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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80 CCSF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522—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Guidetomanufacturesupervisionoflithiumionbatteryforelectricalenergystorage 2023-12-28发布 2024-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总体要求 1 ………………………………………………………………………………………………… 5 原材料及部件 2 …………………………………………………………………………………………… 6 生产工艺 2 ………………………………………………………………………………………………… 7 成品质量检验 3 ……………………………………………………………………………………………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 ………………………………………………………………………………… 附录A(资料性) 监造日志 4 ……………………………………………………………………………… 附录B(资料性) 质量问题通知单 5 ……………………………………………………………………… 附录C(资料性) 监造报告 6 ……………………………………………………………………………… 附录D(规范性) 原材料及部件监造重点项目及见证方式 7 …………………………………………… 附录E(规范性) 生产工艺监造重点项目及见证方式 12 ………………………………………………… 附录F(规范性) 成品质量检验项目及见证方式 18 ……………………………………………………… ⅠGB/T43522—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源智储能源 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 院、国网冀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方电 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涛、徐松、查方林、段新宇、吴俊杰、周卫华、张可人、黄海波、孟庆强、梁剑、 朱光明、周舟、张兰、张午寅、唐远富、周年光、李晨坤、龚尚昆、刘奕奕、魏加强、黄博文、郑志民、李新华、 张徐、王逸超、胡玉霞、白晓春、张晓毅、谭清武、谭建国、徐凯琪。 ⅢGB/T43522—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简称“锂离子电池”)监造的总体要求,以及原材料及部件,生 产工艺,成品质量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监造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监造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4798.2 环境条件分类 环境参数组分类及其严酷程度分级 第2部分:运输和装卸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21966 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 GB/T24533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GB/T30835 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GB/T30836 锂离子电池用钛酸锂及其炭复合负极材料 GB/T33143 锂离子电池用铝及铝合金箔 GB/T36146 锂离子电池用压延铜箔 GB/T36276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T36363 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 GB/T38296 电器设备内部连接线缆 DL/T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2528 电力储能基本术语 SJ/T11723 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 YS/T821 铝合金电池用盖板 3 术语和定义 DL/T586和DL/T252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锂离子电池监造范围应包括原材料及部件,生产工艺,成品质量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方面。 4.2 锂离子电池监造可采用文件见证(R)、现场见证(W)、停工见证(H)、仪器检验(I)等工作方式。 4.3 锂离子电池监造工作职责、分工、流程应满足DL/T586的要求。 1GB/T43522—2023 4.4 锂离子电池监造人员应掌握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标准,熟悉制造工艺流程、关键质量 控制节点和检验检测方法。 4.5 监造前应编制锂离子电池监造大纲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监造需要的文件资料、监造范围、 监造项目等。 4.6 监造时应审核制造单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相关技术标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等相关文件,检查生产人员资质,审核制造、检验、试验等设 备和制造场地环境等应满足生产要求。 4.7 监造时应对锂离子电池原材料、部件、生产工艺、成品及其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包含现场异物控制 情况)、工艺文件及工艺过程、成品质量检验进行检查与见证,并对原材料、部件、成品进行抽检。对于停 产半年以上重新生产或者转厂生产的产品,应按照首批、首件进行现场见证。 4.8 监造过程中应对查验的文件、现场见证(W)、停工见证(H)、仪器检验(I)等进行过程记录,填写监 造日志,格式见附录A的表A.1。 4.9 监造现场应对发现的问题处理进行跟踪,形成闭环监控,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格式见附录B的 表B.1。 4.10 监造完成后应及时形成监造报告、见证记录、专题报告等规定的监造质量文件,并存档管理,监造 报告格式见附录C的表C.1。 5 原材料及部件 5.1 锂离子电池原材料及部件监造内容应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导电剂、油性黏 结剂、水性黏结剂、铜箔、铝箔、盖板、外壳、连接件、传感器、线缆、紧固件、冷却部件和辅助材料等。 5.2 锂离子电池原材料及部件监造应核实原材料及部件入厂检验记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对电 池质量影响较大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的检测进行旁站,并在必要时现场抽检。 5.3 锂离子电池原材料及部件监造应查验仓库内对应型号材料及部件的存量、存储环境、包装和出入 库记录情况,核对与每日生产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5.4 锂离子电池原材料及部件监造重点项目及见证方式应满足附录D的要求,其中:锂离子电池正极 材料应满足GB/T30835的规定,负极材料(石墨类)应满足GB/T24533的规定,负极材料(钛酸锂及 其炭复合材料)应满足GB/T30836的规定,电池隔膜应满足GB/T36363的规定,铝箔应满足 GB/T33143的规定,铜箔应满足GB/T36146的规定,电解液应满足SJ/T11723的规定,盖板应满足 YS/T821的规定,外壳应满足GB/T33143的规定,线缆应满足GB/T38296的规定。 6 生产工艺 6.1 锂离子电池单体生产工艺监造内容应包括制浆、涂布、辊压、极片干燥、切片、叠片(卷绕)、整形、封 装(软包)、焊接(硬壳)、干燥、注液、化成、高温静置、容量分选、自放电测试等主要生产工序和试验,监造 重点项目及见证方式应满足附录E中表E.1的要求。 6.2 锂离子电池模块生产工艺监造内容应包括锂离子电池单体堆叠、单体间绝缘测试、极柱焊接、采样 连接、子模块入箱(涂胶)、子模块入箱(螺栓)、高低压连接、模块测试等主要生产工序和试验,监造重点 项目及见证方式应满足表E.2的要求。 6.3 锂离子电池簇生产工艺监造内容应包括锂离子电池模块堆叠、电池模块高低压连接、冷却系统装 配、电池簇间高低压连接、电池簇测试等主要生产工序和试验,监造重点项目及见证方式应满足表E.3 的要求。 6.4 生产工序监造应包括生产过程见证、生产工序相关过程记录文件见证、工序节点部件性能见证以 2GB/T435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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