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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9.090 V 08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9010.2—2018 基于LTE技术的地空高速数据链技术规范 第 2部分:机载终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high rate air-to-ground data li nk based on long term e v o l u t i o n Part 2: Airborne terminal specification 2018 - 12 - 14 发布 2019 - 04-01 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MH/T 9010.2 —2018 I 前 言 MH/T 9010《基于LTE技术的地空高速数据链技术规范》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1部分:总体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机载终端规范; ——第3部分:机载天线规范; ——第4部分:安装与验收要求; 本部分为MH/T 90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航电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多尼卡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鹰、占幼平、肖流军、余贤沐、李春旭、谭伟、刘瑞瑾、王荣、张丹、卫利 君、梁辰。 MHMH/T 9010.2 —2018 1 基于 LTE 技术的地空高速数据链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机载终端规范 1 范围 MH/T 9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基于 LTE技术的地空高速数据链(以下简称ATG系统)机载终端 的体系架构、基本要求、功能、接口、安全和可靠性、环境和电磁兼容性试验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运输类飞机(包括公务机)ATG系统的机载终端的设计开发、测试、安装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H/T 9010.1 基于LTE技术的地空高速数据链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技术规范 RTCA/DO-160G 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机载设备环境条件与测试规程(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R T C A / D O - 1 7 8 C 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机载系统和设备的软件设计保证 (Software Considerations in Airborne Systems and Equipment Certification) R T C A / D O - 2 5 4 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机载系统和设备的硬件设计保证( H a r d w a r e Considerations in Airborne Systems and Equipment Certification) ARINC SPECIFICATION 600-16( 2006.11) 航空运输航空电子设备接口(A ir Transport Avionics Equipment Interface) RTCA/DO-313 航空无线电技术委员会/非必须与非要求的机载客舱系统设备安装认证指南 (Certification Guidance for Installation of Non-Essential, Non-Required Aircraft Cabin Systems and Equipment) 3 术语和定义 MH/T 901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RINC:航空无线电公司(Aeronautical Radio Inco rporated) ATG:地空通信系统(Air t o Ground) CCAR: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GP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 sitioning System) IP:网络协议(Intern et Protocol) LTE:长期演进(Long T erm Evolution) MHMH/T 9010.2 —2018 2 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ean Time B etween Fa ilures) RTCA:航空无线电协会(Radio Technical Co mmission for Aeronautics) LRU:航线可更换件(Line Rep laceable Unit) 5 体系架构 ATG机载终端是机载ATG系统的核心部件,安装于飞机上,负 责ATG地空网络数据的处理、传输、转 换等。机载数据应用系统通过通信接口与ATG机载终端相连,ATG机载终端为机载数据应用系统与地面之间提供透明的IP数据传输通道,完成机上与地面的数据、图像、视频等高速数据通信服务。 机载终端主要由基带子系统、双工滤波器子系统、功放子系统、收发信子系统、电源 子系统组成。 6 基本要求 6.1 外形尺寸 宜满足ARINC SPECIFIC ATION 600-16附录2 “标准LRU机箱尺寸”的要求,宜不超过6MCU。 6.2 材料 应满足RTCA/DO-160G对阻燃的要求。 6.3 电源 应采用115 V、400 Hz的交流电源或28 V的直流电源。 6.4 功耗 最大功耗应不大于160 W。 6.5 散热 应在热敏感区域放置热传感器以检测温度,当该区域温度超过设定阈值,应主动报警或切断设备 电源。 机载终端的安装应考虑周围环境气流对其散热的影响。 6.6 质量 整机质量应按 ARINC SPECIFICATION 600-16 要求,对于 4MCU尺寸设备的质量宜不超过 10 kg,对 于 6MCU 尺寸设备的质量宜不超过 15 kg。 (遵照ARINC SPECIFICATION 600-16 中 ATTACHMENT 4MAXIMUM LRU WEIGHT中指定的要求) 6.7 接地 接地搭接电阻应满足RTCA/DO-313相关要求。 6.8 铭牌 铭牌信息应至少包含: ——制造人的名称、商标或者代号; ——设备的型号、件号、序号、Mod 号。 MH/T 9010.2 —2018 3 7 功能 7.1 机载数据通信 具备与其他机载通信设备进行数据通信、以及接受维护管理的功能。 7.2 接受管理 ATG 机载终端应能接受管理,接受管理的功能包括:关闭或开启 ATG 机载终端查询 ATG 机载终端的 工作状态、数据流量、告警信息等。 7.3 软件升级 应支持软件机上和离位升级。 7.4 时间同步 宜支持与飞机上其他基于IP的机载数据处理设备以及地面IP网络设备之间的时间同步。 7.5 设备自检 应具备设备硬件、软件接口的自检和日志生成功能。 7.6 设备监控 应支持监控设备硬件和软件的实时运行状态、记录运行日志和上报告警信息等。 7.7 根据业务要求调整时隙分配 若采用TDD双工方式,则应支持上下行时隙的配置与调整。 8 接口 8.1 电源接口 应提供至少1路115 V、400 Hz的交流电源或至少1路28V的直流电源输入接口。 8.2 射频接口 应提供至少2路无线通信射频RF接口。 8.3 以太网接口 应提供至少1路符合IEEE 802.3要求的100/ 1000 BASE-T/TX以太网接口。 8.4 飞机数据总线接口 应提供至少 1 个航空连接器接口,能从飞机数据总线中直接或者间接读取飞行参数等数据,同时应 具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向航空连接器数据总线写入任何数据。 8.5 调试接口 应提供至少1路调试接口。 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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