应先拍照固定,然后提取并包装。 4.2 现场血足迹提取人员应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装置,佩戴手套、头套、口罩等。应防止提取人的体 液、毛发污染现场 血足迹。 4.3 在提取现场 血足迹时,应尽量 提取嗅源,以综合利用血足迹 。 4.4 在提取现场血足迹时,应 提取形成足迹的 适量血痕,检验其种属及何人所留。 4.5 现场血足迹应 进行编号,加以记录 ,并注明案件或事件名称、 血足迹数量、提取部位、 提取时间、 提取人。 4.6 拍照提取血足迹时,应 使用标准的直角形比例尺。 5 基本操作 方法 5.1 光学法 5.1.1 首先用白光 在不同角度照射血足迹,反复进行观察。发现最佳效果时 进行拍照。 GA/T × × × ×—× × × × 2 5.1.2 用多波段光源进行观察,使用 450nm光,从不同角度照射观察,并加橙色滤色镜, 发现最佳效果 时进行拍照。 5.1.3 用紫外光观察并拍照。 5.1.4 对于成趟血足迹,一般采用分段连续拍照的方法,使成趟足迹之间关系完整反映 出来。 5.2 常用化学显现法 5.2.1 试剂:四甲基联苯胺 等常用血足迹显现试剂 。 5.2.2 用棉签蘸取试剂,均匀地蘸 涂到血足迹部位。 5.2.3 待血足迹与 试剂起化学反应后,立即拍照提取。 5.3 原物提取法 5.3.1 对于现场物品上遗留的血足迹(如纸片、床单、衣服 等物),在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并加以记录 后,可以原物提取。 5.3.2 原物提取时应当注意妥善包装,防止破坏血足迹。 6 注意事项 配制试剂时要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禁用明火; 注意个人防护; 用配制好的 试剂显现血足迹前,应 先进行溶液有效性验证 实验。

.pdf文档 GA-T 1676-2019 法庭科学 血足迹提取规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A-T 1676-2019 法庭科学 血足迹提取规程 第 1 页 GA-T 1676-2019 法庭科学 血足迹提取规程 第 2 页 GA-T 1676-2019 法庭科学 血足迹提取规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8-02 12:24:54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