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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CTSO -C73 日 期: 2014年3月24日 局长授权 批 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 1 -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 ( 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航空静止变流器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 (CTSO)适用于为航空静止变流器申请 技术标 准规定项目 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 本CTSO规定了航空静止 变流器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 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 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新提交的申请。 按本 CTSO批准 的设备, 设计大改应按 CCAR -21R3第21.310条要求重新申请技术标 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 3.要求 在本 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 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航空静止变流器应满足本 CTSO附录 1《航空静止变流器最低 性能标准》 中的要求 。 CAAC CTSO-C73 - 2 - a. 功能 航空静止变流器是使用固态电子元器件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 的功率变换器。 b. 环境鉴定 航空静止变流器环境试验 应按本 CTSO附录 A中规定的试验程 序,证明设备满足最低性能标准要求的性能 。 c. 软件鉴定 如果设备包含有软件,则软件应按照RTCA/DO -178B《机载系统 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 (1992.12.1 )进行研制。 d. 电子硬件 鉴定 如果航空静止变流器中包含复杂 电子硬件,应按 RTCA/DO -254 《机载电子硬件设计保证 指南》(2000.4. 19)要求进行硬件设计。 e. 偏离 如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 本CTSO规定的最低性 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设备保持了 等效的安全水平。 申请人 应按照 CCAR -21R3第21.310条(二) 要求申请偏离 。 4.标记 a. 每台航空静止变流器 至少应为一个主要部件设置永久清晰的 标记,标记应包括 CCAR -21R3第21.312条(四)规定的所有信息。 b. 还应永久清晰地标记下列信息: (1) 输出额定电压( V) 、频率( Hz)和相数; (2) 输出额定功率( VA); CAAC CTSO-C73 - 3 - (3) 输出负载功率因数; (4) 最大工作高度; (5) 设备重量。 c. 如果航空静止变流器中含有 软件和 /或机载电子硬件 ,则件号 必须能够表明软件 和硬件的构型。件号编排时,在件号中可为 硬件、 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 各划分一个单独区域 。 注:按不同软件等级批准的相似软件版本必须用件号加以区分。 d. 对航空静止变流器获得批准的偏离应在 CTSO标准号后用 “批 准的偏离见安装使用手册”标识。 5.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 设计和生产批准。提交资料包括 CCAR -21R3第21.310条(三) 3中 规定的符合性声明和以 下每份技术资料的副本。 a. 手册。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说明和设备限制,该内容应对设备运行能力进行充分 描述。 (2)对所有偏离的详细描述。 (3)安装程序和限制。必须确保按照此安装程序安装设备后, 设备仍符合本 CTSO的要求。 限制必须确定安装方面的任何独特要 求,还必须以注释的方式包含以下声明 : “本设备满足技术标准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性能标准和质量控制 标准。如欲 在飞机上 安装此设备,必须获得单独的安装批准。 ” CAAC CTSO-C73 - 4 - (4)对于所有软件和机载电子硬件的构型, 包括如下内容: : (i)软件件号,包括版本和设计保证等级; (ii)机载电子硬件件号,包括版本和设计保证等级; (iii)功能描述。 (5)设备中每个部件进行环境鉴定的试验条件总结。如 RTCA/DO -160G《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附录 A的表格。 (6)原理图、布线图,以及设备安装所必需的 其它文件。 (7)构成设备的可更换部件清单(注明件号) 。如适用,包括对 供应商件号的交叉索引。 b. 持续适航文件,包含设备 周期性维护、校准 及修理的要求, 以保证设备的 持续适航性 。如适用, 应包括建议的检查间隔和使用寿 命。 c. 如果设备包含软件, 则还应提供: 软件合格审定计划 ( PSAC)、 软件构型索引( SCI)和软件完结综述( SAS)。 d. 如果设备包含复杂 电子硬件,还应提供:硬件合格审定计划 (PHAC) 、硬件验证计划( HVP) 、顶层图纸和硬件完结综述( HAS) (或相似文件,如适用) 。 e. 铭牌图纸,应包含本 CTSO中第 4节所要求的 标识信息。 f. 按CCAR -21R3第21.143条和第 21.310条(三) 2的要求提供 质量控制系统( QCS)方面的说明资料,包括功能试验规范。对于已 批准的设计, 质量控制系统应确保检测到可能会对 CTSO最低性能标 准符合性有不利影响的任何更改,并相应 地拒收该设备。 CAAC CTSO-C73 - 5 - g. 材料和工艺规范清单。 h. 定义设备设计的图纸和工艺清单(包括修订版次) 。 i. 制造人的CTSO鉴定报告, 表明按本 CTSO第3节完成的试验 结果。 6.制造人资料要求 除直接提交给局方的资料外, 还应准备如下技术资料供适航部门 评审: a. 用来鉴定每件设备均符合本 CTSO要求的功能鉴定规范; b. 设备校验程序; c. 原理图; d. 布线图; e. 材料和工艺规范; f. 按本 CTSO第3节要求的环境鉴定试验的结果; g. 如果设备包含软件, 提供 RTCA/DO -178B中规定的相关文档 , 包括所有支持 RTCA/DO -178B 附件A“软件等级的过程目标和输出” 中适用目标的资料; h. 如果设备包含复杂 电子硬件, 应提供 RTCA/DO -254附录 A表 A-1中定义的与设计保证等级和硬件生命周期相关的资料。 7.随设备提交给用户的资料要求 如欲向一个机构(例如运营人或修理站)提交一件或多件按本 CTSO制造的设备,则应随设备提供本 CTSO 5.a 和5.b的资料副本, 以及设备正确安装、审定、使用和持续适航所必 需的资料。 CAAC CTSO-C73 - 6 - 8.引用文件 RTCA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订购: Radio Technical Co mmission for Aeronautics, Inc. 1828 L Street NW, Suite 805, Washington DC 20036, USA 也可通过网站 www.rtca.org 订购副本 。 CAAC CTSO-C73 - 7 - 附录1 航空静止变流器最低性能标准 目 录 1.0 总则 1.1 目的 1.2 范围 1.3 变流器类型 1.4 定义 1.5 元部件额定值 1.6 可靠性保证 2.0 环境试验条件下的性能要求 2.1 输出功率 2.2 输入电压 2.3 频率 2.4 输出电压 2.5 波形 2.6 相平衡 2.7 过载能力 2.8 输入过电压 2.9 短路能力 2.10 绝缘强度 2.11 高度 2.12 寄生射频能量发射 CAAC CTSO-C73 - 8 - 1.0 总则 1.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静止变流器的最低性能要求。 1.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连续或应急交流电源 的静止变流器在环境试验条件下 的最低性能要求 。 1.3 变流器类型 本标准适用于输入额定电压 28V直流,输出额定相电压 115V、额定频率 400Hz交流的静止变流器。 1.4 定义 本标准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a) 静止变流器 采用固态电子元器件将直流电变换成 交流电的变换器。 1.5 元部件额定值 设备设计时使用的任何元部件, 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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