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Ž›—pðŒ —[—³ ‚­ƒP: SC-23-06 “ú ,Ø: 2017-11-20 ‹ÇKŽöŽ‚‚½ƒWƒI‚Ý ¬‘é500Œ^¡Š÷ ‚’£•ŽËê(HIRF) –{Ž›—pðŒª˜’†‘–¯—pq‹ó‹KÍs–¯—pq‹óº•i˜a—ë•”Œ‡ Šií’è‹K’èt(CCAR-21)”Ð —FB 1.¶”“úŠú Ž©”Ñ—F‚¦“ú‹N¶‹WB 2.”wŒi ¬‘é500Œ^¡Š÷\´ƒJƒ‘•–…‡q“ÔŒne,Œ»s“Is³í”üAŽÀ—p‰ŠA “Á‹Z”ü˜a’Ê‹Î‰Š¡Š÷‹ßq—яyt(CCAR]23-R3)’† –v—L•‘«Cˆ½‹ß “–“I‹ßq—v‹—ˆ•ÛƒN—ɍ±Œn“–Ǝ󍂒£çtŽËê(H:RF)“I •sfll‰eŠšB —͕ۍ]ƒJƒ‘•–…‡q“ÔŒn““I¬‘é500Œ^¡Š÷ÝH:RFð Œ‰º“IˆÀ‘S•Ô s,§’è–{‚ð—pðŒ,ì—͏¬‘é500¡Š÷ƒJƒ‘•’ˍ‡q“ÔŒn““Ií’èŠîÙ “IŽÛ¬•”•ªB 3.‘¢—p‰‘žH ¬‘é500Œ^¡Š÷‚©‘•Žé‡q“ÔŒn“‡Šií’èB 4.Ž›—pðŒ (a)‘ΐ狤Œ÷”\ޏŽÍ‰ï‰eŠšˆ½–WŠV¡Š÷Œp–äˆÀ‘S¡s˜a’…Š×“I–ˆ专用条件 编 号:SC-23-06 日 期:2017-11-20 局长授权颁发: 小鹰500型飞机 高强辐射场(HIRF)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 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 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 1. 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 背景 小鹰 500型飞机申请加装综合航电系统, 现行的《正常类、 实用类、 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3-R3 )中没有包含足够或适 当的适航要求来保护这些系统免受高强辐射场( HIRF)的不利影响。 为保证加装综合航电系统的小鹰 500型飞机在 HIRF条件下的安全运 行,制定本专用条件,作为小鹰 500飞机加装综合航电系统的审定基础 的构成部分。 3. 适用范围 小鹰 500型飞机加装综合航电系统合格审定。 4. 专用条件 (a) 对于其 功能失效会影响或妨碍飞机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的每 一个电气和电子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确保: (1) 当飞机暴露于附录中描述的HIRF环境I期间和暴露以后, 其功能不受不利影响; (2) 飞机暴露于附录中描述的 HIRF 环境 I 之后,系统及时地 自动恢复其功能的正常运行,除非 系统的恢复与系统的其他运行或功能 要求相冲突;并且: (3) 当飞机暴露于附录中描述的 HIRF 环境Ⅱ期间和暴露以 后,系统不受不利影响。 (b) 对于其 功能失效会严重降低飞机能力或飞行机组应对不利运 行条件能力的每一电气和电子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确保提供这些功能的设备暴露于附录中所描述的设备 HIRF 试验水平 1 或 2 时,系统不受不利影响。 (c) 对于其 功能失效会降低飞机能力或飞行机组应对不利运行条 件能力的每一电气和电子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确保提供这些功能的设备暴露于附录中描述的设备 HIRF试验水平3时,系统不受不利影响。 附录 HIRF 环境和设备 HIRF 试验水平 本附录规定了用于小鹰 500 型飞机加装综合航电系统 HIRF 防护专 用条件中电气和电子系统的HIRF环境和设备 HIRF试验水平。 HIRF环境 和设备 HIRF试验水平的场强值均以调制周期内峰值的均方根表示。 (a) HIRF环境 I如表 1所示: 表 1 HIRF 环境 I 场强(V/m) 频段 峰 值 平均值 10kHz-2MHz 50 50 2MHz-30MHz 100 100 30MHz-100MHz 50 50 100MHz-400MHz 100 100 400MHz-700MHz 700 50 700MHz-1GHz 700 100 1GHz-2GHz 2000 200 2GHz-6GHz 3000 200 6GHz-8GHz 1000 200 8GHz-12GHz 3000 300 12GHz-18GHz 2000 200 18GHz-40GHz 600 200 表中,较高的场强适用于频段边沿。 (b) HIRF环境Ⅱ如表 2所示: 表 2 HIRF 环境Ⅱ 场强(V/m) 频段 峰 值 平均值 10kHz-500kHz 20 20 500kHz- 2MHz 30 30 2MHz -30MHz 100 100 30MHz-100MHz 10 10 100MHz-200MHz 30 10 200MHz-400MHz 10 10 400MHz-1GHz 700 40 1GHz-2GHz 1300 160 2GHz-4GHz 3000 120 4GHz-6GHz 3000 160 6GHz-8GHz 400 170 8GHz-12GHz 1230 230 12GHz-18GHz 730 190 18GHz-40GHz 600 150 表中,较高的场强适用于频段边沿。 (c) 设备HIRF试验水平 1 (1) 10kHz-400MHz 内,用连续波(CW)和 1kHz 方波调制(调 制深度为90%或更大) 做传导敏感试验。 传导敏感电流最小必须从10kHz 时的 0.6mA 开始,然后每 10 倍频率增加 20dB,到 500kHz 时电流最小为30mA。 (2) 500kHz-40MHz内,传导敏感电流至少为 30mA。 (3) 40MHz-400MHz 内, 做传导敏感试验,最小电流从 40MHz 时的 30mA 开始,然后每 10 倍频率减少 20dB,到 400MHz 时最小为 3mA。 (4) 100MHz-400MHz 内,用峰值最小为 20V/m 的连续波(CW) 和 1kHz方波调制(调制深度为 90%或更大)做辐射敏感试验。 (5) 400MHz-8GHz 内,用峰值最小为 150V/m、占空比为 4%且 脉冲重复频率(PRF)为 1kHz 的调制脉冲做辐射敏感试验。该信号必须以 1Hz的频率切换开和关,占空比为50%。 (d) 设备HIRF试验水平 2 设备HIRF试验水平2是由本附录表2中HIRF环境Ⅱ经过可接受的 航空器传输函数和衰减曲线降低后的结果。试验必须覆盖 10kHz -8GHz 频段。 (e) 设备HIRF试验水平 3 (1) 10kHz-400MHz内, 做传导敏感试验, 最小电流必须从 10kHz 时的 0.15mA 开始,然后每 10 倍频率增加 20dB,到 500kHz 时最小为7.5mA。 (2) 500kHz-40MHz内,传导敏感试验的电流最小为 7.5mA。 (3) 40MHz-400MHz 内, 做传导敏感试验,最小电流从 40MHz 时的 7.5mA 开始,然后每 10 倍频率减少 20dB,到 400MHz 时最小为0.75mA。 (4) 100MHz-8GHz内,进行峰值最小为 5V/m的辐射敏感试验。

pdf文档 民航 SC-23-06 小鹰500型飞机高强度辐射场专用条件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民航 SC-23-06 小鹰500型飞机高强度辐射场专用条件 第 1 页 民航 SC-23-06 小鹰500型飞机高强度辐射场专用条件 第 2 页 民航 SC-23-06 小鹰500型飞机高强度辐射场专用条件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04 23:36:25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