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13.220.01 CCSC82 2103 鞍山市地方标准 DB2103/T013—2024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 Standardprocedureforfilingandclosingcasesofmajorfirehazards 2024-8-22发布 2024-9-22实施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2103/T013—2024 I目次 前 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总则.................................................................................3 5立案.................................................................................3 6整改.................................................................................4 7延期.................................................................................4 8销案.................................................................................5 参考文献...............................................................................6DB2103/T013—2024 I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晓亮、郑辉、李洪钢、王震、张亮、宋耀宇、胡国峰。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及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49号,联系电话: 0412-5596111。DB2103/T013—2024 3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鞍山地区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907.1消防词汇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3518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1、GB351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火灾隐患majorfire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 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来源:GB35181—2017,3.1] 4总则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5立案 5.1火灾隐患发现 5.1.1消防救援机构的消防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 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具体记载,并收集建筑状况、使用情况 等能够证实火灾危险性的资料,在2日内书面报告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 5.1.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书。 5.1.3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符合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 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5.2立案判定程序 5.2.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对消防监督人员报告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召集案DB2103/T013—2024 4件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体讨论。 5.2.2讨论结果初步认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的,在讨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一级消防救援机 构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申请技术核查,拟需要提请市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应当一并上报请示。 5.2.3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查或现场核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5.2.4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对需提请市级以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市级消防救 援机构上报市政府或者省消防救援总队。 5.2.5涉及复杂或疑难技术问题的,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应当根 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专家参加。 5.2.6集体讨论或专家论证应当形成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包括下列内容: ——会议主持人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技术职称; ——拟确立重大火灾隐患的事实和依据; ——讨论或论证的具体事项、参会人员的意见; ——具体判定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参加集体讨论或专家论证的主持人、参加人员签名。 5.2.7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重 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部门和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 6整改 6.1提请挂牌督办 6.1.1在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及时提请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向 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6.1.2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请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请示报告中,应列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基本 情况、存在的火灾隐患、违反的法律法规或消防技术标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 6.1.3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时,认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社会影响大、 整改难度大的,可以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请挂牌督办。 6.2跟踪督促整改 6.2.1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需要提供技术指导。 6.2.2对依法给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单位,单位申请进入查封的场所或部位进行整改火灾隐患,消 防救援机构应当同意。 6.2.3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预案进行指导,同时 配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调整和完善消防救援站的灭火救援预案。 6.2.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可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7延期 7.1提出延期申请 7.1.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自身整改进度,经过评估认定无法按期整改完毕的,应当在整改期限届 满前15日内向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DB2103/T013—2024 57.1.2书面延期申请应当注明单位整改进度、延期原因、延期时限和改进措施。 7.2延期申请审查和批准 7.2.1消防救援机构在收到书面延期申请后,应当于2日内组织案件委员会成员就延期理由、延期时 限等内容开展集体讨论,形成最终意见。 7.2.2拟做出同意延期意见形成后于1日内报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重大 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于5日内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对,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 7.2.3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单位按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的,经消防救援机构对延期申 请进行审查后,制作、送达《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7.2.4对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的,消防救援机构制作、送达《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7.2.5延期期限最长不宜超过原整改期限,一般不应大于6个月。 8销案 8.1提出销案申请 8.1.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交书面销案申请。 8.1.2书面销案申请应当注明单位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2销案程序 8.2.1消防救援机构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届满前或收到单位的书面销案申请后3日内,应当组织 复查。 8.2.2消防救援机构认为满足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条件的,应提出拟销案的初步意见,消防救援机构负 责人组织案件委员会开展集体讨论。 8.2.3消防救援机构集体讨论通过后于1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 查小组申请技术核查,重大火灾隐患技术核查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查或现场核查,可提出合 理化建议。 8.2.4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检查确认火灾隐患整改消除,或者经专家论证认定已经消除的, 报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案。 8.3

.pdf文档 DB2103-T 013-2024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 鞍山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103-T 013-2024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 鞍山市 第 1 页 DB2103-T 013-2024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 鞍山市 第 2 页 DB2103-T 013-2024 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规程 鞍山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26 02:02:51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