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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01 CCS A 00 6501 乌鲁木齐市 地方标准 DB 6501/T 064—2024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运行技术规范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of township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tations 2024 - 09 - 09发布 2024 - 09 - 10实施 乌鲁木齐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6501/T 064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出。 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韩双花、邓红、于明辰、邰晓亮、马福刚、时龙姣、申秀娟、张雪冰、丁红利、 向丹、任燕、梅旭阳、刘明鸣、李晶晶、冯博涛。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乌鲁木 齐市新市区四平路 2288号)。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 ,请反馈至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乌鲁 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 2288号)、乌鲁木齐 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 区准噶尔街 299号)、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33号)。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 2288号) 联系 电话:0991-3666724;邮编: 841100 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号) 联系 电话:0991-4621092;邮政编码: 830028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33号) 联系电话: 0991-2815191;邮政编 码:830004 DB 6501/T 064 —2024 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运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运行的办公场所、人员、工作内容、制度建设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及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 agriculture products 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 其产品。 3.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of agricutual products 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运用检测、检查、协助执法等手段,对农产品生产行为、承诺达标合格证 使用、落实追溯等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活动。 4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称谓 名称应为“ XX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匾样式见附录 A。 5 办公场所及设备 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保证 2间独立的办公室。办公区和检测室应隔离区分,配备必 5.1 要的办公桌椅、电脑、办公电话、打印机、档案柜等,检测室配置实验式专用理化板检测台(带专用水 槽)。 检测室应进行功 能分区,样品保存、检测和废弃物存储区域应有显著标识。水电、消防、通风、 5.2 排气应符合检测工作要求。 应根据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需要, 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5.3 电子天平、样品粉碎机、干燥箱、可调移液枪、冰箱等仪器设备。应配备检测工作所需的农药残留检测 卡(胶体金检测卡)、玻璃器皿、药品等耗材。 6 人员 DB 6501/T 064 —2024 2 监管工作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要求具备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经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6.1 主管部门或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培训后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每年每人参加专业培训 40课时以上。 6.2 7 工作内容 主体信息收集 7.1 建立种植生产主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大户)名录台账,对生产主体基本情况 (注册时间、面积、 地块分布、品种、产量、认证)、生产情况(选种、育苗、定值、水肥管理、用药情况)、产品收获销 售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等信息进行收集并建立台账,实时动态更新。建立养殖生产主体(企业、 合作社、大户)名录台账,对养殖主体基本情况(注册时间、养殖数量、认证)、生产情况(品种、数 量、进出栏时间、饲料、用药情况)、销售去向、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 等信息进行收集并建立台账,实 时动态更新。 检测监管 7.2 7.2.1 应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本辖区政府下达的农产品监测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合格率达 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针对即将上市的基地农产品抽样并开展农残快速检测, 分析基地农户用药情况, 向上级监管部门报送检测信息。 7.2.2 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基地做好上市前的产品自检工作及规范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配合上级 做好农产品监督抽检、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追溯、应急处置等工作。 7.2.3 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假劣农资案件查处。 巡查指导 7.3 7.3.1 负责对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巡查,指导规范农产品生 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 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对巡查中发现存在疑似风险隐患的农产品实施现场抽样。在巡查过程中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接到举报,第一时间上报县(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7.3.2 指导本辖区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和运行,督促村级协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技术示范推广 7.4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推广合理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指 导农牧民群众规范农事行为,普及科学种植、养殖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督促实施标准化生产,协助生 产主体开展优质农产品认证。 宣传培训 7.5 定期组织协管员、生产主体、种植养 殖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产品 认证、品牌创建等宣传培训。 8 制度建设 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制度, 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 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见附录 B; ——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巡查工作制度,见附录 C; DB 6501/T 064 —2024 3 —— 抽样检测制度,见附录 D; —— 检测人员岗位职责,见附录 E; —— 检测室安全防护及内部管理制度,见附录 F。 DB 6501/T 064 —2024 4 A A B B 附录 A (规范性)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牌 A.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牌样式见图 B.1。 图B.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牌样式 A.2 标牌尺寸为 33 cm×220 cm,条牌材质为哑光不锈钢腐蚀树牌,折边厚度为 3 cm,标牌字体为方 正粗宋简体,字号为 595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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