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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05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604—2012 观光果园设计规范 2012 - 09 - 05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9 - 15 实施 发 布 DB13/T 160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张家口市园林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周海涛、张新军、杨晓虹、王秀荣、李天亮、杨才、赵艳格、武永祯、闫凤岐。 I DB13/T 1604—2012 观光果园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观光果园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要求、规划设计要求和果树育苗、园地建设及管理等方面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观光果园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06.2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GB/T 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8407.2—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3.1 观光果园 producing orchard for sightseeing fruit industry 具有一定面积,可供观赏、采摘、品尝、休闲、度假、健身、科普教育及具有优质果品生产能力的 地域。 3.2 绿廊 pergola 又名凉棚、花廊、花架、蔓棚等,为一种顶部由格子条所构成,上方攀缘蔓性植物的一种庭园设施。 3.3 园路 pathway in garden 设在园地内,可供游人徒步观光和车辆进出的交通道路。 3.4 园桥 bridge in garden 与园路相连,具有交通功能和观赏功能的园内桥梁。 3.5 园垣 wall of the garden 具有保护、隔离、区划、扶持、装饰功能的各种形式的墙体。 1 DB13/T 1604—2012 3.6 饰景设施 facilities of decoration 在庭园或公园中除了有实用功能的设施外,为了增添景园的气氛和趣味性,提供赏景及夜景等视觉 效果,而加入的许多装饰物的统称。 3.7 观光采摘 plucking 在果树生长发育期进行的采摘、观花、观果、观叶等游园、体验活动。 3.8 科技观光 sightsee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在科技含量较高的果园,向游客展示现代化的栽培、生产和加工过程,使游客在采摘的同时充分体 验科技感受的活动。 4 规划设计基本原则 4.1 生态平衡原则 应遵循生态平衡原理,坚持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净化空气相结合,创造园区恬静、适宜、自然的 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4.2 科普和休闲结合原则 坚持休闲、采摘、娱乐、安全与知识普及相结合,根据不同的观光内容设置必要的、科技知识的展 示窗、解说牌等设施。 4.3 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 坚持多元化、规模化发展,设置春、夏、秋、冬四季开放型的观光场景,促使果树观光产业化,同 时带动旅游、交通运输、服务、文化、娱乐、餐饮、疗养等相关产业的兴起与发展。果园应具有一定的 规模。 4.4 美学化、高效化、综合化原则 应根据园区的地形、地貌进行改造和塑形,并根据果树品种特性进行选择和配置,使人造景观和自 然景观和谐统一。 5 果园基本类型和立地选择 5.1 基本类型 5.1.1 生态型观光果园 在森林公园或自然保护区附近建设的观光果园,与自然林共同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高效的绿 色产业体系和高水平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5.1.2 特色型观光果园 2 DB13/T 1604—2012 利用各地区果树生产的区位特色和优势,建设规模化的果树生产基地和果品主导产业,形成有一定 特色的果业观光园。 5.1.3 设施观光园 采用必要的设施设备,同时选择适宜的品种和相应的栽培技术。使传统果园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 打破传统果园的季节性,实现果品的周年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的需求。 5.1.4 旅游型观光果园 在各风景名胜区内外适当发展观光果树,以生产优质高品位的果品或加工制品,增添旅游景点的情 趣,满足游客的需要。 5.1.5 度假型观光果园 在度假区周围,种植一定规模的特色果树,设置自选果园、自主采摘等果业服务项目,形成休闲度 假与观光果园的一体化。 5.2 园地选择 观光果园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交通方便、拥有可供观赏的自然景观或人为景观、 并具有发挥自身优势、可持续生产能力的观光农业生产区域。园地环境质量符合GB/T 18407.2有关规定 执行。 6 规划设计内容 6.1 立地条件调查 规划设计之前,对园地要进行地型地类、海拔、坡位、坡向、坡度、土壤质地、土质厚度、土壤养 分、pH值、土壤含盐量、地下水位、植被及气候情况调查,并绘出相关图表。 6.2 园区规划划布局 6.2.1 采摘体验区 应根据树种、品种成熟期不同和游人采摘方便性原则,规划不同类型的种植区域。从事各种休闲、 农事活动,体验原始农业耕作、生活方式的区域。 6.2.2 科技观光区 应规划出展示高科技、现代化果树栽培技术及生产加工过程的区域,可在合适位置规划建造不同风 格的观景亭。以美观、经济、实用为原则,颜色、外形应与环境相调和,避免景致单一。 6.2.3 果品工艺展示区 以长廊、场馆或科普中心的形式,规划展示果树的栽培发展史、果品用途、果品加工工艺、销售园 区内特有的水果等的区域。 6.3 园区设施设计 6.3.1 休息设施 3 DB13/T 1604—2012 6.3.1.1 园椅 园椅应设置在地面平坦、阴凉干燥及出入方便等条件良好的地方。长度依实际情况而定。 6.3.1.2 绿廊 绿廊设计多为平顶或拱门形,宽度2m~5m,高度则视宽度而定。绿廊中应配置休息坐椅,绿廊棚 架上多选择蔓性植物。 绿廊建筑施工及安全要求执行相关园林设计与施工标准。 6.3.1.3 凉亭与园舍 在平地观光园的采摘区、观景区、人行步道交叉口应设置凉亭和园舍。山地、坡地观光园的凉亭与 园舍可设在位置显要处。 凉亭与园舍内部可适量设置桌椅、栏杆、盆钵、花坛等。 建筑施工及安全要求执行相关的园林设计与施工标准。 6.3.1.4 野外桌 野外桌的摆放应视用途而定,应保持一定的间距,桌面不宜过高。野外桌摆放位置周围应铺装铺面 材料。 6.3.1.5 照明设施 应在主干道两旁规划设置照明设施。灯光避免过于强烈,可在特定区域将照明与诱捕有害昆虫结合。 6.3.2 基础服务设施 6.3.2.1 园路 园路确定应根据地形的要求,考虑景观和设施的充分利用,尽可能对沿线原有树木和风景加以保护 和利用。路宽应根据园区规模、客流量大小、周围景致确定。 6.3.2.2 园桥 桥形应与地形相调和,外形美观。桥梁式样大小应与路幅一致。桥面应具有一定程度的粗糙面,切 忌溜滑,桥体两侧应设置护栏,保证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园桥的施工结构应视交通工具的不同及交通流量大小而定。建筑施工要求执行相关园林景观设计与 建造标准。 6.3.3 标示设施 应在各种不同观光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指南、解说牌等。起到改善游憩体验、增进游客安全、 避免意外灾害、维护自然资源、阐释景观现象,宣传经营政策的作用。 6.3.3.1 标示牌的种类 标示牌一般有介绍牌、指示牌、安全提示牌、管理牌四种。 6.3.3.2 标示、解说牌设计 标示、解说牌应满足以下要求: 4 DB13/T 1604—2012 a) b) c) d) e) 应设置在易于看见又不会破坏原有景观处。分布点应结合其具体用途,永久性标示牌应设置在 固定地点; 标示牌的色彩对比度要高,图像要清晰。并应注意色彩与环境相协调; 使用图形符号的应按照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2 相关要求执行; 标示牌形状、高度、大小及风格等应考虑与设置地点的背景与性质相协调; 独立设置时不能置于自然资源之上:如将标示牌钉在树上或是将字刻在石头上。 6.3.4 管理设施 6.3.4.1 园垣 6.3.4.1.1 园垣的种类 园垣主要种类有围垣、短垣、栅篱、栏杆、花栅、照壁等。 6.3.4.1.2 园垣的设计要求 园垣的设计应达到以下要求: a) 设在观光果园边境的围墙,应较坚固,不易为人破坏或攀引; b) 园内外无可借景的园垣,应高过人的视线。作为区划局部,起保护作用的栅篱、花栅或栏杆, 高应在 45cm 左右; c) 园垣的设置应自然、方便、美观; d) 园垣门的宽度设置:人行普通入口宽为 60cm,车辆出入应按车辆的最大限度,两路口间距为 40cm。 6.3.4.2 园门 园门的设计式样、材料、颜色、高矮、宽窄等,均应与整个庭园、园垣及建筑物配合。 6.3.5 卫生设施 观光果园中应具有卫生污染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冲洗设施、垃圾桶、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的造型 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3.5.1 冲洗设施 应从游人使用方便性和水源便利性的角度确定具体形式及设置地点。 6.3.5.2 垃圾桶 观光采摘区的道路边旁每隔50m、道路交叉口、人群聚集地要设置垃圾桶。 6.3.5.3 公共厕所 男、女厕所应分别设置,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多采用遮掩、隐蔽和淡化主体等设计形式。 6.3.6 饰景设施 为了增添景园的气氛和趣味性,或提供赏景及夜景等视觉效果,可增加如水景、石景、山景、雕塑、 花台等饰景设施。 6.3.6.1 石景 5 DB13/T 1604—2012 观光果园可适当配置石景,常用的石景有:石桥、日晷、石灯笼、雕像、饰钵、假山等。 6.3.6.1.1 假山 假山常设位置为:瀑布落口处、水流发源地、水流一侧、自然式水池的一侧、草地的一侧、墙垣的 脚下、林地之中和斜坡等。假山设置应安全、生动、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3.6.1.2 鸟舍 可在园地上、大树上、建筑物上设置鸟舍,鸟舍应为人工制作的鸟巢箱架。 6.3.6.1.3 花坛与花钵 可设置在入口广场、道路两侧、行道树之间、台阶两侧、门厅等地。 可栽植生长强健、花期长、形状整齐、色彩艳丽、易于栽培养护的植物。 建筑材料宜用石材、木材、红砖、空心砖等。 7 果树栽植区建设 7.1 防护林建设 大、中规模的观光果园的防护林一般应规划主林带和副林带;主林带与有害风向或常年大风相垂直, 宜采用透风结构林带。小规模观光果园可建造环园林带。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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