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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 92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共安 全行业 标准 GA GA/T × × × × -× × × × 法庭科学 血液、 尿液中铬 等五种元素检验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Forensic sciences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five elements including Cr in blood and urine samples —ICP-MS ×××× -×× -××发布 ××××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 × × × —× × × ×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 ( SAC/TC 179/SC 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栋,沈敏,卓先义,刘伟,向平,沈保华,卜俊 。GA/T × × × × —× × × × 1 法庭科学 血液、尿液中铬等 五种元素检验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 血液和尿液中铬( Cr)、镉( Cd)、砷( As)、铊( Tl)、铅( Pb)五种 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ICP-MS)定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 血液和尿液中铬( Cr)、镉( Cd)、砷( As)、铊( Tl)、铅( Pb)五种 元素的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铬( Cr)、镉( Cd)、砷( As)、铊( Tl)、铅( Pb)五种元素的 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 122 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122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原理 以空白样品和标准溶液作对照,按平行操作的要求,对血液、尿液进行消解,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 体质谱法进行定量检测,以质谱 积分面积或 峰高为依据,采用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 试剂和材料 5.1 试剂 实验用水应符合 GB/T 6682 中规定的 一级水。在分析中使用的试剂均为优级纯,试剂包括 : a) 65%浓硝酸; b) 5%硝酸溶液:量取 65%浓硝酸 77mL,用水稀释至 1000mL; c) 30%过氧化氢; d) ICP-MS调谐溶液:锂(7Li) 、铱(89Y) 、铊(205Tl)混合标准溶液或市售 ICP-MS调谐液,浓 度均为 1.0ng/mL; e) 标准溶液: 1) 1.0mg/mL标准溶液: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2) 10.0μg/mL混合标准溶液:根据 铬( Cr)、镉( Cd)、砷( As)、铊( Tl)、铅( Pb)标 准物质溶液的浓度,各移取适量,用 5%硝酸溶液 配制成 10.0μg/mL混合标准溶液,置于 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 6个月; GA/T × × × × —× × × × 2 3) 系列混合标准工作溶液: 吸取适量 10.0μg/mL混合标准溶液 ,加 5%硝酸溶液逐级稀释, 得系列浓度的混合标准工作溶液,置于冰箱冷藏保存 。有效期 3个月; 4) 1.0mg/mL内标溶液: 1.0mg/mL铟(115In)内标溶液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5) 20.0ng/mL内标工作溶液: 由1.0mg/mL内标溶液 用5%硝酸溶液 逐级稀释, 配制成质量浓 度为 20.0ng/mL内标工作液,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为 3个月。 5.2 仪器及材料 材料包括: a) 样品管(适用于 ICP-MS检测); b) 容量瓶: 10mL(适用于 ICP-MS检测); 6 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包括: a)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b) 干式恒温器; c) 移液器。 7 操作方法 7.1 样品制备 取250µ L血液检材样品两份于样品管中,加入 65%的浓硝酸 800µ L和30%的过氧化氢 200µ L,密 闭,静置 10min,将样品管置于干式恒温器中, 90℃加热消解 3h。冷却至室温(可采用冰水浴迅速降 温) ,转移出消解液, 并用水清洗样品管 三次,合并 清洗液至样品消解液中 ,并用水定容 至10mL,作 为检材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 取250µ L尿液检材样品两份于样品管中,加入 5%的硝酸稀释至 10mL,供仪器分析 。 另取等量相似基质的空白样品两份,与检材样品平行操作,得到空白样品提取液 供仪器分析。 采用内标标准曲线法定量时, 取系列混合标准工作溶液供仪器分析。 采用内标 -单点法时, 取 标准物质溶液 (浓度应为检材样品中目标物含量的 (100± 50)%)供仪器分析。 7.2 仪器检测 7.2.1 仪器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 载气流速: 0.8 L/min ~1.2L/min ; b) 补偿气流速: 0.1 L/min ~1.0L/min ; c) 等离子气流速: 15L/min; d) 辅助气流速: 0.6 L/min ~1.0L/min ; e) RF功率: 1500W; f) 反射功率:低于 20W; g) 蠕动泵转速 :0.1rps。 7.2.2 进样 GA/T × × × × —× × × × 3 以115In元素作为内标, 采用在线内标加入法将内标溶液和 标准物质溶液 (或系列 标准混合工作溶液 )、 空白及检材样品提取液通过蠕动泵导入 ICP-MS,按 7.2.1的分析条件进样分析。 7.2.3 计算 7.2.3.1 计算含量 7.2.3.1.1 内标-标准曲线法 记录样品提取液与 系列混合标 准工作溶液平行进样 2~3次的待测元素与内标元素响应值之比,以各 待测元素响应值和内标元素响应值之比( Y)为纵坐标,标准混合工作溶液相应浓度值( W)为横坐标 绘制标准曲线,按公 式( 1)计算含量 。样品浓度应在标准曲线范围之内,超出标准曲线范围应稀释后 重新进样 分析。 𝑊=𝑘(𝑌−𝑎) 𝑏…................................................................... (1) 式中: W—检材样品中 待测物的含量,单位为纳克每毫升 (ng/mL ); Y —检材样品中 待测物与内标物的 响应值之比 ; a —线性方程的截距 ; b —线性方程的斜率 ; k —检材样品定容体积与检材取样体积的比值 。 7.2.3.1.2 内标-单点法 记录各样品提取液和标准溶液平行进样 2~3次的待测元素和内标元素响应值,按公式( 2)计算含 量: 𝑊=𝑘×𝐴×𝐴𝑖′×𝑐 𝐴′×𝐴𝑖 ………………………………………..( 2) 式中: W —检材样品中待测物含量,单位为 纳克每毫升 (ng/mL ); A —检材样品提取液中待测物的响应值 的平均值 ; A′—标准溶液中待测物的响应值 的平均值 ; Ai′—标准溶液中内标物的响应值 的平均值 ; Ai —检材样品提取液中内标物的响应值 的平均值 ; c —标准溶液浓度,单位为 纳克每毫升 (ng/mL ); k —检材样品定容体积与检材取样体积的比值 。 7.2.3.2 计算相对相差 记录两份平行操作的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含量,按公式( 3)计算相对相差: %1002 1−= XX XRD ................................ ................................ ..... (3) 式中: RD -相对相差,用百分比( %)表示; X1、X2 -两个检材样品平行定量测定的含量数值; X -两个检材样品平行定量测定含量的平均值。 GA/T × × × × —× × × × 4 8 定量结果评价 如果目标物含量的 RD≤20%,定量数据可靠,其含量按 两份检材的平均值计算。 如果检材样品中目 标物含量的 RD>20%,定量数据不可靠。应按 7.1重新提取检验。 各元素的检出限和回收率参见附录 A,中毒诊断参考资料参见附录 B。 GA/T × × × × —× × × ×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相关实验数据 A.1 五种元素的检出限、定量限、线性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及线性范围见表 A.1。 表A.1 血液、尿液检出限、定量限、回归方程、线性系数及线性范围 元素 血液 尿液 线性回归方程 线性相关系数 线性范围 ng/mL 检出限 ng/mL 定量限 ng/mL 检出限 ng/mL 定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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