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CTSO -2C704 a
日 期: 2022年5月27日
局长授权
批 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 1 -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 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
1. 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 CTSO)适用于申请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技
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CTSOA)的制造人。本 CTSO规定了民用
航空发动机润滑油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 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
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
2. 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 CTSOA申请。
a. 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以下简称航空润滑油)包括民用航空
涡轮发动机润滑油(以下简称涡轮滑油)和无灰分散剂型民用航空活
塞发动机润滑油(以下简称活塞滑油)。
b. 按本 CTSO 批准的航空润滑油,其设计大改应按 CCAR -21
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CAAC CTSO -2C704
- 2 - 3. 要求
3.1 涡轮滑油
a.组成要求
本CTSO标记的涡轮滑油应主要以多元醇酯类化合物为基础油,
粘度等级为 5厘斯,不应使用含有钡和钛类有机化合物,如果使用磷
酸三甲酚酯( TCP)类添加剂,其中邻位异构体的质量分数不应超过
0.2%。
涡轮滑油所有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毒理、安全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b. 性能要求
(1)型式检验
涡轮滑油 应按本 CTSO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包括 物理性能、化学
性能、稳定性能、沉积性能、摩擦性能以及其他附加试验,结果应满
足附录 1要求。
(i)物理性能试验:运动黏度( -40℃、40℃和 100℃)、黏度
稳定性、倾点、开口闪点、蒸发损失、泡沫特性、剪切安定性等项目。
(ii)化学性能试验:总酸值、沉积物 /灰分、油品相容性、弹性
体相容性、微量金属含量等项目。
(iii)稳定性能试验 :氧化腐蚀安定性( 175℃、 204℃、 218℃)
和热安定腐蚀性试验 。
(iv)沉积性能试验 :动态结焦试验、高温轴承沉积性能试验和
气相结焦试验 。 CAAC CTSO -2C704
- 3 - (v)摩擦性能试验 :高速齿轮承载能力试验 。
(vi) 附加试验: 一元酸组成、 运动黏度温度曲线 ( -55℃、-20℃、
0℃、 70℃、 150℃、 200℃和 250℃)、黏度指数、压黏系数、密度
温度曲线( -55℃、 -20℃、 0℃、 15℃、 40℃、 70℃、 100℃、 150℃、
200℃和 250℃)、比热容温度曲线( -55℃、-20℃、0℃、15℃、40℃、
100℃、 150℃、 200℃和 250℃)、导热系数温度曲线( 40℃、 100℃、
150℃、 200℃和 250℃)、电导率、水解安定性、氧化安定性、弹性
体相容性( 1800h)、高温管沉积( HTDT)、ALTE中度磨损、 ALTE
苛刻磨损、热老化性能( 150℃、 180℃和 225℃)、颗粒物、 WAM
承载能力、弹性 体相容性(试验至失效)等项目。
(2)质量控制检验
通过型式检验的涡轮滑油进行批次生产时, 每批次应完成质量控
制检验,包括运动黏度( -40℃和 40℃)、倾点、开口闪点、泡沫特
性、 总酸值、 沉积物 /灰分、 微量金属含量、 氧化腐蚀安定性 ( 204℃) 、
热安定腐蚀性、动态结焦和气相结焦等试验项目,结果应满足附录 2
要求。
c. 检验机构
所有的试验均 应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 或在局方监督下 进行。
d. 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 CTSO规定的最低
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产品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申请
人应按照 CCAR -21-R4第21.368条(一)要求申请偏离。 CAAC CTSO -2C704
- 4 - 3.2活塞滑油
a.组成要求
本CTSO标记的活塞滑油所有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 毒
理、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
者相关文件。
b. 性能要求
(1)型式检验
活塞滑油 应按本 CTSO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包括 物理化学性能、
储存稳定性、单缸发动机台架和发动机台架试车等试验,结果应满足
附录 3要求。
(i)物理化学性能试验:运动黏度( 40℃和 100℃)、黏度指数、
开口闪点、闭口闪点、倾点、硫含量、低温泵送黏度、低温动力黏度、
高温高剪切黏度、酸值、密度、比重、灰分、微量沉积物、铜片腐蚀、
泡沫特性、油品相容性、弹性体相容性、微量金属含量等项目。
(ii)储存稳定性试验:十四天储存试验应将活塞滑油在 5±1℃
和-18±1℃条件下交替储存十四天,检查样品是否存在添加剂分离、
沉积物以及流动不均匀等现象。六个月储存试验应将活塞滑油在 25
±3℃条件下避光储存六个月,检查样品外观是否存在絮状、蜡状或
云雾状不溶物等现象。
(iii)单缸发动机试验 :应按照 SAE J1899 第3.8.1条要求开展
试验,试验时间应不低于 40小时,并报告试验前后连杆轴瓦的质量
损失、润滑油的运动黏度和酸值变化以及轴瓦内壁和活塞裙部(受力CAAC CTSO -2C704
- 5 - 侧和非受力侧)照片 。
(iv)发动机台架试车试验 :应按照 SAE J1899 附录 B要求开
展发动机试车, 完成发动机磨合、 滑油消耗、 试车前发动机性能校准、
150小时试车、试车后发动机性能校准、滑油性能分析以及发动机拆
卸检查等试车工作,并报告曲轴主轴颈、连杆轴颈、主轴承和连杆轴
承、活塞销、活塞环、进气和排气门阀杆等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的磨损
情况,油湿部件上的积碳类型、结焦程度以及滑油的运动黏度、总酸
值、微量金属含量的变化情况 。
(2)质量控制检验
通过型式检验的活塞滑油进行批次生产时, 每批次应完成质量控
制检验,包括运动黏度( 40℃和 100℃)、黏度指数、开口闪点、倾
点、硫含量、低温动力黏度、 酸值、密度、比重、灰分、微量沉积物、
铜片腐蚀、泡沫特性和微量金属含量,结果应满足附录 4要求。
c. 检验机构
所有的试验均 应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 或在局方的监督下进行 。
d. 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来满足本 CTSO规定的最低
性能标准要求,则申请人必须表明产品保持了等效的安全水平。申请
人应按照 CCAR -21-R4第21.368条(一)要求申请偏离。
4. 标记
a. 航空润滑油 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至少应标注以
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CAAC CTSO -2C704
- 6 - (1)产品名称和牌号 ;
(2)局方批准的 CTSOA证件号对应的 CTSO标准号;
(3)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4)生产日期 、数量、 批次号和有效期。
b. 涡轮滑油和活塞滑油 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可 分别参考附录 3和
附录 6所示。
5. 资料要求
申请人应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设计和生产批准 ,包括:
a. CCAR -21中有关申请 CTSOA的资料:
b. 原材料情况说明;
c. 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
d. 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e. 局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6. 应用说明
申请人取得 CTSOA后,还应获得装机批准。若符合的产品标准
已列入了航空器和发动机的型号合格数据单( TCDS)、补充型号合
格证( STC)或其他型号设计批准文件,可直接使用,不再进行装机
批准。
7. 引用文件
a. GB标准可以从以下地址订购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复兴门
外三里河北街 16号, 010-68523946 。 CAAC CTSO -2C704
- 7 - b. SH标准可以从以下地址订购:中国石化出版社有限公司,北
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58号, 010-84271850 。
c. ASTM 标准可以从下列地址订购: 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 100 Barr Harbor Drive, P. O. Box C700, West Conshohocken,
PA 19428 -2959。
d. DEF STAN标准可以从下列地址订购: Defence Procurement
Agency, An Executive Agency of The Ministry of Defence . UK Defence
Standardization, Ke ntigern House, 65 Brown Street 。
e. SAE 文件可以从以下地址订购: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Inc. 400 Commonwealth Drive, WARRENDALE, PA
15096 -001, USA 。
CAAC CTSO -2C704
- 8 - 附录 1
民用航空涡轮发动机润滑油型式检验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试
民航 CTSO-2C704a 民用航空发动机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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