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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30 CCS Z 23 13 河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954—202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2024 - 06 - 24发布 2024 - 07 - 24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3/T 5954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翠棉、牛利民、李歆琰、罗毅、苏清柱、曹艳梅、吴国磊、韩丽君、苏 静、李瑞平、谷彦武、席涛、卢艳青、崔继文。 DB 13/T 5954 —2024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的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系统组成和要 求、监测点位设置与设备安装、验收、 运行维护 要求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本文件适用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的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不作为执法判 定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必不可少的 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T 112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 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 范 HJ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 技术规范 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DB13/ 217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和民 宿等排水,以及农村餐饮行业经隔油处理后的排水。 [来源:DB13/ 2171 —2020,3.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来源:DB13/ 2171 —2020,3.2] 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指由实现水污染物流量监测、水污染物水样采集、分析及数据分析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 设施组成的系统。 [来源:HJ 353—2019,3.1,有修改 ] 4 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 DB 13/T 5954 —2024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要求见表 1。 水污染物在线监测频次:应至少 1分钟监测 1次。 水污染物在线监测项目性能指标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A。 表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项目及性能指标 序 号 监测项目 示值误差 重复 性 24h低 浓度漂 移 24h高 浓度漂 移 响应 时间 实际水样比对 监测方法 1 化学 需氧量 20%a ±10% ≤5% 量程的 ±2% 量程的 ±2% ≤60s 化学需氧量 ≤30mg/Lb ±5mg/L 紫外吸收 光谱法 50%a ±8% 化学需氧量 >30mg/L ±30% 80%a ±5% 2 氨氮 20%a ±8% ≤2% 量程的 ±5% 量程的 ±5% ≤60s 氨氮 ≤2mg/Lc ± 0.2mg/L 离子选择 电极法 50%a ±5% 氨氮 >2mg/L ±20% 80%a ±3% 3 pH ±0.1 ±0.1 ±0.1 ≤30s ±0.2 玻璃电极法 4 水温 ±0.5℃ ≤1% —— —— ≤30s —— 热敏电阻法 5 流量 ±2% ≤3% —— —— —— —— 超声波明渠 污 水流量计法 超声波管道 流 量计法 电磁管道流量 计法 a:测试溶液浓度相对于工作量程上限值的百分比。 b:用浓度为 25mg/L的有证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 c:用浓度为 1.5mg/L的有证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 5 系统组成和要求 系统组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物监测单元、水样留样单元、视频监控 单元、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信息化管理平台等组成,如图 1所示。 DB 13/T 5954 —2024 3 水污染物监测单元 水样留样单元 视频监控单元数 据 采 集 和 传 输 单 元监 控 平 台信 息 化 管 理 平 台 图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结构组成示意图 水污染物监测单元 5.2.1 水污染物监测单元应由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流量监测设备等组成。 5.2.2 水污染物监测单元应具备对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的自动清洗功能, 应能够根据设定的清洗周 期自动清洗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表面附着的污垢,并尽量避免对水体进行扰动。 5.2.3 应能够实时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污染物, 水污染物在线监测项目及性能指 标应满足表 1的规定。 水样留样单元 5.3.1 水样留样单元由水质自动采样器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组成。 5.3.2 当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水污染物出现异常时, 能够自动采集定量的水样至采样瓶中。 5.3.3 水质自动采样器应符合 HJ/T 372 的规定。 视频监控单元 5.4.1 视频监控单元由监控摄像头、视频存储装置和传输网络 等组成。 5.4.2 应能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监测点位、 在线监测设施及相关附属装置进行实时 监控。 5.4.3 视频监控传输网络宜采用专线网络,以保证视频传输的实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5.4.4 视频监控设备 应符合GA/T 1127 的规定。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 5.5.1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由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设备及相应的传输网络等组成。 5.5.2 应能够实时采集、 显示和查询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及其系统运行数据 ( pH和氨氮应包括但 不限于传感器电压信号和运行时间数据,化学需氧量应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光强信号和运行时间数 据),能够将采集的数据上传至信息化管理平台。 5.5.3 应能够实时采集视频监控信息并保存至现场端。 5.5.4 应具有断电保护功能, 断电后存储数据不应丢失。 现场端监测原始数据存储应不少于 6个月, 视频存储应不少于 1个月。 5.5.5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应符合 HJ 477的相关规定,数据传输协议应符合 HJ 212的相关规定。 5.5.6 水污染物监测的分钟均值数据、小时均值数据和日均值数据要同步上传至信息化管理平台。 信息化管理平台 5.6.1 信息化管理平台由数据服务 器、网络设备和相关软件等组成。 5.6.2 应能够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查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 历史监测数 据和系统运行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报表输出。 5.6.3 信息化管理平台原始数据存储应不少于 2年。 DB 13/T 5954 —2024 4 5.6.4 应能够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查看实时监控视频和历史监控视频。 5.6.5 应能够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态预警与报警功能。 6 监测点位设置与设备安装 监测点位设置 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末端尾水汇水处,如:排放口、出水井、集水池、溢 流池等。监测点位应能够保证监测 水样具有代表性 ,满足实时在线监测要求。 设备安装要求 6.2.1 安装现场应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控制柜的底座地基和护栏建 设。 6.2.2 现场安装时,应提供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工作所需电源。 6.2.3 应做好安装现场接地和防雷措施,防雷措施应符合 GB 50348 和GB 50343 的规定。 6.2.4 水污染物监测传感器安装时应浸入污水中,要配备传感器固定装置,安装牢固可靠、拆卸方 便,便于日常校准和维护。 6.2.5 流量监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 HJ 353相关规定。 6.2.6 视频监控安装后,其监控视角应能够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监测点位、水污染 物在线监测设 施及相关附属装置等所在区域。 6.2.7 冬季寒冷地区, 应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中的水样留样管路和用于 水污染物在线 监测的排放口、出水井、集水池、溢流池等 采取保温措施 ,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 。 7 验收 验收条件 7.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所有设备应全部安装完毕并完成调试。 7.1.2 系统完成联网测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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