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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 92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共安 全行业 标准 GA GA/T × × × × -× × × ×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 中扑尔敏 检验 气相色谱 和气相色谱 -质谱法 Forensic sciences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chlorpheniramine in biological sampl es—GC and GC-MS ×××× -××-××发布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 × × —× × × ×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 分技术委员会( SAC/TC 179/SC 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 本标准起草人:乔静、杨士云、常洪发、张大明 、于忠山、何毅、王芳琳 。 GA/T× × × × —× × × × 1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扑尔敏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 -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 (血、尿、肝、肾 、胃及胃内容 等)中扑尔敏的气相色谱( GC) 定量检验方法和 气相色谱 -质谱( GC-MS)定性定量 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扑尔敏的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 。其他可疑样品中扑尔敏的定性分 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 和试验方法 GA/T 122 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122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4 原理 以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按平行操作的要求,对 生物检材 进行提取、净化及浓缩 后,采用气 相色谱 -质谱法定性定量,气相色谱法 定量,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碎片峰和 相对丰度比作为定性 判断依据; 以峰面积为依据,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 试剂和材料 5.1 试剂 实验用水应符合 GB/T 6682 中规定的 三级水。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使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试 剂包括: a) 甲醇; b) 乙腈; c) 三氯甲烷; d) 异丙醇; e) 氨水; f) 1.0mol/L氢氧化钠 溶液:称取 氢氧化钠 固体 4.0g,加入一定量的水溶解并 稀释至100mL; g) 磷酸盐缓冲液: 称取磷酸二氢钠 (NaH 2PO 4· 2H 2O)6.0g,加入水450mL,用 1.0mol/L NaOH溶 液调节至pH=10.0± 0.1 后,定容至 500mL; h) 氨水 /三氯甲烷 /异丙醇(体积比为 2:78:20)混合溶剂; GA/T× × × × —× × × × 2 i) 甲醇 /乙腈(体积比为 15:85)混合溶剂 ; j) 固体碳酸盐缓冲剂:碳酸钠和碳酸氢钠按 1:1比例混匀; k) 无水硫酸钠; l) 标准溶液: 1) 1.0mg/mL 标准物质溶 液:根据扑尔 敏标准物质纯度 和盐型换算后 ,称取适量, 用甲醇配 制1.0mg/mL 扑尔敏标准物质溶液,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 6个月。或采用市售标 准溶液; 2) 0.1mg/mL标准工作 溶液:移取1.0mg/m L的扑尔敏标准物质溶液 1.0mL,用甲醇定容至 10mL,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 有效期 6个月。实验中所用其他 浓度的标准工作溶 液均由 1.0mg/mL 标准物质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 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对照溶液代替标准溶液 。 5.2 材料 材料包括: a) 具盖离心管; b) 具塞玻璃试管; c) 固相萃取柱 :C18固相萃取柱或其他等效固相萃 取柱,使用前依次用甲醇 5.0mL及水 5.0mL淋 洗,保持柱面湿润 。 6 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包括: a)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配电子轰击源( EI); b) 气相色谱仪 :配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FID); c) pH计; d) 振荡器; e) 电子天平 ; f) 浓缩器; g) 离心机。 7 操作方法 7.1 定性分析 7.1.1 样品提取 7.1.1.1 液液萃取 移取血液等液体 检材样品 1.0mL~2.0mL,或称取铰碎的肝脏等固体 检材样品 1.0g~2.0g于具盖离 心管中。 加入甲醇 /乙腈混合溶剂 8.0mL,振荡 5min,8000r/min 离心10min,分离有机相;重复提取一 次,合并两次提取的有机相,用 无水硫酸钠( 15.0g)脱水后,置于浓缩器上浓缩至干, 残留物用甲醇 100µ L溶解,供仪器分析。 7.1.1.2 固相萃取 GA/T× × × × —× × × × 3 移取血液等液体 检材样品 1.0mL~2.0mL,或称取铰碎的肝脏等固体 检材样品 1.0g~2.0g于具盖离心 管中。加入磷酸盐缓冲液 6.0mL(尿液中 仅加1g固体碳酸盐缓冲剂) ,混匀,超声 15min,8000r/min 离 心20min,取上清液转移至已活化好的固相萃取柱中 ,控制流速为 0.5mL/min ,再用水 6mL淋洗,控制流 速为5.0mL/min ;挤干水分或离心或真空抽固相萃取柱 2min, 用氨水 /三氯甲烷 /异丙醇(体积比: 2/78/20) 混合溶剂 6mL洗脱,收集洗脱液 ,并置于浓缩器上 50℃下浓缩至干, 残留物用100µ L甲醇溶解,供仪器 分析。 7.1.1.3 质控样品制备 取等量相似基质的空白样品(若无相似基质空白样品可用血液替代)两份于具盖离心管中,一份作 为空白样品,一份添加扑尔敏标准物质,作为添加样品,添加样品的浓度为 1.0µ g/mL (g),与检材样品 平行操作,得到空白样品提取液和添加样品提取液供仪器检测。 7.1.2 仪器检测 7.1.2.1 仪器条件 (气相色谱 -质谱仪条件 )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 色谱柱: DB-5MS毛细色谱柱 (30m× 0.25mm× 0.25µ m )或等效色谱柱; 注: DB-5MS毛细色谱柱是 Agilent公司产品的商品名称,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是表示 对该产品的认可。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则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b) 色谱柱温程: 150℃保持 1min,以10℃/min 速率升温至 280℃,保持 20min; c) 进样口温度: 280℃; d) 传输线温度: 260℃; e) 载气:氦气; f) 电子轰击能量: 70eV; g) 离子源温度: 250℃; h) 倍增器电压:自动调谐值; i) 扫描方式:全扫描( SCAN); j) 溶剂延迟: 3min; k) 柱流量: 1mL/min; l)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 ,分流比: 10:1; m) 质量范围: 40amu~450amu。 7.1.2.2 进样 分别吸取检材、空白和添加样品提取液及标准工作溶液,按 7.1.2.1的分析条件进样分析 。 7.2 定量分析 7.2.1 样品提取 移取血液等液体 检材样品 1.0mL~2.0mL,或称取铰碎的肝脏等固体 检材样品 1.0g~2.0g两份,按 7.1.1进行操作。 GA/T× × × × —× × × × 4 另取等量相同基质的空白样品三份,其中两份添加扑尔敏标准物质作为添加样品(添加样品中目标 物含量应为检材样品中目标物含量的 (100± 50)% ),另一份作为空白样品,与检材样品平行操作 ,得 到空白样品提取液和添加样品提取液供仪器 分析。 7.2.2 仪器检测 7.2.2.1 仪器条件 7.2.2.1.1 气相色谱 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 检测器: FID; b) 色谱柱: DB-5毛细色谱柱 (30m× 0.25mm× 0.25µ m )或等效色谱柱; 注: DB-5毛细色谱柱是 Agilent公司产品的商品名称,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是表示对该 产品的认可。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则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c) 色谱柱温程: 150℃保持 1min,以10℃/min 速率升温至 280℃,保持 20min; d) 进样口温度: 280℃; e) 检测器温度: 280℃; f) 载气:氮气; g)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 h) 分流比: 10:1; i) 柱流量: 1mL/min。 7.2.2.1. 2 气相色谱 -质谱条件 按7.1.2 .1规定的条件分析。 7.2.2.2 进样 分别吸取检材、空白和添加样品提取液及标准工作溶液, 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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