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60.20
CCSW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270—2025
化学纤维 超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Man-madefibre—Testmethodfortensilepropertiesofshort-cutfibre
2025-02-28发布 2025-09-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昇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纺织大学、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新凤鸣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凯泰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究院、常州市华纺纺织仪器有限公司、江苏省纺织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神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天津
工业大学绍兴柯桥研究院、江苏桐昆恒阳化纤有限公司、宁波大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新视界先进功
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奔马化纤纺丝有限公司、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
限公司、超美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龙游龙纤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兴际华(北京)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柯贵珍、杨海华、李红杰、庄耀中、许志强、李德利、丁振华、孙伟平、何卫星、朱晓娜、
郭俊谷、庞松美、丁若垚、尹翠玉、张玉勤、马哲峰、徐锦龙、袁彬、许国良、李昌垒、杨刚、陈自力、张巍峰、
李依萌。
ⅠGB/T45270—2025
化学纤维 超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超短纤维拉伸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长度在5mm~20mm的涤纶、间位芳纶、对位芳纶、高强高模聚乙烯醇、聚乳酸、粘
胶、莱赛尔超短纤维,其他超短纤维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4146(所有部分) 纺织品 化学纤维
GB/T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14334 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14337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4146(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制样平台 offlinesamplemakingplatform
专用于超短单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样品的制样。
3.2
治具 jig
协助用于控制制样平台位置的工具,一端连接拉伸系统,另一端连接力值采集系统。
4 通用要求
4.1 取样
按GB/T14334的规定执行。
4.2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调湿时间
4.2.1 预调湿
当样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预调湿:
———试样回潮率超过公定回潮率;
———样品处于相对湿度高于实验室相对湿度上限的大气中;
———样品温度低于实验室温度5℃。
1GB/T45270—2025
预调湿条件为在温度不超过50℃、相对湿度10%~25%条件下,至少放置30min。
公定回潮率按GB/T9994的规定执行。
4.2.2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公定回潮率小于4.5%的超短纤维,温度(20±2)℃,相对湿度(65±5)%。
公定回潮率大于或等于4.5%的超短纤维,温度(20±2)℃,相对湿度(65±3)%。
若不能满足上述调湿和试验用大气条件要求,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试验时所处的环境条件。
4.2.3 调湿时间
调湿时间按表1规定执行。超短纤维如经过预调湿,调湿时间取上限,也可每隔30min称量直至
恒重。
表1 各种纤维的调湿时间表
公定回潮率或标准回潮(R0)/% 0≤R0≤2 2<R0≤4.5 4.5<R0≤9 R0>9
调湿时间(t)/h t=2 2<t≤4 4<t≤6 6<t≤8
4.3 试验条件
4.3.1 预张力
试样的预张力按公式(1)计算:
F=P×T …………………………(1)
式中:
F———预张力,单位为厘牛(cN);
P———单位线密度预张力,单位为厘牛每分特(cN/dtex);
T———试样的名义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
不同纤维品种的单位线密度预张力,按表2规定执行。如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也可采用其他预
张力。
表2 单位线密度预张力
纤维品种单位线密度预张力
cN/dtex
聚酯纤维、聚乳酸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聚苯硫醚纤维 0.15±0.03
聚酰胺纤维、聚丙烯纤维、聚乙烯醇纤维、聚丙烯腈纤维、聚苯砜对苯二甲酰胺纤维
(芳砜纶)0.10±0.03
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纤维(对位芳纶) 0.20±0.10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纤维(间位芳纶) 0.075±0.0375
再生纤维素纤维 0.060±0.030
4.3.2 拉伸速度
按表3规定执行。如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也可采用其他拉伸速度。
2GB/T45270—2025
表3 拉伸速度
平均断裂伸长率(ε)拉伸速度/动夹持器每分钟移动的距离
(以名义隔距长度的百分比表示)
ε<8% 50%
8%≤ε<50% 100%
ε≥50% 200%
4.3.3 名义隔距长度
按表4规定选择名义隔距长度。如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也可采用其他名义隔距长度。
表4 名义隔距长度
纤维名义长度(L)/mm 名义隔距长度/mm
15<L≤20 12
12≤L≤15 8
8<L<12 5
5<L≤8 2
L=5 1
4.3.4 试验根数
4.3.4.1 每个实验室样品试验不小于50根纤维,得到50个有效的试验结果。如果小于50根试验结果
能满足表5置信区间半宽值(C,以%表示)的允许值C*要求,可适当减少试验根数。
4.3.4.2 试验结果在95%置信水平下超出表5所示部分纤维的置信区间半宽值(C,以%表示)的允许
值C*时,按GB/T14337增加试验根数。
表5 部分纤维的置信区间半宽值(C,以%表示)的允许值C*参照表
纤维种类置信区间半宽值[C,以%表示]的允许值C*
断裂强力 断裂伸长率
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聚乙烯醇纤维 5% 10%
聚丙烯腈纤维、聚丙烯纤维 5% 5%
再生纤维素化学纤维 3%(测试5%定伸长率强力) 5%
5 方法A———黏着法
5.1 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用黏合剂将纤维固定在制样平台上,在等速伸长型拉伸仪上将纤维拉伸至断裂,从
拉伸曲线或数据采集系统中得到样品的断裂强力、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初始模量等力学性能数据。
3GB/T45270—2025
5.2 仪器设备和材料
5.2.1 制样平台
制样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隔距连续可调,隔距调节范围0.5mm~15mm,分度值0.1mm;
b) 通过两端固定的方式实现单纤维的固定;
c) 制样结束后,将平台放回测试仪器的治具后,可从中间分开,得到超短单纤维样品。
5.2.2 等速伸长型单纤维拉伸仪
5.2.2.1 拉伸仪应配备下列装置:
a) 用于制样的制样平台和协助控制制样平台位置的治具,制样平台和治具组成及示意图见附
录A;
b) 能指示或记录施加到试样上的张力和相应伸长值的装置;
c) 能作出拉伸曲线的装置或配有数据采集系统;
d) 具有变换不同拉伸速度的装置;
e) 具有用于精确校正仪器的装置。
5.2.2.2 仪器应符合下述技术要求:
a) 力学测试系统,力值的分辨率不高于0.01cN;
b) 拉伸测试系统,分辨率为10μm,拉伸速度应在0.5mm/min~24mm/min内连续可调。
5.2.3 黏着用品
可将纤维样品牢固黏在制样平台上,不产生拔丝、浸润样品的黏着类用品,例如环氧树脂AB胶等。
5.3 试样制备
5.3.1 将制样平台从治具上取下,根据纤维名义长度选择名义隔距长度,调整制样平台两侧样品台间
距至名义隔距长度,在放置纤维的两端区域涂抹黏着用品。
注:涂抹黏着用品时确保黏着用品与制样平台两侧端面齐平,使纤维在规定的隔距长度下做拉伸试验。
5.3.2 抽取单根纤维置于黏着用品上,纤维两端应超出黏着用品边缘,待黏着用品固化后进行试验。
5.3.3 重复上述5.3.1~5.3.2步骤,制备至需要根数的试样。
5.4 试验步骤
5.4.1 样品装载
5.4.1.1 将固着纤维样品的制样平台固定并锁紧于治具上。
5.4.1.2 将制样平台一分为二,只留下单根纤维横跨在制样平台两侧的样品台上。
5.4.1.3 过程中注意观察力传感器的提示信息,应尽量避免对传感器造成干扰。
5.4.2 样品测试
5.4.2.1 设置预张力、拉伸速度等试验参数。
5.4.2.2 启动拉伸仪,力值在零值附近开始拉伸,到预张力值时记录纤维的伸长值,继续拉伸至纤维
断裂。
5.4.2.3 观察样品拉伸过程的情况,记录强力-伸长曲线,试验结束后保存拉伸过程的数据。
5.4.2.4 重复上述步骤,测试所有制备的试样。
4GB/T45270—2025
GB-T 45270-2025 化学纤维 超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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