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65.020.20 CCS B 0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3785—2024 大豆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2024-08-30发布 2024-09-29实施 黑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T 3785—2024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黑龙江省农业 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丰屹、任洪雷、张必弦、王家军、刘秀林、王雪扬、赵克臻、袁荣强、高明 杰、李进荣。 DB23/T 3785—2024 1 大豆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豆抗旱性鉴定方法及抗旱性判定规则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 省大豆品种抗旱性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校正品种 经国家指定单位鉴定的具有一定抗旱性的大豆品种, 用于校正非同批待测材料鉴定结果的品种。 4 抗旱性鉴定方法 4.1 种子芽期抗旱性鉴定 4.1.1 样品准备 将待测材料种子样品充分混匀后,随机取 600粒,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2 的规定。 4.1.2 高渗溶液配置 将192g聚乙二醇 -6000均匀溶解在 1000mL无离子水中, 即配成 -0.5MPa 聚乙二醇 -6000高渗溶液。 4.1.3 种子预处理 将600粒待测种子分为胁迫和对照两个处理,每处理 300粒,每 100粒为一组, 3次重复。将供试 种子清洗后放到滤纸上吸干。 4.1.4 胁迫培养 将预处理后的种子放在含有 -0.5MPa 聚乙二醇 -6000高渗溶液的脱脂棉上,然后移入发芽盒中。 4.1.5 对照培养 DB23/T 3785—2024 2 将预处理后的种子放在含有无离子水的脱脂棉上,然后移入发芽盒中。 4.1.6 性状调查 将胁迫和对照培养的发芽盒放入培养箱中,在 25℃±0.5℃ 条件下恒温培养,每天更换脱脂棉一 次, 8d后调查发芽种子数。 4.1.7 计算种子发芽率 种子发芽率按 公式(1)计算: 100=CKXPI .......................... ....... (1) 式中: PI——相对发芽率 (%); X——胁迫处理发芽数; CK——对照种子发芽数。 4.2 苗期抗旱性鉴定 4.2.1 培养温度 在22℃±2℃ 条件下进行。 4.2.2 试验设计 苗期抗旱性鉴定 3次重复,每次重复 用苗15株,塑料盆栽培。 4.2.3 播种 在长宽高为 46cm× 27cm× 4cm 的50孔发芽盘中,将田间持水量为 85%± 5%的中等肥力耕层土,装 入发芽盘中,播种覆土,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2 的规定。 4.2.4 移苗 待幼苗两片子叶完全展开后,选择 15株长势一致的植株,移入田间持水量为 85%± 5%土壤的塑 料盆中, 3次重复。 4.2.5 第一次干旱胁迫 -复水处理 幼苗长至第一片三出复叶完全展开时停止供水,开始进行干旱胁迫,当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 水量的 20%~15%复水,使土壤水分达到田间持水量的 85%± 5%。复水 144h后调查存活苗数,以全部 叶片呈鲜绿色者为存活苗。 4.2.6 第二次干旱胁迫 -复水处理 第一次复水后即停止供水,进行第二次干旱胁迫,当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 20%~15% 时,第二次复水,使土壤水分达到田间持水量的 85%± 5%。144h后调查存活苗数,以全部叶片呈鲜 绿色者为存活苗。 4.2.7 幼苗干旱处理后幼苗存活率实测值 幼苗干旱存活率实测值的计算见公式( 2): DB23/T 3785—2024 3 2/)100 100 (2/) (2 1 2 1 +=+= TTDS TTDS XX XXDS DS DS............. ...(2) 式中: DS ——干旱存活率实测值( %); DS 1 ——第一次干旱存活率( %); DS 2 ——第二次干旱存活率( %); XTT ——第一次干旱处理前的总苗数, 3次重复的平均值; XDS1 ——第一次复水后存活苗数, 3次重复的平均值; XDS2 ——第二次复水后存活苗数, 3次重复的平均值。 4.2.8 幼苗干旱处理后存活率校正值 按照公式( 3)计算校正品种幼苗干旱处理后存活率实测值的偏差。依公式( 4)求出待测品种 幼苗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校正值。即: A A E ADS ADS ADS ADS /) (−= ............. ......... (3) E A A ADS ADS DS DS −= ................ ........ (4) 式中: ADS E——校正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实测值的偏差,即校正品种本次实测值与校正值偏差的百 分率( %); ADS——校正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实测值( %); ADS A——校正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校正值,即多次幼苗干旱存活率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 DS A——待测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校正值( %); DS——待测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实测值( %)。 4.3 全生育期抗旱性鉴定 4.3.1 试验设计 全生育期抗旱性鉴定应在旱棚及临近田间进行。试验设干旱胁迫和对照 2个处理, 3次重复,每 次重复 5m2,随机区组排列,种植密度为 15万株 /hm2~18万株 /hm2。 4.3.2 胁迫处理 在旱棚内设置胁迫处理。播种前土壤田间持水量控制在 85%± 5%左右,播种后试验地不再接纳 自然降水。 4.3.3 对照处理 在旱棚外邻近的试验地设置对照处理。对照试验的土壤状况与旱棚的基本一致。其它管理与胁 迫处理一致。 4.3.4 性状调查 每个处理考察 10个单株的株高、单株分枝数、单株荚数、单株粒数和单株粒重。 DB23/T 3785—2024 4 4.3.5 平均抗旱系数 按公式( 5)计算平均抗旱系数:  =− − =n ii iCKX nRI 11 1 ......... ............... .....(5) 式中: RI——平均抗旱系数; Xi——旱地性状值; CK i——对照性状值; n——指标性状的数量 。 5 抗旱性判定规则 5.1 种子芽期抗旱性判定 大豆种子芽期抗旱性判定见表 1。 表1 大豆种子芽期抗旱性判定 相对发芽率 (%) 抗旱性等级 相对发芽率 >95.0 耐 80.0<相对发芽率 ≤95.0 较耐 65.0<相对发芽率 ≤80.0 中耐 35.0<相对发芽率 ≤65.0 较敏感 相对发芽率 ≤35.0 敏感 5.2 苗期抗旱性判定 大豆苗期抗旱性判定见表 2。 表2 大豆苗期抗旱性判定 干旱存活 率(%) 抗旱性等级 干旱存活 率>95.0 耐 75.0<干旱存活 率≤95.0 较耐 55.0<干旱存活 率≤75.0 中耐 35.0<干旱存活 率≤55.0 较敏感 干旱存活 率≤35.0 敏感 5.3 全生育期抗旱性判定 大豆全生育期抗旱性判定见表 3。 表3 大豆全生育期抗旱性判定 平均抗旱系数 抗旱性等级 DB23/T 3785—2024 5 平均抗旱系数 >0.65 耐 0.50<平均抗旱系数 ≤0.65 较耐 0.35<平均抗旱系数 ≤0.50 中耐 平均抗旱系数 ≤0.35 较敏感 植株枯死或不开花结荚 敏感

.pdf文档 DB23-T 3785-2024 大豆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3-T 3785-2024 大豆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 第 1 页 DB23-T 3785-2024 大豆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 第 2 页 DB23-T 3785-2024 大豆抗旱性鉴定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26 02:19:12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