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80
CCSB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196—2025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qualitysurveyof
agriculturalproductionareas
2025-01-24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4)及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07)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
保护总站、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
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师华定、郑顺安、杨军、孙在金、徐靖文、郭瑞、刘寒冰、樊飞跃、马瑾、杜平、郜允兵、
赵龙、刘菁、李藜。
ⅠGB/T45196—2025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程序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调查单元
划分、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检测、调查结果分析、调查成果汇编、数据管理等有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种植业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7714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DZ/T0289 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规范
HJ/T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产地 agriculturalproductionareas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的相关区域。
注:主要包括种植谷物、豆类、水果、蔬菜、坚果和油料作物等植物的农用地,为培养食用菌提供覆土的农用地,以及
用作畜禽饲料或食用菌栽培基质的作物种植农用地。
[来源:GB/T42819—2023,3.1]
3.2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environmentalqualityofagriculturalproductionareas
农产品产地的土壤、灌溉水、大气沉降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态。
3.3
调查单元 surveyunit
基于土壤污染途径及特征污染物类型、行政区划、地形地貌、农作物种类和耕作方式等因素相对均
一性划分的调查区域。
3.4
大气沉降 atmosphericdeposition
大气中重金属和颗粒物等污染物通过降水或降尘等形式沉降到地面或水体的过程。
注:包括大气干沉降和大气湿沉降。
1GB/T45196—2025
4 总体原则
4.1 科学性原则
充分考虑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物源汇关系及输入途径,开展系统调查,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
4.2 规范性原则
调查过程中采用统一、规范的调查程序和方法,保证调查结果的可靠性。
4.3 客观性原则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客观反映调查区域所有调查要素的环境质量,保证调查数据真实且完整。
4.4 可行性原则
调查方法及所有流程环节具有可操作性,符合调查区域的自然条件,确保调查任务切实可行。
5 调查内容和技术路线
5.1 调查内容
5.1.1 自然环境状况
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水文状况、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及自然灾害等。
5.1.2 环境质量状况
主要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环境质量、大气沉降情况。
5.1.3 农产品质量状况
主要包括用于辅助判断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状况的谷物、豆类、水果、蔬菜、坚果和油料作物等农产
品质量。
5.2 调查方法
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实地采样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进行严格调查。若
调查区域资料数据充分,经数据分析和现场调查即可初步确定调查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宜适当减少实
地采样数量。
5.3 技术路线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程序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调查单元划分、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
分析检测、调查结果分析、调查成果汇编等环节,技术路线见图1。
2GB/T45196—2025
图1 技术路线
6 调查程序
6.1 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调查区域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行政区划、地形地貌、近10年气候气象(包括主导风向、风速、降雨、雾霾等)、河流水系及水文
地质、成土母质、土壤类型、洪水灾害历史情况及淹没区域;
b) 近10年内已有的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灌溉水水质、大气环境质量等相关资料;
c) 农作物种植类型和面积、灌溉水源及灌溉方式、农业投入品施用情况;
d) 周边5km范围内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在产和关闭工矿企业基本情况、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种类和排放途径;固体废物堆存及尾矿库情况等。
6.2 调查单元划分
依据调查区域内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灌溉水源、主要工业污染源、污染物传输途径等因素,农产
品产地环境质量的调查单元划分为灌溉水污染型调查单元、大气污染型调查单元、固体废物堆置污染型
调查单元、综合污染型调查单元、其他类型调查单元。调查单元具体划分如下。
a) 灌溉水污染型调查单元。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灌溉水的调查区域。基于农产
品产地土壤的自然聚集情况,按水系分布、灌区分布、地形地貌等信息划分调查单元,同一水源
灌溉的土壤划分为一个调查单元。
b) 大气污染型调查单元。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大气沉降的调查区域。根据不同
类型、规模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扩散特征,确定工矿企业的大气影响范围,将大气影响范围划
为一个调查单元。
3GB/T45196—2025
c) 固体废物堆置污染型调查单元。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固体废物堆置的调查区
域。固体废物经雨水冲刷,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进入地表产流形成的影响范围,划分为一个调
查单元。
d) 综合污染型调查单元。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污染物主要来自上述两种以上途径,划分为综合污
染型调查单元。
e) 其他类型调查单元。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污染物来源不明的,根据土壤的分布情况、种植结构、
行政区域(如村或村组)等实际情况划分调查单元。
因尾矿库溃坝造成尾矿等固体废物进入农产品产地形成的影响范围,划分为一个调查单元。
因洪水泛滥淹没的调查区域,划分为一个调查单元。
6.3 点位布设
6.3.1 土壤和农产品
对于灌溉水污染型调查单元,按水流方向带状布点,采样点自纳污口起由密渐疏。
对于大气污染型调查单元和固体废物堆置污染型调查单元,结合污染企业的规模及废气排放情况、
调查区地形条件及风向风速等,以污染源为中心放射状布点,主导风向宜加密布点。
对于综合污染型调查单元,综合采用带状、均匀、放射状布点。
对于其他类型调查单元,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污染物来源不明的调查单元和洪水泛滥淹没的调查单
元,根据地形地貌、土壤肥力和灌溉情况,采用棋盘形、蛇形(“S”形)、梅花形或网格布点。
因尾矿库溃坝污染的调查单元以污染源为中心,采用放射状布点。
农产品的点位布设宜与对应表层土壤点位保持一致。
样点数量:根据调查单元面积、地形地貌、污染源和污染传输途径等情况,宜多级差异化密度布点。
土壤监测的布点数量宜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基础样品数量计算方法按照HJ/T166执行。在地
形地貌复杂(如山地丘陵等)、土地利用方式多样、人为污染强烈、污染物含量空间变异性大的区域,宜加
密样点数量。
每个调查单元布点数量至少3个。
6.3.2 灌溉水
在每个调查单元内,根据天然灌溉水源或人工灌溉水源分布情况,选择在水系入口或渠首、渠中和
灌溉口处布设样点;地表灌溉水网发达地区,宜依据已有监测资料均匀布点;地下水灌溉地区,灌溉水样
品按照水井分布情况布设。布点个数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工矿企业密集分布地区宜适当加密。
每个调查单元布点数量至少3个。
6.3.3 大气沉降
通过设置集尘缸等装置收集大气沉降(包括干沉降和湿沉降),调查分析在大气环境条件下依靠重
力自然沉降在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情况。
大气沉降调查点位布设宜以是否受企业、尾气等污染端元大气排放影响为依据,根据污染端元的距
离大小,主要在下风向放射状布点,如污染端元分布复杂,宜在农产品产地内均匀网格化布点。同时选
择污染端元影响较小的位置布设清洁对照点位。
每个调查单元布点数量至少3个,设施农用地无须布设。
6.4 样品采集
6.4.1 土壤
用于测定土壤中无机物含量的样品宜采集耕作层土样混合样品,种植一般农作物采集深度为
4GB/T45196—2025
GB-T 45196-2025 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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