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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CCS B 40 15 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 标准 DB15/T 3782—2024 双峰驼生产 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of bactrian camel 2024-12-18发布 2025-01-18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3782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双峰驼分技术委员会( SAM/TC 19/SC1)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M/TC 19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阿拉善盟畜牧研究所、阿拉善盟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阿拉善盟农业技术推广 中心、阿拉善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阿拉善左旗防汛抗旱和河湖水事中心、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雪、焦兴刚、王筱珊、斯琴图雅、李婧、朱卫东、图布新毕力格、斯琴高娃、 曾亚英、刘强、蔡素丽、陈超绝、杜海波。 DB15/T 3782 —2024 1 双峰驼生产性能测定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双峰驼生产性能测定的测定指标、方法、记录和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双峰驼性能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1977 骆驼绒 GB/T 26611 阿拉善双峰驼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61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测定指标和方法 生长发育性状测定 4.1.1 测定时间 每年11月初至12月中旬。 4.1.2 测量要求 骆驼原地或在保定架中自然站立,头部自然伸直,进行测量,按照附录 A中表A.1记录。 4.1.3 测定方法 4.1.3.1 体型外貌 观察头部、颈部、驼峰、胸部、腹部、背腰及尻部,四肢、姿态等。 4.1.3.2 体高 使用测杖测量前峰后缘基部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1.3.3 体长 使用测杖测量从肩胛关节前面的突起部位到坐骨结节后面突起的距离。 DB15/T 3782 —2024 2 4.1.3.4 胸围 使用软尺测量前峰后缘基部起向下经过胸底角质垫的中心绕体 1周,所成的垂直周径。 4.1.3.5 管围 使用软尺测量前肢管部最细处的周径。 4.1.3.6 体重 使用称重设备测量各生长阶段的空腹重。 产毛性能 4.2.1 测定时间 在每年2月~6月进行测定。按照附录 A中表A.2记录。 4.2.1.1 产毛量 根据被毛脱落顺序收取的驼毛总量。 4.2.1.2 绒层厚度 使用直尺在骆驼肩胛骨后缘,测量皮肤表面到绒毛顶端的自然长度。 4.2.1.3 绒毛细度 按照GB/T 21977 执行。 4.2.1.4 净绒率 按照GB/T 21977 执行。 繁殖性能 4.3.1 测定时间 每年产羔时间进行测定,按照附录 A中表A.3记录。 4.3.2 繁殖成活率 当年成活驼羔数占上一年参配母驼数的百分比。按公式( 1)计算: F=C1 C2×100% ································ ································ ······ (1) 式中: F——繁殖成活率 ; C1——当年成活驼羔数; C2——上一年参配母驼数。 产乳性能 4.4.1 测定时间 在骆驼挤奶周期内进行测定,按照附录 A中表A.4记录。 DB15/T 3782 —2024 3 4.4.2 日产奶量 泌乳母驼在一个泌乳周期内的日平均产奶重量。泌乳周期内总产奶量除以泌乳天数,为日平均产奶 重量。 产肉性能 4.5.1 宰前活重 屠宰前禁食禁水 12 h后称量活重,为宰前活重。按照附录 A中表A.5记录。 4.5.2 胴体重 屠宰后,除去头、蹄、皮、尾、内脏及生殖器官保留驼峰、肾脏后称重,为胴体重,按照附录 A中 表A.5记录。 4.5.3 净肉重 胴体剔骨后,用称重设备测量重量,按照附录 A中表A.5记录。 4.5.4 骨重 胴体剔除骨和驼峰后称重,为骨重,按照附录 A中表A.5记录。 4.5.5 屠宰率 按公式( 2)计算: DP=𝑊2 𝑊1×100% ································ ································ ······· (2) 式中: DP——屠宰率, %; W2——胴体重,单位为千克( kg); W1——宰前活重,单位为千克( kg); 4.5.6 净肉率 按公式( 3)计算 MP=𝑊3 𝑊1×100% ································ ································ ······· (3) 式中: MP——净肉率, %; W3——净肉重,单位为千克( kg); W1——宰前活重,单位为千克( kg)。 4.5.7 肉骨比 按公式( 4)计算 MBR=𝑤3𝑤4⁄ ································ ································ ········· (4) 式中: MBR——肉骨比; DB15/T 3782 —2024 4 W3——净肉重,单位为千克( kg); W4——骨重,单位为千克( kg)。 5 数据的修约 按照GB/T 8170 执行,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6 记录与档案 纸质记录准确、详实,书写规范,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 原始纸质记录妥善保存,存档时间在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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