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120.20
CCSF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347—2023
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仪表与控制设备
环境参数的监测
Environmentalparametermonitoringofelectrical,instrumentationandcontrol
equipmentimportanttosafetyfornuclearpowerplants
2023-11-27发布 2024-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的原则及流程 2 ………………………………………………………………………
4.1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原则 2 ……………………………………………………………………………
4.2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通用流程 2 ………………………………………………………………………
5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的技术要求 3 …………………………………………………………………………
5.1 运行环境监测参数的选择 3 …………………………………………………………………………
5.2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方式 4 ……………………………………………………………………………
5.3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位置 4 ……………………………………………………………………………
5.4 监测仪表 5 ……………………………………………………………………………………………
5.5 监测时长和频度 5 ……………………………………………………………………………………
6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数据和文档保存 6 ……………………………………………………………………
7 质量保证 6 …………………………………………………………………………………………………
附录A(资料性) 应用于Arrhenius模型的等效温度换算示例 7 ………………………………………
参考文献 8 ………………………………………………………………………………………………………
ⅠGB/T43347—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
心、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传礼、陶钧、尚宪和、马回明、陶革、高轩、张江涛、栾兴峰、梁蕴、董振邦、许锋、
张维、李世伟、方江、姜赫、吴剑、初起宝、桂春、陈银强、荣华、李志华、康云鼎、曹国畅、王欣、张奇、王雷、
张益舟、石秀强。
ⅢGB/T43347—2023
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仪表与控制设备
环境参数的监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核电厂运行期间安全重要电气、仪表及控制设备(以下简称“电气和仪控设备”)环境
参数监测的原则并规定了流程、技术要求、监测数据和文本保存、质量保证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运行期间安全重要电气、仪表及控制设备的环境监测(不包括设计基准事故的
环境监测),指导核电厂获取显著影响电气和仪控设备老化过程的重要环境参数,为设计环境参数验证、
设备鉴定寿命延长、设备失效原因分析、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老化评估等提供数据支持。
其他设备的环境监测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2727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鉴定
NB/T20086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老化评估、监测和缓解
NB/T20476.9 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 第9部分:电气和仪控设备时限老化分析
NB/T20512.3 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 第3部分:电气和仪控设备老化管理审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参数 environmentalparameter
描述环境因素的一个或多个物理、化学或生物的特征。
注:例如,环境因素振动是由振动类型(正弦、随机)、加速度和频率等参数来表征的。环境参数的示例包括温度、加
速度等。
[来源:GB/T4796—2017,3.3,有修改]
3.2
运行许可证延续 operatinglicenseextension
在核电厂原运营许可证到期前,通过分析评估将核电厂运营许可证的许可期限延长到原运营许可
证许可期限之后的过程。
3.3
鉴定寿命 qualifiedlife
一个构筑物、系统或部件通过试验、分析和(或)运行经验已证明其能够在特定运行工况下,在验收
标准范围内运行,同时保持在设计基准事故或地震条件下能实施其安全功能的时间。
[来源:NB/T20063—2012,6.1.8]
1GB/T43347—2023
3.4
根本原因分析 rootcauseanalysis
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方法查找事件的事实与真相,确认事件根本原因和促成原因,并采取纠正行
动来防止事件重发的分析活动。
[来源:NB/T20489—2018,3.12]
4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的原则及流程
4.1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原则
核电厂电气和仪控设备的设计环境参数验证、设备鉴定寿命延长、设备失效原因分析、核电厂运行
许可证延续老化评估都需要使用实际环境参数数据。当核电厂已有实际环境参数信息无法满足以上分
析验证需求时,需针对性地增加电气和仪控设备运行环境参数监测。核电厂电气和仪控设备的运行环
境参数监测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对环境监测方案(包括监测范围、监测位置、监测方式、监测参数及频度等)进行可行性评估,确
保获取的环境监测参数能够满足核电厂具体评估的需求;
———根据现场安装可行性和具体环境选择环境监测仪表;
———获取的环境监测参数能代表或包络实际的运行环境状况;
———环境监测的所有文件及监测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存档;
———环境监测活动不应对核电厂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4.2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通用流程
4.2.1 核电厂应根据评估任务对环境参数的实际需求来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包括确定需要监测的参数
和监测范围、监测方式、监测位置、监测仪表选择、监测时长和频度、监测数据和文件的保存等),并对制
定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评估。当评估结果满足要求时方可实施环境监测,否则需对环境监测方案进行
修订,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4.2.2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活动结束后应形成环境参数监测报告,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测任务来源和目的;
———监测范围;
———监测方式;
———监测位置;
———监测仪表相关信息(如型号、规格、校准有效期等);
———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实施单位和实施人员等。
4.2.3 运行环境参数监测通用流程见图1。
2GB/T43347—2023
GB-T 43347-2023 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 仪表与控制设备环境参数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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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18 03:19:4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