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220
CCSA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764—2024
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Spacefunctionalcoatings—Platingforeliminatingstraylight
2024-03-15发布 2024-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Ⅰ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技术要求 1 …………………………………………………………………………………………………
5 试验方法 3 …………………………………………………………………………………………………
6 检验规则 4 …………………………………………………………………………………………………
7 标识和随行文件 6 …………………………………………………………………………………………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6 …………………………………………………………………………………………
附录A(规范性) 真空-紫外辐照试验方法 8 ………………………………………………………………
附录B(规范性) 原子氧试验方法 9 ………………………………………………………………………
附录C(规范性) 空间粒子辐照试验方法 10 ………………………………………………………………GB/T4376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5)、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卫星制造厂有限公司、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
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星驰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
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西安航天
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晶莹、王景润、马强、程德、张家强、李思振、王甜甜、张德忠、翟运飞、辛世刚、
段鹏飞、张立功、蒋明霞、杜伟峰、李俊峰、顾栩涵、杨战争、樊博、文陈、平托、易娟、杨鑫。
ⅠGB/T43764—2024
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航天光学产品表面通过电镀、化学镀、真空镀等方法取得的消杂光镀层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铝、镁、钛、铜、铁等金属及其合金材料以及金属基复合材料上的消杂光镀层(镀黑镍、
镀黑铬、镀黑锌、镀黑铜等)的检验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138 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 表面处理 术语
GB/T5270 金属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 电沉积和化学沉积层 附着强度试验方法评述
GB/T6462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 厚度测量 显微镜法
GB/T10988 光学系统杂(散)光测量方法
GB/T13962 光学仪器术语
GB/T25968 分光光度计测量材料的太阳透射比和太阳吸收比试验方法
GB/T34517 航天器用非金属材料真空出气评价方法
GB/T34522 航天器热真空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3138、GB/T10988和GB/T139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镀覆前处理
光学产品在进行表面镀覆前,应先采用乙醇等溶剂或采用其他方法去除油污后再进行镀覆处理。
4.2 镀层结构
消杂光镀层一般由底镀层及面镀层组成,要求如下:
a) 底镀层应根据基材选用浸锌、镀铜或镀镍等;
b) 面镀层应选用镀黑镍或镀黑铬、镀黑锌、镀黑铜等。
4.3 外观
4.3.1 颜色
镀层应呈黑色或灰黑色,且连续均匀。
1GB/T43764—2024
4.3.2 允许缺陷
镀层允许缺陷为:
a) 由表面粗糙度、材料、状态差异导致的色泽差异;
b) 轻微的夹具接触痕迹;
c) 边角与深凹处镀层颜色有差异;
d) 直径小于或等于6.0mm,其深度大于1倍孔径的盲孔内表面无镀层、深度大于或等于2倍孔
径的通孔(槽)内表面无镀层。
4.3.3 不准许缺陷
镀层不准许缺陷为:
a) 对性能、使用起到重要作用的表面上局部无镀层;
b) 严重水渍;
c) 镀层有烧伤及裂纹;
d) 镀层起泡、脱落。
4.4 厚度
镀层厚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需方对镀层厚度有特殊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
表1 消杂光镀层厚度
单位为微米
序号 适用对象 厚度
1 常规消光环境(常规遥感光学环境) 2.0~5.0
2 光谱消光环境(高光谱遥感光学环境) 7.0~15.0
4.5 附着强度
经附着强度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
4.6 太阳吸收比
镀层的太阳吸收比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需方对镀层的太阳吸收比有特殊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
协商。
表2 消杂光镀层太阳吸收比
序号 适用对象 太阳吸收比(αs)
1 常规消光环境(常规遥感光学环境) ≥0.90
2 光谱消光环境(高光谱遥感光学环境) ≥0.95
4.7 常压热循环
经过100次热循环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Δαs≤0.02。
2GB/T43764—2024
4.8 真空热循环
经过8.5次真空热循环试验,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Δαs≤0.02。
4.9 真空-紫外辐照
经过总辐照剂量不小于5000ESH等效太阳时的真空-紫外辐照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
求,太阳吸收比变化Δαs≤0.02。
4.10 原子氧
经过总剂量不小于(1×1020)Atoms/cm2的原子氧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
比变化Δαs≤0.02。
4.11 空间粒子辐照
经过空间粒子辐照试验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太阳吸收比变化Δαs≤0.02。
4.12 真空挥发性
总质量损失(TML)不大于0.1%,可凝挥发物(CVCM)不大于0.05%。
4.13 可清洗性
经无水乙醇等溶剂清洗后,镀层外观应满足4.3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在照度不小于300lx条件下,用目视法进行检查,产品与眼睛的距离约为350mm,必要时可使用
5倍~10倍的放大镜检验。
5.2 厚度
按GB/T6462的规定,对替代试样在显微镜下进行厚度检测。
5.3 附着强度
按GB/T5270对替代试样进行划格或热震。
5.4 太阳吸收比
按GB/T25968的规定进行。
5.5 常压热循环
在液氮-196℃~(100±5)℃的100次热循环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其中
(100±5)℃采用鼓风干燥箱。高温和低温的保温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冷热工况之间的间隔时间
一般不大于10s。
3GB/T43764—2024
5.6 真空热循环
在GB/T34522真空热循环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其中空间环境模拟室内压强
不高于(6.65×10-3)Pa,经低温-35℃,高温+55℃,每一个循环高、低温端各保持时间不少于8h,以
高温过程起始、高温过程结束,高低温循环不少于8.5次。
5.7 真空-紫外辐照
按照附录A进行真空-紫外辐照试验,在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
5.8 原子氧
按照附录B进行原子氧试验,在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
5.9 空间粒子辐照
按照附录C进行真空-电子、真空-质子辐照试验,在试验前后,检查镀层外观及太阳吸收比。
5.10 真空挥发性
按照GB/T34517进行真空挥发性试验后,并计算总质量损失(TML)和可凝挥发物(CVCM)。
5.11 可清洗性
用纱布等纤维材料蘸无水乙醇等溶剂擦拭产品表面,目视检查镀层外观。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文件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鉴定检验;
b) 交收检验。
6.2 检验环境条件
各检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35℃;
b) 气压:在当地环境大气压;
c) 照度:≥300lx。
6.3 检验仪器及设备要求
检验用仪器及设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检验用仪器及设备经计量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b) 量程和精度满足产品检验要求。
6.4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及相应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4GB/T43764—2024
GB-T 43764-2024 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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